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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
修长白皙的纤纤玉指轻轻滑过了杯沿,东方女子浅粉色的嘴唇勾起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事有恰巧,格莱森最近忙着将一件流窜作案的连环杀人案的有关证据送往伦敦,听闻李明夜要去伦敦一趟,当即跟从。这起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流窜了大半个英国,在伦敦露了形迹被夏洛克察觉之后逃往牛津——听到凶手前往牛津的消息夏洛克就不管了,直接交给李明夜接手,送了格莱森一个大功劳。
春风得意的警长神采飞扬,看到李明夜只觉得女神浑身上下都冒着金光,但有所命无敢不从,更别提只是陪同前往伦敦的区区小事。格莱森是真心佩服李明夜之余还有点献殷勤的小心思,只是觉得对方年轻貌美又智商极高,到底还是没敢追求。
对于可怜的格莱森来说,即使他春风得意,在警察局也算是少有的聪明明理的人,但也常常感觉自己与夏洛克李明夜这两人根本不是一个物种。
比如现在,格莱森刚刚在牛津火车站与李明夜碰面的时候,就听到李明夜有些诧异地问他:“天哪,格莱森先生,我们认识了这么久,我竟然不知道你曾经还有个体格健壮的哥哥?”
格莱森:“……我确实以前有个哥哥,两年前病死了。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但这一次我还是想问一句,你是怎么知道的?”
“噢,不必在意。我的天性固然爱打听一些东西,但是我也不大喜欢背地听人家说家长里短的。你身上的这身衣服是十年前给年轻人的款式,虽然说‘流行’这个东西就是一个循环,今年过了明年还回来,但是从衣领、袖口、腋下、臀部都能看出磨损的痕迹。这件衣服尺码与你并不太合身,偏大了些,袖口有一排密密的陈年针孔,显然是将袖口收了一节穿了一段时间后又放开了。这件衣服现在在你身上,恐怕是因为你哥哥早就穿不下了吧?”
李明辉也不甚在意,简略地说了说,就提着行李箱上了火车。待二人安顿好,方才继续说道:“袖口上的针眼可以看出这手绣工是不错的,动手的人也十分勤快,如果这身衣服真的是给你买的,应当会改的更加合身一些才对——”说到这里,李明夜倏然意识到了什么,便没有往下说,只面色有些犹豫地看了格莱森一眼。
格莱森有些勉强地笑了笑,也心知肚明李明夜看出了什么。格莱森的母亲的确自从哥哥去世之后身体就一直不好,也不再爱动针线了,格莱森为了哄母亲开心,倒是常常把自己哥哥的衣服穿出来,让母亲看见一个儿子就觉得是见到了两兄弟一般。
夏洛克与李明夜在待人的礼节上,某种程度上来说简直是不相上下,比如李明夜直到现在才一时兴起推断出了格莱森的家庭状况。但李明夜意识到了不妥之后就立刻闭口不言,转而同格莱森说起了自己去伦敦的目的。
“我前日看到了新闻,说起了纸牌俱乐部失火烧死了一个人,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就想亲自去看看。”
“这种事情交给夏洛克就好了,何必亲自跑一趟呢?”格莱森困惑地问。
“夏洛克当然不可能拒绝我,只是他最近在忙一起投毒案,听他说主使人倒好对付,案犯却非常狡猾,又有媒体瞎掺和,搅乱了许多线索。喏,就是前些天网上沸沸扬扬的那什么豪门后母毒杀继子的案子,最近伦敦的警方都把注意力放到那上头了。”李明夜随意扯了个借口,她根本不打算告诉夏洛克这件事,省的夏洛克分心。
摩根和莫兰都是非常狡猾凶狠的人,尤其是莫兰。如果夏洛克一次对付两人,恐怕自身安全就得不到保证了。即使是李明夜前世已经经验丰富的当口,也不敢夸下海口能将莫里亚蒂手下的头号参谋神枪手与制毒大师一起解决。
格莱森于是点了点头。他虽然信任李明夜的智慧到了近乎盲目了,但还是极其慎重地对她说:“我听过这起案子,说是意外,已经结案了。”
李明夜笑了笑,将另一则被打印下来的新闻递给了格莱森,格莱森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的是一条花边消息,讲说奥古斯都·莫兰爵士的儿子塞巴斯蒂安·莫兰年少风流,流连于夜店和各大牌类俱乐部的消息。原本算不上大事,只是莫兰爵士家早就败落了,不然也不会让儿子去阿富汗服兵役,只是这位公子前几天为了争一个女公关,与一名某投资银行高层董事的儿子打了一架,导致那段时间塞巴斯蒂安·莫兰的曝光率极高。
“莫兰爵士家里本就没几个钱了,只是还端着贵族架子而已,我本来不觉得怎么样。只不过看到这个新闻,我才突然想起新闻里莫兰先生的照片——莫兰先生衣服都是很昂贵的,还出入这种富豪们才乐意去的纸牌俱乐部,再加上这次失火莫兰只受了轻伤,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似乎有些不对。格莱森,我想你没法否认,我有一双老鹰一样精明的眼睛,能隐约感觉这件事情的不对劲,所以索性亲自看看。”
找借口糊弄过了格莱森,一到伦敦城李明夜先找了离案发现场近的酒店住了下来,才有闲心欣赏21世纪的伦敦。
不同于十九世纪末黑玫瑰一般靡丽又黑暗,如今的伦敦道路整洁、人流如织,车水马龙。伦敦城内随处可见的高楼大厦与错落雅致的古老建筑相映成趣,倒让这日不落帝国的伟大都市多了些许幽然厚重的气质。不论怎么说,空气倒是比曾经好多了,街上行人也都是光鲜亮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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