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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武功进步神速,但龙啸云到底活得久了,脑子里那些投机取巧、得个奇遇什么的想法几乎没有。他反而有些担忧自己的进步是否太过迅速,容易导致身体的不兼容,反而出现什么问题。心眉得知龙啸云的担忧,哈哈大笑,这孩子总算有点孩子模样了。
“放心吧,少林武功素来是慢工出细活,但这慢工则代表了资质好坏,你虽然进步很快,但并不就惊世骇俗了,放下这颗心,好生练武吧!只要不一味追求武学而忽视佛法,那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况且这世上天才何其多也?你不过沧海一粟,不值一提。”
心眉说得很不客气,假若龙啸云真是个年幼的孩子,指不定被说得眼圈都要红了,但一如心眉所料,龙啸云恍然大悟,抱拳谢了心眉,放下畏惧继续练武了。
“这孩子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小公子,哎呀,方丈真是捡了个不得了的小子呢。”心眉咂咂嘴,龙啸云虽然吃苦耐劳,姿态动作却天然一股彬彬有礼的意味。不像那些软绵绵的贵族子弟,反而像个征战沙场却老道成熟的将军……
前·将军·龙啸云还努力在梅花桩上保持平衡。
他年少时就幻想过,学习武功变成大侠这样充满了热血的事情。在神明大人的恩赐下,龙啸云终于实现了他的梦想。有了热爱做基础,勤奋做保持,踏实做梁柱,龙啸云充实的少林生涯转眼过了十四年。
武痴的龙啸云忽然在某个晴空万里的早晨,听见了系统的提示,告诉他是时候去找李寻欢了。
感谢系统的及时提醒,不然这家伙绝对会把这件重大事件忘到九霄云外。
于是顶着个秃头,神情坚毅,五官硬朗,肌肉结实的十八岁青年龙啸云,向师父渡缘请求出山门见见世面。渡缘指了指门外,答应了。龙啸云捻着佛珠一路西行,走到两边山势险峻的峡谷中。
——在这里,他终于看见了李寻欢。
作者有话要说:
有读者说第三人称比较好,于是这是试水的第三人称。
如果觉得别扭我再改回第一人称,如果觉得不错那以后就这样写了,大家意下如何?
话说这个主角是我写得最!正!义!幸运值最!高!的啊……
要不要虐一下呢嘿嘿嘿~(w\)
小李飞刀之龙啸云
李寻欢平平静静站在峡谷中央。
他的面前站着数十个目光冷厉的江湖好汉,其中五人手中带着一把机簧袖箭,正是这天下机关的老祖宗——唐门所制的杀人利器。他们每个都是内功一流的杀手,远近皆宜,追杀了李寻欢足足七日七夜。
他一袭青色锦袍已然被血污溅得痕迹斑斑,发髻凌乱,浑身多处伤口飘出隐隐的血腥味。甚至他的眼睛都有些模糊了,神色憔悴至极,清瘦的身躯站不稳一般微微摇晃着,脊背也不那么挺直。
照理说,李寻欢应当已经是瓮中之鳖,任人鱼肉了;然而这十几个好汉都表情凝重的死死盯着他,仿佛仍然忌惮着眼前重伤的男子而不肯下手袭杀。他们看着的,不是李寻欢的脸,不是他的身躯,也不是他颤抖的双腿,而是他的手——修长白皙如玉石打磨的纤细的手指上,轻轻握着一把普普通通的飞刀。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七日七夜的时间里,他们所有人都将这句话,深深地刻在了心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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