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 高门贵女看人低(第1页)

刘裕的脸色一变,此音只应天上有,在京口的他,听惯了乡间妇人的耕作歌唱,却是从没有听过这种如乳莺出谷般的声音,几乎可称天籁,让他站都站不住了。

而另一个清婉的少女声音则带起了两声轻笑:“妙音,你这是怎么了呀,怎么喜欢看这种打斗了呢?”

那个银铃般的声音幽幽地说道:“我等女子,久居深闺之中,对这尘世一无所知,久闻江南民风强悍,五月五的格斗大会,乃是各地的英武男儿展示自己力量的时机。”

“眼下大敌当前,胡虏有吞我大晋之意,也更是各路英雄好汉们讲武习战,精忠报国的时候,能见到男儿们的这种搏击之姿,就可想象战场上他们为国杀贼时的英雄表现,又怎么是一般的打斗呢?”

另一个清婉的少女声音有些不服气地说道:“妙音,只怕你高估了这些粗鲁好斗之人,不过是些乡野村夫,喝醉了酒一逞蛮力罢了,又哪会真的为国效力呢?昔日商君有云,匹夫之勇,勇于私斗,怯于公战,非士之勇也。”

说到这里,帷幕后的一个身形似乎向着刘裕这里看了过来,冷笑道:“就好比这位刘里正,不是号称夺了三次京口格斗大赛的魁吗。他也不可能不知道胡虏南下,家国危难的道理,不也就是在这山野之中醉酒卧草,放形浪骸嘛?你看他可有半点投军报国的意思?”

孙无终的脸色一变,沉声道:“婷云,不得无礼!”

刘裕的心中一股无名火起,沉声道:“这位小姐,请问你很了解在下吗?你又怎么知道我不会去从军报国?”

“古圣有训,父母在,不远游,刘某先父早去,是家母一手把在下养大,两个幼弟未及丁,刘某乃是家中唯一的男丁,这种情况下,又怎么能抛母弃弟,远行从军?”

那个女子一下子说不出话来,而银铃般嗓音的那女子则在帷幕之后向着刘裕郑重其事地叉手行礼道:“刘里正,见谅,我姐姐一时失言,小女在此代为赔罪。”

清婉的少女声音再次响起,充满了不忿:“妙音,我还不需要你来为我道歉。就算我说话有些过头,但我们毕竟是高门士女,用得着向一个村夫道歉吗?传出去,你我家名受损!”

说到这里,这个名叫婷云的女子沉声道:“我们走。”

孙无终摇了摇头,转向了刘裕:“刘里正,得罪了,婷云是小姐脾气,若有冒犯,还请宽侑一二。”

刘裕的心里一阵酸楚,那叫婷云的女子虽然说话不中听,但这种士庶之别,有如云泥,却是不争的事实。

在这些贵族女子的眼里,自己就算称霸京口,也不过是一个粗鲁的武夫而已,就是那个叫妙音的小姐,只怕也是一时猎奇,而非真正看得上自己这种人。

想到这里,刘裕心中突然生起一丝不甘之心,一个声音在他的心里大叫着,哼,总有一天,我刘裕会让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世家子女,都仰视我!

刘裕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尽管他的心中波澜万分,却只是淡然地拱手道:“无妨,正好两位小姐提醒了我,今天是格斗大赛开始的日子,我现在要回去参赛了。”

“孙前辈,京口这里荒山野岭时有虎狼蛇虫出没,你带着女眷行走,还是当心点,尽量走官道吧。后会有期!”

孙无终点了点头:“不过刚才婷云有句话希望你能考虑下,象你这样的壮士,应该从军建功立业的,京口不是你应该呆一辈子的地方。”

刘裕微微一笑:“有缘自当如此。珍重!”

他转身就朝着林外走去,一边走,一边胸口如烈火焚烧,让他不由自主地唱起流行于吴越地方的一山谣:

“君乘车,我戴笠,他日相逢下车揖,君担簦,我跨马,他日相逢为君下。青山不改绿水流,寻常巷陌有鱼龙,一日教我遇风云,八荒六合任我游。”

随着刘裕的歌声渐行渐远,帷幕之后,那名叫妙音的女子婀娜的倩影渐渐地现出,幂离的轻纱之下,一双如水的眼眸,怔怔地看着刘裕远去的方向,一道复杂的神色,倏闪倏没。

另一个青色的身影走到了她的身边,同样的幂离之下,朱唇轻启:“妙音妹妹,你不会真的想去看那些村夫打架吧。”

妙音轻轻地叹了口气:“一到广陵,只怕你我都不得自由,趁着现在还在京口,去看看这些平日里在建康城见不到的民俗,不好吗?”

婷云摇了摇头:“你啊,唉。”她转头看向了孙无终,“终叔,我们今天在这京口多逗留半天,可以吗?”

孙无终微微一笑,脸上的刀疤跳了跳:“求之不得。我的老友牢之,昨日里飞鹰传信,说是幼度和阿宁,也正在此地呢。”

妙音的脸色一变,讶道:“啊,这怎么可能?”

孙无终笑道:“京口酒可饮,兵可用,这可是桓宣武(东晋大权臣桓温)说过的话,看看刘裕,就知道这里多让人神往。”

说到这里,他的眼中冷芒一闪:“而且,我也想看看这个京口刘大,是不是真有传说中的那么强。”

刘裕一路顺着山道而下,随着他大声的歌唱,这心中的愤懑不平之气,也渐渐地平息了下来,这时候,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朝怀里一探,触手之处,却是碰到了几株草本,拿出来一看,可不正是昨天梦里见到的那种神奇的止血药草?

刘裕的心中一动,看向了自己的手臂,一道浅浅的伤痕,正横在自己的左臂之上,伤痕之上已经结起了一层碧绿的轻痂,他的手拂过,碧痂自脱,而落痂之处除了一道浅浅的白印子,竟然无半点伤痕留下。

刘裕喃喃地自语道:“难道,这不是梦吗?我真的遇到了仙人?”

一个带着几分顽皮的童声突然响起:“刘大哥,你唱的真好听,能教教我们吗?”

热门小说推荐
穿越末世之我成了女主?

穿越末世之我成了女主?

简介关于穿越末世之我成了女主?[女主穿越男主重生金手指末世空间异能]再次睁眼,林烟现自己没死,还穿书了,穿成了一本末世大男主重生文里开局活不过三章的小炮灰。还好,她前世的小世界和里面的东西也都跟来了。为了末世后过得更好一些,林烟选择和哥哥坦白末世,之后兄妹二人开始了疯狂囤货,改造住所。简筠京都太子爷,雷系异能者,从末世十年后重生到末世前一个月,这次不仅拥有前世异能还多了一个存着前世物资的空间。末世来临前一天林烟看着出现在眼前的简筠小队,心说男主你怎么不按剧情走啊?后来林烟看着经常出现在自己身边的简筠,只想对他说退!退!退!简筠看着拿出各种装备物资充满神秘的林烟,想着这怎么和前世不一样了...

生下四个缩小版,破婆家九代单传

生下四个缩小版,破婆家九代单传

简介关于生下四个缩小版,破婆家九代单传本该是为公司死为公司活为公司奉献一辈子的21世纪社畜孟砚青,突然摇身一变成了6o年代那缺了大德的孟家最不受宠的二女儿。就在她无法接受现实的时候,一道惊雷直接把她干到了阴曹地府,也因此知道了她所有不幸的开始都要从黑无常勾错魂魄那天说起。秉承着子不教父之过,员工失职领导担责的孟砚青带着从阎王手里坑来的芥子空间以及随机赠送的现代半日游又回来了。回到现代的她便开始疯狂买买买,主打的就是6o年代吃饱穿暖顺便点小财财。钱不够?不怕,她有那个无缝衔接绿她的渣男前男友,不狠狠的敲上一笔,就对不起她那些年喂狗的青春。但就在她去囤烤鸭的路上,不小心踩到香蕉皮,又给摔了回来,继续做回那个缺德孟家的二闺女。就在她思考怎么要脱离这一家子极品时,孟保加带回来一个坏消息,下乡。下乡,她才不愿意,等下,还能把户口迁走?那她十万个愿意。谁知在乡下呆了还没有半年就受不了的孟砚青便想法设法的把自己给弄到省城上班了,但那班还没上几天呢,就被大尾巴狼给勾走了。婚后的霍景川他媳妇的腰真软。婚后的孟砚青她的腰要断了。...

盛宠七七

盛宠七七

简介关于盛宠七七秋瓷重生了,回到了77年,她将要嫁给那个狼心狗肺的男人的前夕,开启了妈妈送她的那个耳钻。这一次,她一定要好好考大学保护儿子,保护亲人,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秋瓷不嫁人一样可以活的肆意。七宝暗想,要是少了某人狗皮膏药似的存在那就更好了!别跟着我,我只是顺手救了你,请你离我远一点儿!媳妇儿,那我以身相许可好?滚远点儿来,滚到我怀里某人笑的肆意婉婉建个群,群号365196713敲门砖,男主名字!ps此文架空,无历史考据,请勿深究,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谢谢!!!...

夏舜传

夏舜传

夏舜六国鼎力的大6,一位被追杀的落魄公主,竟是穿越而来的支教大学生。曾经为救学生牺牲了自己,现在她要努力活下去,运用自己的聪明和善良化解危机。在夏舜挖掘出商机,当个万人敬仰的总经理,当然,再好好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战争的阴影犹如幽灵,总会在夏舜的土地上徘徊,要制止战争,没有大智慧和大勇气可不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夏舜传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越之我在香港

穿越之我在香港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说好请家教,老爸给我找了个小鬼

说好请家教,老爸给我找了个小鬼

简介关于说好请家教,老爸给我找了个小鬼(通灵少女与学神的校园爱情,前期努力学习,后期撒糖,微灵异,情节轻松不恐怖)身为平民窟的通灵师,就要挥通灵师的优势。没钱请名师做家教,就找一个鬼家教。没钱给寝室装空调,就把鬼气当冷气。没钱买楼房,就买没人敢住的鬼宅。宋雨晴的目标是家致富考名校!可惜,计划永远都赶不上变化。鬼家教居然敢骗她,伪装成名校学霸,真本事没有,还偷了冰山学神的考试答案。眼看就要败露,怎么办?捉急!在线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