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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昏暗,中校缓缓睁开眼睛,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
他的厚外套和里面的军装常服以及领带都不见了,只剩下衬衫,还开着扣子,敞着白花花的、略有点红的胸口,裤腰也松松垮垮的,皮带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惊慌地坐了起来,看到沈韶在床尾附近的桌子旁,方才松了一口气,只见对方正从水壶里倒出一杯热水:
“你醒啦?”
“这是哪?”,他左顾右盼,意识到应该是在某个旅馆的标间。
“现在几点了?”,他打开手环查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是你把我扛过来的?”
“我可没有什么天生神力。”,沈韶把热水递给他,“你倒在程伯伯家的桌子上,根本叫不醒,还特别重,跟秤砣一样。”
她坐到中校旁边,“我就打了个车,结果司机大叔也背不动你,程伯伯就打电话把老三哥叫了回来,俩人一起才把你架上车,然后我随便定了个旅馆,要命的是这镇上的旅馆居然没有电梯,我又拽不动你,最后是司机大叔和老三哥他们俩再加上老三哥的狗,给你先放到了板车上,连拖带拉把你弄上的楼。”
中校一脸难以置信,他对这一切完全没有记忆。
“你睡得跟死了一样,一滩烂泥,要不是你打呼噜我还以为你挂了。”,沈韶用手指了一下房间里的沙,上面是中校身上消失了的东西:
“老三哥离开之前跟我说,让我把你领子和皮带松开,不然万一吐了或着压住哪里,容易窒息。”
中校一边喝热水一边试图回忆,他只记得在程家酒厂里提到了树明礼,然后就好像人生的录像带被剪掉了一截一样,突然从这个地方醒了过来。
沈韶一脸嫌弃:“这就是我为什么讨厌醉汉。”
她啧了一声,“不过还好你是倒头就睡的类型,比酒疯的那种好多了。”
她接过中校手里喝完了热水的空杯子,“之前从来没见你喝酒精饮料,我以为是你知道我讨厌醉汉,所以特意不喝,万万没想到你是压根不会。”
恩竹不知道说什么,他今天本来是不好意思拒绝程伯伯的热情推销才吞了那口烈酒,然后又为了面子帮女朋友挡了一杯,自己也没想到居然两口就能被放倒,为了面子丢面子。
“按照村镇的消息传播度,现在应该连路边的蚂蚁都知道你一杯倒了。”,沈韶坏笑着。
中校追悔莫及,在心里暗自誓再也不能碰这种东西。
“你清醒了就去洗个澡,然后我们就出。”,沈韶捏着鼻子示意他身上臭,从坐着的床上站了起来。
“这里没有飞船起降中心,你醒来不足十二小时,醉驾醉飞不可取,我们得先坐北部特快回中部,然后再去买两张飞船票。”
“飞船票?”,中校不知道他晕过去的期间生的事情,“我们要去哪?”
“卡斯诺城邦。”,沈韶的眼底升起火焰,这个曾经让她折了一脚的地方让她记仇记到今天,她暗自誓这次如果有机会必须一雪前耻。
……
两个人走进了列车的包厢,中校放下行李第一件事就是喊来列车员点了三份饭:
“我没吃晚饭。”,他对沈韶解释道。
“我也没吃,你不用跟我解释这个。”,沈韶坐在座椅上偷偷乐,在心里说他是个猪。
“好了,你给我说说那个树明礼吧,听起来是你的亲戚,而且你还跟她有仇。”
沈韶把外套挂上钩子,“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她咬牙切齿地复述女公爵最喜欢的句子。
“不是什么愉快的记忆……”,中校有点羞于启齿,“我觉得我今天已经够丢人的了,有点不是太想说。”,他撇着嘴,还在为自己被两人一狗拖上楼的事情耿耿于怀。
沈韶坐在他的对面,伸出双手轻轻捧住了中校的脸,用非常温柔的嗓音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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