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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前我就和容晚晴申明过这一点,我不拍照。”隔着刷了白漆的木头廊柱,我瞟了眼虞百禁,“想来你也没有和刺杀对象合影的恶趣味吧。”
“……”
“等等,你该不会真有?!”
“没有——”
他失笑,笑我的多疑、无度的敏感和荒诞不经的臆想,“我倒是有同行热衷于给尸体拍照留念,或是收集死者身上某个物件,当作战利品。但我后来想想,活的还是比死的好。”
他看定我,像在寻求认同一般,一字一句重复。
“活着的比死了的好。”
我莫名的汗毛倒竖。
“即便被偷拍,我是说假设,你我都有松懈和不备的时候,不知情的被人抓拍下来,那三个人同时被拍进一张照片里的概率也微乎其微。”
他朝我伸出三根手指,又收起两根,剩下一根食指,指腹由于频繁扣动狙击枪的扳机磨出一层薄茧,点触我的眉心,语气是令人火大的轻描淡写。“这下除我俩之外,她的亲信们都有嫌疑了。”
“那不就又绕回原点了吗?”
我彻底被惹毛了,烦躁地捋着前额的乱。不对。说不定我们一开始就弄错了。
那张照片拍摄了谁,或许根本就和此事无关。照片,夹在最常用的笔记本里,放在触手可及的床头,紧要时刻最易拿取;也许它压根儿就不是“证据”,而是“工具”,用来承载文字信息、想撕成几片就撕成几片的纸,和照片中的人物没有半点关联——要这样想吗?
是凶手“让我”这样想的吗?
“啊,在叫我们。”
“……”
“车备好了,该走了。”
“宝贝?”
一双手把我从无尽的反思和困顿中打捞起来,抛向铁锈色的黄昏。风迎面而吹,使得尚未蒙尘的记忆显露轮廓,重现那时相似的场景:同样晴朗的傍晚,一辆保时捷911开到我跟前,轮胎碾遍整条长街的落叶,缓缓下降的车窗中映出我面无表情的脸,盯着车里一男一女,俩人整齐划一地戴着墨镜,吃买一送一的冰淇淋,软塌塌冰奶油像那天刚下过雨的云,沿着华夫筒边缘淌下来,被容晚晴举到我脸前:“哥吃不吃?”
“你去哪儿了?”
“尝一口吧,”她很可怜,“都快化了。”我从口袋里抽出手帕,折成两折包住她的手,“我说过我不喜欢甜食。”
她悻悻地缩回了手。我敲敲车顶篷,俯身探头,问驾驶座上笑眯眯的男人。
“谁提议要去脱衣舞俱乐部的?”
“她(他)。”
他俩互相指着对方,异口同声。“不是我,哥。我怎么会因为家教太严从没出入过红灯区而非要去开开眼界呢?”容晚晴说。
“也不是我,晚晴哥哥。我怎么会专门花钱去看男人脱衣服,往他们身上喷香槟呢?”虞百禁说。
“你俩……”
说时迟那时快,车门陡地朝外弹开,两只魔爪闪电般伸向我,强行将我拉入这个荒淫无理的恶性团伙,把我绑在副驾驶座上,逼我吃一只淋了满满巧克力酱的香草味冰淇淋,甜得我险些吐在车里。
“我的车轻便,好开。车斗里铺了几层毛毯,我前天去给一家做机械加工的送配件,怕颠,挺厚实的,还能盖着保暖,你俩要不介意就……凑合一晚上。”
武岳开来了自己的车,一辆小卡,货厢是栏板式,他戴上了防滑手套,放下车尾的栏板,“后斗起码宽敞,驾驶室是半高,单卧,只能躺一个人……”
不用说我也知道,“留给曾姐补觉。她太累了,我们俩怎么着都行。”烂尾楼死人堆里我都睡过,相形之下的卡车后斗已是能屈能伸、堪称安逸的摇篮。更何况,“睡不睡得着还不一定。”
“再次”掳走容晚晴的人,若非先前被她逃离的那伙人,就是另有一方新的势力卷了进来。前者基本可以排除,除非他们预知到了曾姐送货的地点并提前蹲守,否则没道理跟了容晚晴一路都不动手;那便是后者,说明一件事:预备参议院议长容峥之女、千金小姐容晚晴流落在外的消息业已走漏,加入这场“游戏”的“玩家”更多了,最坏的展莫过于——她已经遇害。
或是遭遇了比死亡更残忍、更肮脏的折磨。
我竭力遏止自己胡思乱想,连率先跳上卡车、想拉我上去的虞百禁的手都没注意到,害他空等半晌,最后接过了武岳递来的两三瓶矿泉水:“车里还有几瓶水。你俩要吃点东西不?咱们半道就不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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