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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戍小心把人放在床上,抱着脱掉外套,用被子塞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脸在外面。辛雪稚的头微微朝他的方向偏着,松软的枕头托着雪白的脸,左鼻翼上的那颗小痣,积满了屋内的光。
况戍爱怜地抚摸他的鬓发,依恋地看了许久,接着不放心地再次掖紧被角,打算起身离开。走到房门时,又挣扎着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眼睛一闭,回到床边偷偷亲了一口辛雪稚的脸颊,揣着一肚子心虚飞快离开。
管家把接风宴定在了周末晚上,彼时杜晨刚和苏小姐用过午餐,回家后春风满面,有意无意地在辛雪稚面前炫耀了好几次,晚餐临近时,还特意换了身衣服,早早地在客厅等候贵客。
况戍进门的时候,他比管家还要抢先一步:“况总,快请进。”
“恩。”况戍冷淡地朝他一点头,目光就开始在屋内寻找,“雪稚呢?”
还想再说话的杜晨因此噎了一下,人有些尴尬地杵着。
管家迎过来说:“还在房间,我去把人叫下来?”
“不用。”况戍心情很好地把外套递给管家,“我自己去找他。”
对辛家他熟悉得很,和长辈相处得也随意,先跟辛鹤霄和曹月打过招呼,就上楼找辛雪稚去了,房门一开一合,直到开饭时才双双下楼。
家里招待常客比较随意,辛雪稚更是在况戍面前没什么讲究,就穿着家居服,和明显精心打扮过的杜晨同坐一桌,倒显得对方刻意了。
杜晨被对比得有些尴尬,靠着用餐的氛围才缓和些。
今天吃的中餐,从上菜开始,况戍就不停用自己的公筷给辛雪稚夹菜,而且能精准地选中辛雪稚爱吃的,没让对方伸一下手。不知不觉,他们靠得越来越近,说话时也几乎只用仅对方能听见的音量,和周围的一切区分明显。在外人看来,他们亲密得不可分割。
辛鹤霄习惯了这场面,自吃自的,曹月和杜晨第一次见,难免充满好奇。曹月年纪大了尚还能忍着,杜晨就非要探个究竟:“况总和哥是小时候就认识吗?”
结果对面这俩光顾着对方,谁也没听见。杜晨一脸窘迫。
辛鹤霄见状帮他解围:“我记得是十五年前吧,况家搬来隔壁,那时候我们两边大人都还没认识,这俩小的就已经玩成一团了。”
“是吗?”曹月觉得有意思,笑融融地感叹了一声。
桌面谈论得热闹了,况戍终于从辛雪稚身上转移注意,也跟着接话:“伯父说得不错,我家搬来隔壁的当天,工人还在往屋里挪东西,我就在院子里玩儿,正巧看到背着书包从车上下来的雪稚。”
辛雪稚也跟着回忆:“我想起来了,那天刚上完幼儿园,隔壁的铁门上就趴着张蠢脸,吓我一跳。”
况戍笑道:“我长那么大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孩儿,可不得看呆去。”
辛鹤霄脸上也带着笑:“说来也巧,你俩认识后,从小学一路到高中,都在同一所学校。”
“其实严格来说小学不算。”况戍说,“伯父估计忘了,最开始上小学的时候,我俩没在一个学校,因为那时候雪稚不习惯学校的生活,在学校里过得不开心,我看他天天丧着个脸,就求着爸妈让我转了过去,从那以后,就一路考同校了。”
“雪稚性格安静,确实不能很快适应新环境。”辛鹤霄也很感慨,“不过你小子也太会惯他,现在二十了,社交能力也不见长。”
辛雪稚弱弱地插话:“我现在也有别的朋友。”
况戍也帮着他解释:“别啊伯父,雪稚这样就挺好的,啥事儿也没耽误不是。”
他们像家人般亲密地说笑,饭桌上欢声连连。杜晨本是个爱表现的性格,可连着好几次都插不进话,顿觉自己和真正的辛家还是充满距离,无论怎么努力,都是边缘人。
他难得也受了一顿闷气,早早搁了筷子,还要因为家里的规矩不能离席,只能眼睁睁看着人家怎么热闹怎么欢快。
况戍因为大半时间都在照顾辛雪稚吃,自己吃饭的速度就也慢了,几乎能和辛雪稚持平,让杜晨第一次知道还有人能和辛雪稚同时搁筷。
他早已经坐不住,等到所有人吃完,第一个下了桌子,临上楼前,还听见况戍说要在辛雪稚房间里赖一会儿再走。
他回了房,愤怒换下自己精心搭配的衣裳,把自己摔进床,一拳砸向床垫。
辛雪稚。
他从进门第一天起,就发誓要追上的人,好容易通过三年的努力,把那个高高在上的人拽下了一些,转而又被新的距离抛远。
或许,家世和经历所带来的差距,根本不是相同的专业和相同的消费就能补足的,有人既然含着金汤勺出生,就注定不是普通人的后天努力能齐平的,他所拥有的,也不仅仅是金钱。
环境、际遇、性格,哪一样不靠物质塑形?就连他的缓慢,不都是被常年的优渥生活给惯出来的?
中途改命的人永远学不会,也永远成不了他。
从三年前,他忐忑不安地迈进这座华贵的别墅,看着只能在电视里出现的陈设,兴奋又惶恐地抬头,被一双停在二层楼梯的眼睛冷静又平淡地直视时,就注定了他在辛雪稚面前,将永远低人一等。
第12章幸好我没错过
叶殊离校参赛三天,是捧着冠军奖杯回来的。学校兴高采烈地表彰了他,连夜把他的照片贴上荣誉墙。
对于这些虚衔,叶殊不甚在意,只对实打实的奖金充满期待,这天正抱着手机数短信里的银行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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