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再加上周聿衡给自已的存折里有5670块钱,还有这两个月周聿衡的工资有200块钱。
除去她和周聿衡这段时间的开销。她和周聿衡的小家存款竟然有1万4000块钱!
她和周聿衡结个婚直接成了万元户!在这年头的万元户可是大户人家,万元户都未必超过十家。
周聿衡也被这数字给惊讶到了,不过转头一想这笔数目也差不多,他存款就已经五千多了,再加上安家费什么的,也很正常。
“我们竟然有这么多钱!”
许清珞脸上都是喜悦,周聿衡见她高兴的神情眼底都是笑意,自已媳妇儿喜欢钱票,那自已以后可要多多努力了。
“嗯,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许清珞听到周聿衡的话看着他,随后半信半疑的确定了一句:“真的?”
“真的,都给你花。”
是给许清珞花,而不是给许清珞存,存和花之间的差距还是很大的。
如果是给许清珞存的话,那以后家里要是没存住钱,另外一半肯定会来一句。
“钱去哪了?怎么这么多年没存下来钱?”
可给许清珞花的就不一样了,她想花多少就花多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也不会有存钱的这份责任压在身上。
“好,那你赚钱,我花钱。”
许清珞欣然接受这安排,周聿衡被她这直白又爽快的态度给搞的哭笑不得,可眼底都是纵容。
“嗯。”
许清珞把钱票放回了嫁妆箱子里,当晚两人洗完澡躺在床上准备休息的时候,周聿衡有些不安分。
“别闹。”
“体恤你好多天了。”
周聿衡从新婚第三晚就没有闹腾过她,一直都体谅她处理人际关系的辛苦,直到现在家里悠闲了下来,他才得寸进尺。
许清珞心里也知道他的用心,这男人的确是很克制,这克制时间长了要是出问题也不好。
许清珞放软了态度,周聿衡也如愿以偿,甚至有些失了控,导致许清珞第二天大中午才起来。
。。。。。。。。
。。。。。。。。
时间过的很快,还有三天周聿衡也要归队了,许清珞发现周聿衡归队前这几天似乎有些粘人,自已走哪他跟到哪。
许清珞看破不说破,每天不是和周母出去逛街就是去许家陪许爷爷许奶奶,周聿衡看她这副悠哉悠哉的模样心急如焚,最终在归队前两天主动找她要进行一场场夫妻谈话。
“我们好好聊聊。”
“好。”
许清珞和周聿衡回房里,周聿衡坐在凳子上,许清珞坐在床边,两人对视,许清珞就那样静静看着他,周聿衡率先败下阵来。
“媳妇儿,我想和你聊聊随军的事情。”
周聿衡憋了这么久,总算是主动找她来解释这件事情了,许清珞看着他,眼里都是无辜。
“随军?你不是说随军条件辛苦吗?”
“我留在京都比较好吗?”
简介关于七零历劫狠戾军痞偏执宠神界小殿下被老爹忽悠着下凡历劫,结果意外陡生,被附身在一个刚被人害死的7o年代小村姑身上。醒来后的小村姑,性情大变,从此开启了虐渣打怪的高光之路。狼王见了她,直接匍匐在地奉她为主。敌特见了她恨不得眼瞎原地消失。渣渣们见了她,更是吓得瑟瑟抖。手欠救的那个谁,更像一块强力18o的牛皮糖一样粘着她甩都甩不掉。吓得她想上天找亲爹告状。...
本王错了,爱妃回个头吧...
规则怪谈降临现实,被选中者承担国家国运,进入怪谈世界直面诡异。过去连败只在勉强吊命的龙国终于得来好运,新的选中者秦秋月似乎得到了了不得的天赋,可这位被视为龙国希望的选中者,却好像是一个疯女人?先不说病历上写着的精神分裂症,就是她清醒时脑子好像也不太正常。别人都在好好分析规则,考虑如何逃出副本的时候,她居然拿着一把水规则怪谈我本疯批,何惧诡异...
简介关于红幔囚桑作品更名一朝穿越成了清贫农家女。更糟的是,穿来的她不带系统,无绝美容颜,还各种状况频。为了还债,阴差阳错和学堂俊俏的夫子扯上了关系。不过这夫子的朋友好像精神有点不正常命运对她苛责,那她就自己努力开启人生新篇章。她本打算在村子里寻一良人,自力更生,过上理想的种田生活,无奈老天就是不给她机会,总让她四处颠沛流离村子里那个总爱生气的小娃娃,说长大后娶她。她本以为是玩笑话,谁知多年后,他真的站在她面前,神情温柔我来娶你了他本打算寻个无人知晓得地方死去,却机缘巧合重获新生既然老天让他不死,那他便要这天翻地覆那个来历神秘,容貌清秀的女人让他干涸苦涩的心多了一丝清甜。但她却不爱他,眼里也看不见他正当他准备陪她玩玩猫追老鼠的追赶游戏时,居然还有人在打她主意即使不爱他,那他也要先娶到手,她只能属于他命运和自我,早就跟她原本的想像样子没有任何关系作者有话此文不是纯正种田文...
简介关于精灵我,真实与理想之王常的天才,将成为改变世界的公式…穿越与等离子之王n所融合,化作全新的n,造就最强之名本书又名...
简介关于执法律师小说讲述了一名生活在西南一隅的底层新手律师,因缘际会习得玄门道术,而后以玄门道术和法律为武器,一路披荆斩棘,涤荡魑魅魍魉,守护自己本心和正义的故事。与同类小说迥异的是,故事中涉及的法学知识皆为法律实务之经验总结,可供读者悉之鉴之。再者,所选案例并非离奇夸张,而是身边随处可闻可见,然一沙一粟,可观大千世界,作者借此说案说法,画狐画妖,也写人心写人性,继而提出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的人生感悟,愿与读者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