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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是的我喜欢孩子(第3页)

“你好像很喜欢小孩啊?”

哈伊娜若有所思,意识到了什么。

与对自己的态度相比,艾华斯对那两个小孩的态度明显要友善许多。

“嗯,我喜欢纯真的孩子。”

艾华斯点头应道,难得没有骗人、说了句自内心的实话:“就像是喜欢猫猫狗狗一样,和他们相处能够放松心情。我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就是唯独不喜欢人。”

“……这话听着,怎么像是在骂人?”

结果这句话听起来反倒像是玩笑话,哈伊娜也开着玩笑:“可不能把孩子当成猫狗啊。”

“听着像罢了。”

艾华斯嘴角微微扬起,没有过多解释。

他也确实是在骂人——只不过是骂的成年的那一拨。

在他看来,心思肮脏、唯利是图、两面三刀的那些成年人,还不如猫猫狗狗……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他自己。

谈笑间,在艾华斯的指路下,他们终于抵达了鹈鹕酒吧。

那与其说是酒吧,倒不如说是民宅或是仓库。它的正门用白色的油漆粉刷,用夸张的、近似于漫画的表现形式画了一张大张着嘴的鹈鹕。而各种各样的鱼,都被它填在大大的嘴中、飘荡在啤酒沫中,就像是在嘴里用啤酒炖鱼一般。

而旁边还挂着一个木板,上面用大写的字母涂着一大长串醉鬼打嗝的拟声词。

——这正是酒吧上面的招牌。

也就是说,这个“鹈鹕酒吧”严格来说其实应该念做“(打嗝声)酒吧”。

如今已经快到中午时分了,但它并没有关着门。里面甚至有不少客人。

显然它在中午时,也作为餐馆运营。

在哈伊娜推着轮椅上的艾华斯缓缓进去的瞬间。

她的脚步却是骤然一顿。

她睁大了眼睛,陷入了惊愕之中。

因为在前台悠然洗着木质酒杯的那位酒保,竟然不是人类——而是一位稀少的野精灵!

精灵这个种族,除却寿命比人类长四五倍、身高也普遍比人类高出不少。即使是女性一般也在一米八以上,偶尔还会长到两米,而男性精灵甚至长到两米四五的都不少。

这意味着,如果精灵的家教不好,就很容在青少年时期与矮个子的人类频繁交流而变成驼背。而如果家教很好——或者说,有父母照料的精灵,一般就都不会驼背。

因此,驼背的精灵就被称为野精灵。野精灵的数量比精灵还要少上许多。

精灵极为重视荣誉、家族与血统,因此相当排斥野精灵及其父母,认为这是在给精灵这个种族抹黑。因为如果精灵的父母因荣誉之事而死,通常会将自己的子女交付给亲友照顾。

除非是因羞耻而死……比如说被判处死刑,他们才不会把孩子交托出去;或者是被父母弃养,亦或是离家出走的叛逆儿童,基于这些原因才成长为野精灵。

野精灵没有精灵的优雅与矜持,却有和精灵相似的寿命、智慧与凡力量,因此通常被视为不安定分子。

它们一般都在乡镇区活跃,通常职业会是骗子、杀手与雇佣兵。王都“玻璃岛”内全部的野精灵,理论上是全部登记在册的。谁要是闹出来点事,都是可以对号入座的,因此崇尚自由的野精灵通常也不屑于待在王都。

但是不知为何,那位野精灵酒保看到哈伊娜时却没有什么反应。甚至只是轻蔑的瞥了她一眼。

反倒是在看到艾华斯时,酒保先生明显的愣了一下、连手头的动作都停了一瞬。

即使艾华斯披着斗篷,酒保也轻认出了他的身份。

——就像是,从未想过他今能来到这里一般。

……为什么呢,酒保先生?

是你觉得我……现在应该已经死了吗?

艾华斯眯起眼睛,如海般深蓝的瞳孔深邃如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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