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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年纪不过三十岁上下,身着当地部族服饰,腰间别一把雕刻精美花纹镶嵌宝石的匕,身上的银饰折射光线,让人有些不敢逼视。她的肤色很深,令手臂、身体曲线看起来富有力度,就五官而言,容貌不算顶尖的美人,双眼却明亮锐利,散着振奋的神采,似乎永不会疲惫。
“汪队长,你咋个来了?”
汪郜不和她废话:“征日,你们族的人,你还管不管?”
征日目光落在少年身上,神情威严:“拉哈,你闹哪样?”
拉哈没了刚才的折腾劲儿,这回低着头不说话了。
征日看着汪郜,自然也看到他手中那张旧弩,不动声色,扬起笑脸:“汪队长,他还是个小娃娃,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小娃娃?十六岁在我们那儿都能准备当爹了。就算他是小娃娃,你总不是吧?”汪郜拿着弩在掌心里拍了拍。
身后站着的是族人,征日顿了顿,再次开口,已是一口流利的官话:“汪队长,我不知道我们做错了什么,要被这样质问。拉哈他再不懂事,我相信他不会做出太过分的事。那张弩是他带出去的?其实弩是他哥哥的,不过拉打这阵子受了伤,拉哈或许只是想试试自己打猎。”
周锷嗤之以鼻:“这话只能唬你们自己吧?他在我们巡山的路边设的陷阱,可不像是猎普通的动物。”
征日语气重了些:“拉哈无意冒犯,我以头人的身份担保。汪队长,周什长,你们是朝廷的官兵,在你们眼里,我们和山里的动物没什么两样,只允许你们的总兵大人来这儿打猎,却忘了,这是我们越泽人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地方。你们把这儿当猎场,从没经过我们的允许,怎么我们在自己家抓几只野鸡野兔,反倒要被你们问责?”
“你不该打猎,该去种地。倒打一耙使得这么好,多荒的地都能给你翻肥了。”周锷提高了声量,身后几个小兵憋着笑,漏出几声噗嗤来。
他不以为意,抬手将拉哈推了出去:“我们不是来挑事的,但我得警告你,你们自己几个部落打打没事,如果伤了我们的人,你们最好想想岢人的下场。”
提到当年因反抗朝廷而被灭族的岢人,摧毁整个部落后,朝廷震怒难消,下令追杀余孽,不留活口,言语中的威胁不言而喻。一个小小的什长都敢对她这么说话,征日脸色微变,身后几个壮汉表情愤怒,手中的刀提了起来,却被征日拦下。
看着拉哈回到面色焦急的母亲身边,征日昂起头,神情高傲:“越泽人从来不是无事生非的歪货,放心,我们要是反了,一定是被逼到了没有活路的地步。那时候,所有人都不会指望能苟活,拉一个垫背算一个。只要活着一天,我们的仇人,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会杀了他。”
像是在附和她的话,身后的越泽族男女老少,面容皆是凛然,注视几个外族人的目光坚毅果决。
“我们走。”汪郜面无表情,招呼一声,转身向来路走去。
走出一两里地,那些目光残留在身上的感觉才完全消失,方大眼反应稍显迟钝,何承慕郑必武两人接连甩甩胳膊,晃晃脑袋,放松了些。连陆旋也不得不承认,那位女头人的气势足够有压迫感。
当地山民勇猛彪悍,有自己的武装,土兵战力惊人,尤其擅长山地作战,真打起来,他们六个未必能全身而退。
郑必武感慨:“想不到他们竟然选一个女人做头人,岂不是和我们太后……”察觉自己差点失言,连忙闭上了嘴。
“太后?那你可太小瞧征日了。”周锷道。
话不能明着说出口,但周锷对征日的了解,让他自内心尊重这个女头人。西南部族不少女人当领,各个都是风里来雨里去、亲身披挂上阵的女巾帼。而那个稳坐京城养尊处优靠着儿子当上皇帝才能有权力的女人,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
第55章土贼
征日是越泽前任土司的大女儿,幼年时就随同父亲狩猎,力大善射,十二岁时凭一己之力射杀一头成年熊,土司大为赞叹,将这个女儿视为天赐神女,宠爱有加,病亡前将头人的位置传给了她。
而征日所继承的,不止是部族的村寨、族民,还有一支六千余人的强大私人武装。这支因每个战士腰间都系有一块熊皮,而被称为“罴兵”的队伍,只听从头人号令,子孙相继,誓死效忠。
罴兵中战力群的精锐便有两千余人,曾几次被朝廷调去剿匪、平叛,战绩不俗,甚至有两次是征日亲自率兵。
此次并未在寨中见到罴兵的身影,都是些普通百姓,仅有几个守卫在征日身边,不知道背地里做些什么。
陷阱的事虽然吓人一跳,但不宜太计较,更不能变成越泽与朝廷的冲突。汪郜和周锷明白这个道理,说那话只是吓唬他们,这次只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到寨子边上探探情况,确认他们是否安分。
暗自思索半天没想起来,周锷手臂搭上汪郜肩膀:“拉打这名字好耳熟,谁来着?”
“是耳熟,像是就前几天听到过……”汪郜仔细回想,一拍大腿,“想起来了。越泽和蜑邦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有个冲在最前面,闹得最凶的,就叫拉打。钱参军带人去镇压,拉打冲击在前,受了伤被带走,换了个说得通的,那帮人才能那么快消停。”
“哈哈,原来是他啊!”周锷恍然大悟,笑起来,那拉哈的动机就一目了然了。
哥哥在朝廷镇压中受了伤,弟弟不服气,于是把拿他们撒气当成为兄报仇。就是太嫩了,经验不足还沉不住气。
周锷晃着脑袋:“拉打,拉哈,一家子出了两只虎。难道他们就没听过,一山不容二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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