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算是听懂了,他不要我的感情,只要我的身子。我们的关系,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炮友。
我的心又酸又涨,委屈极了。我想过煜宸喜欢我,也想过煜宸恨我,可我就是没想过煜宸只把我当成一个纾解他欲望的玩意儿!
眼眶里蓄满泪水,我不想让煜宸看到我哭,抬手擦掉眼泪,道,“你给我下血咒,是为了能控制我,避免以后我不让你睡?”
“你都知道了?”煜宸抬手,捏捏我的脸,唇角勾着浅笑,亲昵宠溺的动作,说出的话却让我遍体生寒,“只要你乖乖听话,血咒就不会作。”
以前我不信煜宸会害我,所以即使从李凤娇嘴里得知煜宸给我下了血咒,我也没有勇气质问他。可现在,知道的真相比我以为的,还要伤人。
我握紧拳,含着泪,问,“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了给你媳妇儿报仇?”
提到他老婆,煜宸脸上的笑消失,他看着我道,“杀人偿命,难道不应该么?在这世上,你的家里人可都还活着,别因为知道了点什么,就做出傻事。”
他,在我家里人的命威胁我。
久违的,对煜宸的恐惧,涌上心头。
动物仙记仇,一旦开始报复,必让仇家家破人亡。这种事已经多得不能再多了。
我道,“我听话,你别伤害我家里人。”
煜宸轻笑一下,张开胳膊,“过来,睡觉。”
我身体僵了一下,然后才慢慢靠近他,躺进他怀里。
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舞厅的小姐,人家需要了,我就得过来,没有权利拒绝,更没有自尊。
我躺下后,煜宸双臂抱住我,他侧头,轻咬一下我的耳垂,声音带着诱哄的味道,“别胡思乱想,我还会跟以前一样对你,我们还跟以前一样。”
我没说话,只觉得满心都是难过。
要是在我没爱上他之前,我知道这些,也许我真的可以对他的态度和以前一样,毕竟双方都没有感情。可现在,我有感情了,我成了卑微的那一个。
眼泪从眼角滑落,我抬手擦眼泪时,突然看到手腕上的金镯子闪了一下。
金镯子是云翎给我的,他给我戴上之后,我用了各种方法都摘不下来,而且煜宸看到金镯子也没说什么,于是我就没再管,一直戴着了。
现在看到金镯子,我一下子就想到了云翎,他是正神,他应该有办法帮我。
这时,煜宸的大手沿着我的胳膊,一路滑下,摸到我手腕上的金镯子,他低声道,“云翎不是什么好东西,以后他再出现,你就立马叫我。别跟他单独相处,听到了么?”
我都怀疑煜宸是不是会读心术了,我刚想求助云翎,他就跟我说这样的话。我哪敢反驳他,点头说知道了。
听到我回答,煜宸扭过我的脸,让我面对他,他低头吻下来,“真乖。”
吻的极其温柔,像是在奖励我听话,又像是在安抚我的情绪。
他这种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做法,更加让我觉得难堪。
只有完全不在乎,才能干出这种事来吧。他真是把我当一个供他取乐的玩意儿了。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我和煜宸出去我小姨家。
小姨家在农村。
进了村,远远的就看到小姨家的大门和墙上挂上了白布,大门外的摆着烧火做饭的大锅,旁边摆着两张桌子,男人一桌,女人一桌正在闲聊。
我下了车,带着煜宸往小姨家走。刚走到大门,一个女人突然叫住我,“是夕夕吧?”
我这一生都是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唯有你,我希望有来生。重回一生,要弥补所有的遗憾,让你做最幸福的女人,过上神仙般的生活。从追老婆的那一刻开始,便已经走向巅峰了。日常文幽默轻松很甜糖尿病者慎入...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有人活在历史书里,有人活在人心里。有人幻想活在天堂,有人恐惧会活在地狱。李淳风却活在电脑里从此,这一世必成绝唱!...
简介关于剑如夕清朝末年,顾旸武功小成,为报十年前的家仇,阴差阳错卷入了义和团运动,并结识了侠女苏见黎。苏见黎是维新派官员的女儿,与顾旸是对手,更是战友。两年间,他们携手看遍了世道的狼藉,同时,顾旸还肩负着先师重振传统武学的嘱托。但面对凶猛的洋枪炮及大变革的全新时代,顾旸深感与现代文明碰撞的无力...
作品简介归根落叶遇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战袍雷动撼青冥。 霸王归来...
机械苏醒,血肉复苏,这是一个日渐崩坏的修仙世界。人类在黑暗中苟且偷生,邪神在耳边窃窃私语。神死了佛灭了,只有血肉和鬼怪还留存世间。所以,你听到它们的召唤了吗?许浩穿越到此,既不能练武,亦不能修仙,但却能靠一些‘奇怪’的东西来提升实力。于是,他走上了一条有些诡异的变强之路。记住,那些杀不死你的,只会让你变得更加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