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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一喝醉,便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人,有她在旁,他挨的鞭子,总会少些。
为什么?
抽着抽着,手脚发颤,力不从心,额角的冷汗更是一滴滴不停往下滑落着,轩辕莲终于放下了手中的鞭子,叫来了下人,气喘吁吁地叱道——
“去……把这个小贱人带到凤飞房里,告诉她,每晚少说也得抽上几百鞭子,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
哦……是了……
他一定是从娘嘴里听到了她的事。
他一定……因为娘今天就要把他送给她,所以才会护着她。
妙……妙极了……
她才不管什么姐姐不姐姐,弟弟不弟弟的,反正他本来就不是她弟弟。
她只知道,看到了什么好东西,一定要快些弄到手,否则有朝一日那样东西变成别人的了,那可就追悔莫及,悔不当初了。
静静地躲在衣橱柜里,屏气凝神地等待着,好不容易等到轩辕莲喝了过太医端到她嘴边的汤药,斜靠在床头,昏昏沉沉熟睡了过去,凤飞立即推开了橱门,冲着太医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一转身匆匆忙忙,迫不及待地赶回了东宫。
争斗上
“你……”
回到东宫,一脚踹开房门,出乎凤飞的意料,床上年轻英俊的男人,见自己突然闯了进来,竟不羞不恼,毫不介意,只顾低着头,一件一件继续脱着身上的衣物。
都湿透了……
他身上的衣物,都被鲜血和汗水浸透了。
他可真美,平坦的小腹,结实的胸膛,那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更是将他满头大汗,苍白瘦削的脸,衬托得出奇妖艳。
“姐姐……”
抬起头来,冲着凤飞微微一笑,伸手指了指凤飞腰间,虽然明知道对方是想要她怀里的金疮药,凤飞却并没有把金疮药掏给他。
她只是上前几步,蹲下身子,将金疮药倒在自己掌心,小心翼翼,全身燥热地抚摸上了飞云身上的道道鞭伤。
李妃本身就是个美人,只不过他美得太妖、太媚,完全不合她的口味。
没想到……
没想到那个整日胭脂香粉不离身的男人,居然会生出这么一个没有半点脂粉气,浑然天成,英俊邪魅的儿子。
他要是像李妃一样,涂上胭脂,抹上粉,反而不美了。
着了魔一样抚摸着飞云的大腿,小腹,摸着摸着,凤飞的嘴唇,就不受控制地,一寸寸亲吻上了飞云的胸口。
在边疆驻守了三年,她已经整整三年没碰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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