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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3页)

第1o7章军马

比独自想念更折磨人的是两厢情愿却隔山水,一纸素笺只承载寥寥数笔墨痕,余下留白与纸外无边的,尽是相思。

那封迟迟未能下笔的回信,一耽搁就延宕到了季秋之月,陆旋那番不知该如何凝练成字句的情意藏在心底,空了就去军马场喂马刷毛,找点事做以分散心神。

西南当地历来产良驹,年年朝廷都会大量购入,是朝廷军马重要来源之一。

因西南山地丘泽地形独特,使得本地马匹身形不及其他地域马种高大,但胜在身姿灵活,矮小的身体适宜在山间林间疾奔,并且筋骨强健耐力长,不畏山路险路,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往来西南与中原的商人普遍用它进行长途运输。但有一个马种在西南一众矮马中鹤立鸡群,产自地势较高地区的乌蛮马。

乌蛮马高大体壮,同时兼具惊人耐力与负重能力,甚至优于大部分北方马种。一匹上好的乌蛮马能换到与之体重相当的盐或茶,一度成为土司进献朝廷的贡品。

叙州营房边上就是官府军马场,有马倌专司养马、驯马,自行繁育延续良种。

军马至少两岁之后方能上战场,一旦被选入军中,它的余生将在军营度过。如果能幸运在战场上活下来,它将与士兵一同征战十年到十五年不等。十六岁以后便算是老马了,军马充足时可以免于上战场,但直至死亡那一刻它都是军马,和营中士兵并无二致。

骆将军对两个晚辈毫不吝啬,自己独女已出嫁,几乎将陆旋和鲁北平当做亲生儿子看待,关照之处面面俱到,前些日子给他们两人各赠了一匹乌蛮马。

鲁北平那匹马毛色枣红,名为赤旌。陆旋那匹通身皮毛乌黑亮,没有一根杂毛,唯有四蹄雪白,名为踏白,今年五岁,正是精神体力最为充沛的壮年时期,在精挑细选的军马群中俨然是最魁梧威风的一匹。陆旋每回来给它刷毛,它都要缠着陆旋出去跑上一圈才痛快。

此外,那匹被陆旋从莫哥山扛回来的小马驹也养在军马场。骆忠和说,谁捡回来的谁负责,让陆旋自己想办法处置,陆旋看着杀了吃都没几斤肉的马驹头疼,索性扔进了军马场的马驹栏里,任它与其他小马一起驯养。

军马场母马生下的小马驹会被单独圈养,每日按时放它们与母马相聚吃奶,吃完奶仍是要各自回栏。谁知道那没爹没娘的小马驹带着娘胎里来的一身坏脾气,在马驹栏里横冲直撞、挑衅斗殴,没几天就被把其他马驹咬得遍体鳞伤,剩不了几个没遭殃的。

这可给负责养马的陶大叔心疼坏了,养了三十多年的马,这儿的马驹连爹娘都是他亲手养大的,是最好的种,哪儿能让外边来的野马撒野?

陶大叔把它拎了出来,单独栓到了一边,那家伙挣扎个不停,摇得栓绳的铁环叮当作响,还踢人咬人呢!

等陆旋来看踏白,陶大叔专程向他告状,要好好教训教训那小东西。

陆旋能有什么办法?听不懂人话的牲畜没法言语教化,他不信陶大叔没试过抽它几鞭,打都不行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真和它面对面坐着讲经说道?

看着眼前安静的小马驹,陆旋有些想象不到它逞凶作恶的样子。陶大叔大声揭:“你养过它一段时日,它认得你,在你面前装乖呢!实则是个作恶闹事的坏东西,害群之马!”

思索再三,陆旋认真给出建议:要么把它放回山野,要么直接给它扔成马群里。不指望它能学好,至少成马不会任由它欺负。

陶大叔面色严肃判断他是否说真的,陆旋神色认真,绝无戏言。

于是小马驹当日便被扔到了成马堆里。

面对身高马大的前辈们,它总算是老实下来了——或许是审时度势知道势单力薄,不敢造次。

在那之后,陆旋每次来都会给踏白刷毛,小马驹便自跟在踏白身边,温顺得判若两马。

浑身漆黑的马驹几乎能完全融合在夜色里,在认不清马脸单靠毛色区分马匹的人眼中,它同边上的踏白亲父子似的。

九月初,陆旋从孙世仪那儿得到一个消息,约摸过不了多久,叙州军营又得派兵了。

这不是好事。

陆旋手上刷马毛的动作不停,偶尔来军马场转悠一圈的孙世仪抓了点草料喂马,随口和他扯两句闲白。

“我就那么一说,你姑且听之。”孙世仪说,“哪年没几个反贼叛军的,不算稀罕。”

陆旋问:“又是哪个部族造反?”

孙世仪扭头:“诶,这回你猜错了。造反的不是夷人,是汉人。”

陆旋手上动作一停,看向孙世仪。

孙世仪压低声音,故作神秘道:“小道消息,听说,原本只是荆溪县一帮农人聚众起事,宣称大道不公,富人不仁,官逼民反,领头的叫程大全,口号愿为举旗人,为天下人平不公。县衙听闻此事时未曾多想,派了百来个官兵镇压,没想到那群农人聚众千余人,官兵不敌当即撤退。他们不仅抵御了衙门派来的官兵,还仗着人多势众,乘胜追击,一举攻入县城,杀了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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