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顺着小瞒的眼神看过去,马上坐着一个穿着红色唐朝官服的文官,想必就是小瞒口中的“爹爹”—刺史王大人。王大人留着一撇八字胡,陈庭轩觉得他的胡子相比老柳的胡子,老柳的口字胡就显得十分的潦草,王大人的胡子显然是精心打理过的,胡尖微微上翘,其余部分都顺着纹路梳的一丝不苟。陈庭轩早有耳闻古代人对于胡须的打理十分有要求,但见到王大人后,还是不禁心里暗暗赞叹自己见识的浅薄。
“他平时就在这里摆摊给人算命,我问了他周边的几个铺子老板,都说他算的可准了”小瞒在一旁介绍道。
王大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冷,见到是前些日子帮助了自己的人后,立马在马上作了个揖,说道:“吾前些日子且至姑苏,就遇公子相助,本官在此谢过了。”
王大人文绉绉的样子,让陈庭轩忍俊不禁,如此温文尔雅的一个人,是怎么生出小瞒这个性格泼辣的姑娘的。
“举手之劳,大人不必放在心上。”陈庭轩客套了一下说道。
“哈哈,本官还有要事在身,不便多留,公子贵姓?”王大人问道。
“小生姓陈,名庭轩。”陈庭轩回道。
“陈庭轩…好名字,是君子之所以聘志意于坛与宫廷也。”王大人对于陈庭轩的名字解读了一番。
“荀子于儒效篇留下的谏言之一。”陈庭轩回应了王大人,使王大人吃了一惊:“陈公子不仅略懂医术,还博览群书,真是难得…本官先走了,后会有期。”王大人轻拉缰绳,架着马离去,小瞒跟在后面上了马,朝他们做了个揖。
“文人爹爹,侠客女儿。”陈庭轩朝身旁的张芸吐槽道。
得到了刺史大人的夸赞,陈庭轩内心也有些窃喜,毕竟大学就是研究这个的,从小就对文学感兴趣,其他男生都被老师说男生数学肯定比女生好的时候,他顶着语文几乎满分而数学差点就不及格的分数上了高中,高中时期的作文,也被老师送出去评了好几次奖。
张芸的眼里却只有刚刚和刺史大人咬文嚼字的陈庭轩的模样,没想到会“唱曲”舞剑算命的陈庭轩,居然还是个大文豪,心中不由得多了几丝钦佩,眼中流露出一丝只在两人之间才相通的感觉。
陈庭轩自然也察觉到了,但他没现的是,他的一只手在和王大人说话的过程里,一直搭在张芸的腰间。
“可以放下啦,不会摔了。”张芸脸红的把头扭去一边说。
陈庭轩也顿感有些尴尬,傻笑着挠了挠头,仿佛又回到那个傻不愣登的恋爱年纪。
不过这么想想,按照古人生娃的年龄,其实王大人应该也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只不过人家透着的始终是成熟的气质,而陈庭轩清秀的脸,实在让人想不起来他已经三十二岁了。
……
又忙碌了一会,陈庭轩见天色尚早但又没了客人,收起了摊子问张芸道:“去逛逛市集吗?”张芸点了点头,两人便像早上一般一前一后往市集走去。
可能是因为新官巡视的原因,今天的市集比平时更有活力,各种小吃平时他少来一天,我后天不来的,今天居然统统到齐。张芸逛了一圈,在糖人的摊前闻闻,在胭脂摊前逛逛,虽然平时不施粉黛,但可能是女生都对闪闪亮亮的东西没有抵抗力……除了小瞒这家伙。
张芸拿起一根木质的簪子,簪子的一头雕着一只模样怪怪的鸟,她拿在手里端详了半天。陈庭轩见她很感兴趣,便问道:“你想要这个?我感觉这个不太适合你。”张芸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感觉在现代,高低得吐槽陈庭轩一声直男…
“我觉得这个适合你。”张芸说道:“你看上面雕的喜鹊,寓意好。”说着就拿起簪子在陈庭轩的髻上比划。
陈庭轩实在觉得有点抽象,这横看竖看也不太像喜鹊,倒像只乌鸦……
“你有喜欢的样子吗?”陈庭轩问张芸,张芸摇了摇头,但陈庭轩却注意到她一直在瞟着一个有蝴蝶花纹的金属镯子看。陈庭轩拿起了那个镯子,对着张芸说道:“感觉这个挺适合你的”转头看向老板,问:“这个镯子多少钱?”
“六文钱,要是您夫人喜欢,你买这个镯子,那个簪子送给你们。”老板笑眯眯说道,刚刚看二人甜甜蜜蜜,想想家里的老是打骂自己的老婆子,好生羡慕……算了算了,打是亲骂是爱嘛。
陈庭轩原本想还还价,没想到这老板也挺实诚便不好意思了,不过还了估计也是小本生意这些个说辞,这点倒是从古至今也没有变过。
“行,我要了。”陈庭轩大方的掏出了六文钱递给老板,老板笑眯眯的接过。
“祝二位百年好合啊。”老板对临走的两人说道。
陈庭轩边走边捧起张芸的手,把镯子戴了上去,大小正正好,他看向张芸的脸,才现此时张芸捏着那根簪子,已经满脸通红。
“这个人是住在我的肚子里吗,怎么什么都知道?”张芸心想着,刚刚想吐槽直男那种心态顿时消失不见……
简介关于芍药铺庭现代言情,又名毒舌痞帅爹系霸总聪明坚韧理性女清正高冷潜力男偏现实向提醒非爽文,不狗血,有甜有虐,时间跨度十年。全员中药名,包括配角。演员于适说作为演员,我觉得不要有太多杂念,因为你一旦想到这个东西会不会火,会不会赚钱,就那些七七八八的,那么在创作中就不纯粹了!今后选作品还是一样的,认准你自己想要拍的东西。至于结果,有时候要交给命运,但出点一定要是纯粹的。写作亦如此,共勉。从四月提笔,至今三个月了,一直单机状态。我想说,即便没有一个人看,我也要坚持写完最后一个字。人间四月天,芍药铺庭前。在最美的时节,开讲这个最美的故事。...
宋野本已经死了。但他又重生了。重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媳妇儿刚生产的那一天。上一世,他浑浑噩噩,靠着媳妇儿的软饭和女儿的软饭活过一生。回想媳妇儿对自己是失望,女儿对自己的憎恨,宋野懊悔不已。既然上天让他重活一世,那这一世,他一定要靠着对未来形势的了解,扭转上一世的混账行为!让媳妇儿不在对自己失望,女儿不再憎恨自己。他要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让她们以自己为荣!...
简介关于年代文里养三娃?还好我有金手指末世异能者苏倩,被丧尸咬中,原本以为死定了,却被一个系统锁定,拉入书中来养娃。缺衣少食的年代,她只需要和娃娃互动,好好养娃,便能吃喝不愁,这样的日子,简直就是她的梦中情日啊就是原本的渣男对象,好像也换了人?...
自成锦瑟嫁入将军府,守活寡,掌中馈,过子嗣,孝尊长。所做一切,皆以夫家为尊。为了丈夫和继子,可谓倾尽所有。更是听信了渣男鬼话,偷密函,害的全家流放,父亲惨死途中。重来一世。成锦瑟不再卑微。渣男既然觉得自己出身卑贱,那就别想再用她的银子买官。还有那继子,她也不会再细心教养,既然想玩,就让他玩个够!至于继子真正的母亲,柳表妹。自己两个未出世的孩子都死在她之手,那就血债血偿!她专心复仇,不知怎么的就惹上了腹黑摄政王你居然敢带着我的孩子逃跑!男人将成锦瑟圈入怀中,却不敢过分用力,生怕压到她高高隆起的肚子。就见她粲然一笑道没错,还是两个。...
小说大明带着老朱去穿越中主人公是赵长歌。小说讲述了历史的遗憾,或许可以是老秦人五百年励精图治创建的秦朝,在短短十四年内分崩离析可以是封狼居胥的英勇,却遗憾地早逝。是昭君的思乡之泪,再也无法回到长安是赤壁一役,梦想统一却成灰烬。是崖山之上,十万军民共赴黄泉是拯救了大明的英雄,独独无法自救。如果有时光倒流,有机会重塑历史,你愿意去弥补这些遗憾吗?我知道我会的。...
人人都说陈峥是高岭之花,品味高,有格调庸俗市侩的女人入不了他的法眼,再漂亮也不行。名人访谈,陈峥的理想型在主持人的测试题中渐渐成型胸大无脑,肤浅虚荣,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迷妹们心碎,大佬怎么会喜欢这一款女人?林初雨被男人搂在怀里,气得摔平板我哪里俗了?讨口饭吃而已,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没事,网友瞎对号入座呢,宝宝别听。那十六个字,就‘胸大’两个字符合我!男人埋头在山峦间,闷闷地笑嗯,就这两个字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