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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都毁了的,是我啊!”
说起来,任鑫龙比他大六岁,今年二十八。
两人虽是亲兄弟,但长相悬殊,简直就是现代版的武大郎和武松。
任鑫龙身高不到一米六,体重一百八十九斤,好吃懒做,小眼大嘴,满肚肥肠,满脸横肉。
反观任若初,身高一米八九,生的白白净净的,又高又瘦,五官帅气,品学兼优,脾气好,情绪稳定,从小就受女孩子喜欢。
所以邻居开玩笑,都叫任鑫龙为任大郎,叫任若初为任二郎。
不同的是,任鑫龙可不像武大郎那么老实巴交,勤劳厚道。
他暴躁,易怒,娇生惯养,好吃懒做,又从小嫉妒心强,典型的本事不大,脾气不小。
按平常来说,任若初是小的,又这么优秀,大多数父母都会更偏心他。
可任建发夫妇不会。
他们结婚后去了广州,干了几年,后来在那里开了一个水果店,生意火爆,零几年就有了三四百万的存款。
任鑫龙从小跟在他们身边,在那里上学,娇生惯养,可谓从小吃香的喝辣的。
只不过后来赚了大钱,任建发有些飘了,水果店也不用心经营了。
跟那些大老板吃喝嫖赌,一晚上几万几万的输,没事还去按按摩,叫小妹儿来个大宝剑。
初中没毕业的他,还学人家大老板玩股票。
最后把钱亏了个精光,才装模作样的回了老家,开了个饭店,他又眼高手低,看不上那点钱,哪里能踏实经营,生意自然不好。
毕竟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而任若初则因为他们无力带两个孩子,出生后就被他们丢在了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这么多年留守在家,他们自然跟任若初有些生疏,和朝夕相处的任鑫龙更亲近。
爷爷是老教师,教了一辈子书。
在他退休后全力培养下,任若初品学兼优,文质彬彬的,又长得好,小女孩非常喜欢,为了他争风吃醋,上杆子倒追,整天往家里跑。
他爷爷因这事儿乐的合不拢嘴,他才十二岁,就要他选择一个小媳妇儿,早点儿结婚。
各方面近乎完美的任二郎,让任大郎相形见绌。
在女人方面,更是一个涝死,一个旱死。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
任鑫龙就这样把他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
张秀凤又急又怒,扯着嗓门儿怒斥道:“你这孩子,咋这么不懂事儿呢?”
“你这样得理不饶人,你哥坐了牢,以后谁还愿意嫁给他?让他一辈子打光棍儿吗?”
任若初沉声道:“打光棍更好!谁嫁给他谁找死!省的害了人家闺女!”
一旁憋着气,一直不吭声的任建发,闻言终于怒不可遏,上来就要去打!
还好被几个邻居拦住,只能一边挣扎,一边脸红脖子粗的骂道:“马勒戈壁的,你再说一遍!”
“任若初!老子告诉你,赶紧给我写谅解书!”
“你哥真要坐了牢,你也给老子滚!老子从今以后就当没你这个儿子!”
任若初看了眼胸前的斜挎包,确定手机一直在录像,冷哼一声道:“杀人偿命,伤人判刑,他拿刀往死里砍我,我凭什么谅解他?”
“这个案子我已经交给律师全权代理,所有录像、照片、诊断证明、鉴定证明等证据,还有任鑫龙的死亡威胁录音,全都准备齐全。”
“而且我已经联系了媒体,很快你们就会上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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