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个时辰之后,离烨脸色难看地找到了坎氏的大门结界。
尔尔缩着脖子跟在他身侧,察觉到大佬心情不佳,没胆子开口戏谑,只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一般,仰头感慨:“坎氏仙门好生威风。”
白玉石雕的双龙柱矗立两侧,一眼望去,全是着深浅不同的蓝袍进出的仙人,乳白的雾气缭绕仙门之中,划过仙人的衣摆,温柔又缱绻。
离烨看得膈应极了。
他最讨厌坎氏这股子拖拖沓沓的形态,一点也不干脆。
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着的火翎战袍,离烨忍了忍,闭着眼伸手一划。
烈烈的殷红化为了一片蓝色,与那些坎氏小仙看起来差不多。
他满意地点头,驾着行云就要进结界。
尔尔连忙拽住了他。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般。
离烨跟看傻子似的,下颔微抬:“说人话。”
“师父,这样穿是不行的。”尔尔吐了口气,伸手与他比划,“普通小仙肩上不会有上古翎羽,蓝色的也不行,您且别动。”
说罢,小手就朝他伸了过来。
离烨很想躲,但她的动作飞快,兰花指一拈,他那一身利落的蓝衣就化了一袭水蓝绣云的长袍,肩上翎羽悉数收进香囊悬于腰间,束发的金冠也变成了一支碧绿的玉簪。
上下打量,尔尔毫不吝啬地夸赞:“师父平日里眉藏火电,威严摄人,没想到换一身行头,却也能当个‘行止月在怀,动摇风
满袖’的翩翩士人,妙极妙极。”
“……”这小仙别的什么都不行,就这眼光,属实是不错。
离烨轻哼,也懒得再计较这袍子的制式,只斜眼打量她。
女儿家的心思就是这么浅显易懂,给他变了一身水蓝衣袍,给自己便是一套水蓝的衣裙,和着发间的玉簪,往他身边一站,当真是相称得很。
真是,太明目张胆了,也不知道含蓄着些。
离烨别开眼,叹息着摇了摇头。
尔尔浑然未觉,她打量着远处那些坎氏的小仙,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和大佬的装扮,觉得没什么差别了,才欢喜地将大佬拉下行云,徒步走进结界。
坎氏失了坎泽,气氛实在算不上轻松,但百年一次的甘霖节将至,街上小仙还是不少,离烨收敛了神识走在其中,倒也未曾被人发现不对。
这里比上丙宫可有人情味多了,或者说,这才是仙宫该有的模样。
尔尔一边走一边打量。
仙宫矗立在最高处的山巅,山路无数,皆开辟成了集市仙馆,小仙们如凡间百姓一般生活,只是买卖往来,多用仙露。
仙露从哪儿来呢?尔尔看了看重伤未愈的自己,顿了顿,十分期盼地看向了旁边。
离烨没看她,只伸手甩出一枚瓷瓶。
“嘶。”尔尔双手捧着接过,瞪圆了眼,“这么多?”
一滴就能买一套上好的仙衣,大佬一出手就是一瓶。
她果然没有跟错人。
又是这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离烨
不屑,翻手便又甩给她一瓶:“随手可得的玩意儿,有什么稀奇。”
简介关于永生我掌永生之门方韩,穿越到永生世界,却没有金手指,也没有系统加持!方韩既然穿越到永生世界,我就不会屈服于任何人!就算是诸天第一神器,也只能为我所用!...
赵德柱重生了。他不知道炒国库券,不知道炒股票,不记得中奖彩票号,也不懂怎么做生意赚钱他只有一个念头我要自力更生!再也不做那个混吃等死的拆二代...
苏锦时无意中玩了一个恋爱养成游戏,男主逼真又帅气,喘的还好听。苏锦时戳戳沈拾琅的脸这就是养帅哥的快乐吗?沈拾琅什么人装神弄鬼!苏锦时不礼貌,叫我主人。沈拾琅呵。沈拾琅受伤要买药。苏锦时买!给他擦药顺便摸一把胸肌。沈拾琅饭食没营养。苏锦时买!顺便摸一下他的嘴角。沈拾琅没有新衣。苏锦时买!顺便看他更衣,摸一下腹肌。直到她在商城花重金买了一扇传送门,直接传送到了沈拾琅怀里。沈拾琅解开衣襟摸啊,你怎么不摸了?沈拾琅生平最恨鬼神之说,偏身负灭族之仇,寄人篱下,只有一女鬼陪伴左右。被人污蔑时信他,被人围攻时护他,被人下毒时救他。他自己都不相信有一天他会跪遍大熙寺庙,不惜以己身血祭只为见她一面。...
吞天食地,问鼎苍穹!...
简介关于没病吧?你和食人魔谈什么善良?(拥有百万字完结小说,请大家放心追)食人魔一般怎么吃饭?第一步,找到一个人类或者其他生物。第二步,打他。第三步,暴打他。第四步,丢进锅里。第五步,小火慢炖两个小时。戈尔金穿越到这个无尽荒漠世界已经二十年了,但是却是一头膀大腰圆的食人魔。好不容易当上了酋长,蓝星全民降临了?需要在土着和残酷的荒漠环境下求生?别闹了。戈尔金躺在自己打造的风情馆里瞧着二郎腿活着很难吗?老子做个大宝剑都有一排各个种族的妞子!又名...
重生回归末世相爱相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