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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些事,身不由己啊……
“二少爷,老朽知道您很痛苦。”徐伯伺候了整个家一辈子,哪能不清楚这些恩恩怨怨?丁老爷亲口对他吩咐,丁知已必须离开这个家,不许阻拦、不许泄密、不许暗中作梗,他在想什么、怕什么,老人家心里一清二楚。
只是苦了两个孩子,他们感情那么好、那么在乎彼此,非要分开他们,真是残忍呢。
“大少爷他对您是真心的,他从没把你当外人看……”徐伯说着说着便有些哽咽,“老人家年岁大了,变得唠叨了,二少爷别见怪。”
“徐伯您说什么呢。”丁知已回头笑笑道,“尼桑对我赤红的心,我怎么会视而不见呢?”
但是吧,人总要有自己的人生,雏鸟终有一天会展开翅膀翱翔天际。
他们不能成为彼此的囚笼,他们都要高飞,飞得比谁都高、比谁都远、比谁都快乐。
亲情之所以可贵并不是因为它有血的羁绊,而是即使没有血缘,它都能把彼此的心紧紧捆在一起……
“拜拜,过段时间我会回家的。”丁知已转身离开,声音消失在空空的走廊。
徐伯叹了口气,拿出手机向远在一方的丁老爷——丁善鹏汇报情况。
看来丁善鹏的计划真的很顺利,成功让俩儿从小形影不离的人形同陌路。特别是事事都依赖丁知斐的丁知已,令他下次绝心离开他的大哥,真不容易……不过人心这东西就是如此变化多端,没人能说自己会一辈子对谁好,在利益和性命的双重胁迫下,大多人都选择妥协,丁知已也不例外。毕竟再二他也是人,也会为了本能而做出选择。
电通话了后,徐伯走出房间,去走廊的另一侧了。
“哼哼哼。”阴影处闪出一抹鬼鬼祟祟的黑影,望着徐伯离去的方向发出奇怪的笑声,“我的演技很高超吧!”他可不能让别人发现他真正的想法,他要默默地、偷偷地实行计划!
说完,黑影便向隔壁一间房摸去。
夕阳残照,余晖透过玻璃窗洒下,照在那个躺在沙发上假寐的男人,模糊了他刚毅俊逸的面容。
男人生得一副帝王之相,许多看过他面相的算命人都说他命骨不凡、乃人中龙凤、于万人之上睥睨众晓,日后定能叱咤商界,一世运达、所向披靡。
所有人都把他当神一般供着养着时,只有一人当他是个普通人、当他是位和蔼可亲的哥哥。
——那人就是傻不拉唧的丁知已。
“尼桑。”丁知已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外衣,重新为丁知斐披好按扎实,“我……好想你啊。”
分开已久,再次见到丁知斐,丁知已真的很高兴。
他刚伸出手,才碰到丁知斐的衣服就收回了手。
丁知斐一脸倦容,深黝的黑眼圈就像化了妆似的,令那张迷人的脸好生黯淡了几分。不过对丁知已来说,尼桑是世界上最帅的人,即便有黑眼圈也不会影响他光辉形象。自带发光体神马的就是有这种魔力,哪怕他三天不洗澡,你也会觉得他很帅!
丁知已做了下思想挣扎还是决定不打扰丁知斐睡觉,就这样说说话也挺好,不必动手动脚。
“是我太没用了。”丁知已叹气道,“让你这么辛苦、这么难过……”
他想起浴室里,丁知斐望着自己的眼神,万般感情交杂、令人心痛又窒息。
最近他反复思考一种可能性,如果当时他没答应丁善鹏,那后果会怎样?他会一无所有吗?会死吗?被扔进不知名的臭水沟?被分尸?被卖进大山?
无论是哪种结果,丁知已一定都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所以他并不是怕死,更别说什么名利了,对那东西他哪来概念?他答应离开完全是……哎。
他要是有对待乔傲时那种厚脸皮的一半去对待他的所谓父亲,那就不会发生那么悲剧的事了。所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要真能无赖一番倒真什么事儿都没了,等到丁知斐回来,相信他一定有办法解决那么荒唐的事。
毕竟在这个家,有实力与丁善鹏叫板的,也就他尼桑一人,其他的……好比徐伯啊、知芯啊,都要乖乖听丁老爷的话。
可惜他脸皮没那么厚,别人都说到那个地步了,他再不走就真对不起生他出来的娘亲!
“我是个不合格的弟弟。”丁知已揉揉发酸的鼻子,“对不起,原谅我。”
为了一时之气、为了名叫尊严的无聊之物、为了冠冕堂皇的亲情爱,他选择了离开。
成全那些巴不得他消失的人,成全那些看了他二十多年笑话的人,成全那些贪图着丁家财产的人,成全了恨他怨他的父亲。
没办法,他丁知已就是那么懦弱的人。他的世界没有强权豪夺、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没有拜金主义、更没有恬不知耻……他的世界只有乔傲和电影,其他事情他思考无能。
丁知已骨子里的那股傲气和他的才气一样锐利,毕竟是那女人的儿子,丁老爷看穿了他的脾性,反之利用,一招就把丁知已遣送回老家。
“我会加油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丁知已若不成长,一辈子都只能活在丁善鹏的蔑视之下,“到时候再站到尼桑的身边,就不会被嫌弃了吧……嘿嘿。”
他的愿望很简单很单纯,等到他能配上“丁”这个姓的时候,他会大声地告诉全世界他是丁知斐的弟弟,他是姓丁的,哪怕这个计划很漫长,甚至会花掉一生的时间。
“我太笨了,除了这个办法实在想不到其他的好办法。”丁知已依依不舍地起身,渐渐后退,“否则我真会讨厌自己的存在而活不下去,请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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