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章 人族完成第一阶段考验(第1页)

火对于普通人族而言,用处太大了,简直像是文明得到了一次升华一般。

火很重要,有着金仙修为的燧人氏弄到火种很简单,甚至一些地仙、天仙级人族弄到火种也不难。

不过,人族部落很多,不是每一个部落都有地仙、天仙级人族强者坐镇的。

有些部落,甚至全部都只有普通人族,分下去的火种经常一不小心就会被熄灭,导致部落内又有人夜晚被冻死,或者体质差的孩童生肉吃多了,难以消耗,导致生病。

想要去那些有地仙、天仙坐镇的部落重新拿到火种,或路上危险,或拿到火种回来的路上,半路又突然熄灭。

这个难题必须解决,需要创造一种普通人族也能随时得到的火种。

燧人氏通过不断探索与实验,终于现钻木取火,这种普通人族也能自己获取的火种。

一时之间,人族真正进入了全面使用火焰的时代。

火能够取暖,烧熟肉食,还能够驱赶野兽,普通人族的日常生活得到巨大改善,生病概率降低,冻死概率降低,应对野兽袭扰的能力大大增强。

除了燧人氏的贡献,淄衣氏看着被狩猎回来的野兽身上的皮毛陷入沉思。

人族常有被冻死者,但野兽却极少有被冻死,只因野兽身上有皮毛可以保暖,如果普通人族身上也有像野兽那般皮毛保暖,是否受冻者将大大减少?

淄衣氏不断探索与实验,她先是收集野兽的毛,但很快现单纯的野兽毛虽然有保暖功效,却很难有效利用。

而后她将野兽连毛带皮扒了下来,清洗,晾晒,最终制成衣物,可以穿在身上保暖,也可以用来包裹刚出生的婴儿,让婴儿夭折率大大降低。

人族进入使用兽皮衣的时代。

有巢氏则有一天看到飞鸟筑巢产卵,只留一个洞口进出,他仔细观察。

现鸟巢能遮风挡雨,还能防范一些危险,他立刻有所悟。

“我人族也需要自己筑造像鸟巢这样遮风避雨之处。”

回到部落后,有巢氏先是用泥土尝试,可惜单纯的泥土太过松软,筑造出来的巢穴很容易坍塌。

经过一番探索和实验,有巢氏以泥土配合石头,树枝,建造出人族第一座真正能遮风挡雨的‘巢穴’!

夜晚睡在巢穴之中,把入口堵住,便不需要害怕再被野兽趁熟睡时突然袭击。

如果只是燧人氏、淄衣氏、有巢氏三人之中,单独一人的贡献,那么只是极大改善人族的日常生活条件,但三人的贡献结合在一起,却生了质变。

火焰、衣物、巢穴,让普通人族因寒冷、野兽袭击出现的折损减少了数倍。

原本人族只能维持总人口不减少,却也很难持续增长的状态,如今折损概率减少,立刻便让人口增长的度大增,十代人过去,人族总人口从三百多万,直接增加到了过千万。

又繁衍了数十代,人族总人口突破亿计。

亿计总人口便是天道对人族第一道考验的界限。

当人族完成第一道考验的瞬间,天空中突然裂开一道缝隙,有金色光柱射出,乃天降功德落于对人族贡献最大的燧人氏、淄衣氏、有巢氏三人身上。

三人还没反应过来,修为便从金仙境界,直接冲到了太乙金仙初期。

“这,这是……”燧人氏、淄衣氏、有巢氏三人都懵了。

热门小说推荐
无限诸天从红楼开始

无限诸天从红楼开始

穿越红楼世界,成为卫若兰从未出场的弟弟忠勇伯府卫家的小透明二公子,妥妥的勋贵子弟,这很好!问题是,红楼梦中的勋贵注定是要完蛋的,包括便宜哥哥卫若兰都死的不明不白,一个小透明又该怎么办?幸好,我有金手指能够穿梭诸天万界,到处收集资源发展自身,不管是所谓的宿命还是气运,全部都要打破!不论是皇帝还是神仙,全部都要打翻!本书也可以改名红楼之我要做界主关于我穿越红楼又穿越诸天的这件事。已有200万字完本入V老书无限之诸天横行,从未断更,坑品保证!不论是粮草还是杂草,总能帮读者老爷们书荒时垫垫肚子!...

浪迹诸天万界的签到者

浪迹诸天万界的签到者

诸天万界有为了长生逍遥的苦修者,自然也有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签到者。计划世界,九鼎记,吞噬星空,莽荒纪,遮天,神墓,完美世界等次序不定。目前世界九鼎记。...

吾妻非人哉

吾妻非人哉

为了朋友的业绩,王泉不得已花了698注册了她们相亲网站的VIP会员。又花了九块九申请了相亲匹配的他原本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相亲,可是抬起头,看着面前这道身影,王泉陷入了沉思三百米高,背后是无数触须组成的翅膀九个脑袋,每个脑袋都是没有五官只有五个黑洞的怪物头颅那五个黑洞还往外淌着殷红的鲜血王泉默默拨通了相亲平台红娘的电话你确定这玩意是我相亲对象?...

八零军嫂有点苏

八零军嫂有点苏

gtp1tgtdivnetkquot1tgtahrefquotbeginquot1t立即阅读gta1t...

从海贼开始种世界树

从海贼开始种世界树

什么?种一棵小语言树,就能自动习得语言精通?种一棵剑道树,就能剑道专精?不是说了是卑微的种树人吗?为什么会强的这么离谱?...

殊遥

殊遥

简介关于殊遥秦姝喜欢一个人,将他默默藏在心里十年。穆昀琛这个名字,她光是念着都会觉得甜。可她只是穆昀琛高中生涯里的一个普通校友。甚至样子都快记不清了。直到一个美丽的误会,她和穆昀琛重逢了,对方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将她记在了心里。用了某些很笨拙的手段,终于将喜欢自己的小姑娘拐回家。穆昀琛喜欢跟秦姝待在一块,也喜欢听她唱歌,一直默默做她的小粉丝等待她作品。直到在一起后的某一天。秦姝咦,你们公司想要找这个作者?穆昀琛对,但是这个作者不喜欢卖版权。秦姝哦,那你求我,我开心了就卖给你。穆昀琛这是一个霸总想宠妻,结果自己太太却捂着好几个马甲的故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