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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楼梯间的声控灯在故意踏出的声音中亮了起来,他走一路,灯便亮一路,很有节奏,有灯光一路相送的感觉。走到教室后门,他一眼瞥见还趴在桌上奋笔疾书的萧愉,教室里虽安静,却不空荡,班主任说了很多次把桌上的书收进桌里,很多学生还是当耳旁风,她就藏在一堆书后面,很难发现,偏偏让他看见了,这就是缘分吧!

“丫头,今天我要关门了,快回去休息吧!”看门大爷在教室前门将钥匙串摇得叮当响。他愣了愣,没想到还有其他人。

“好嘞!马上就好,教室门我自己锁!”女孩头也不抬声音和钥匙串一样清脆。

他本想拿了药就从后门偷溜出去,没想到多听了一句话就被发现了。“今天还有两个人在哪,我以为只有你一个!”大爷说。

萧愉回头,满脸惊奇,准备走掉的他反而不好意思了,“我来拿感冒药!”他对脸上挂满惊喜的女孩扬了扬手中的药。

再看时已经没有了看门大爷的踪影,场面更显尴尬,班上的男生们很少同这个女孩讲话,他们觉得她是星辰,可望不可及,从高中到现在,萧愉无论大考小考,期中期末还是模拟考,一直是他们班第一名,在年级也能排上前五名。学习的事暂且不论,关键是这个女孩不苟言笑,不爱运动,每次看见她都在座位上,即便想和她搭上话也没有机会。

黑板旁的自动饮水机的红灯不亮,绿灯黄灯都没亮,已经被人拔掉了插头。

“你要热水吗?”萧愉拿着杯子从拥挤的桌椅书堆中穿过,有些拘谨地向他走来,“我刚接了一杯,还没喝!”说出口她也觉得尴尬,在离他还有一张课桌的地方停了下来。

为了缓解尴尬,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到座位拿出水杯递给了萧愉。喝下药,他也不好意思孤身离开,就同她关灯锁了门一起下楼,下楼的时候他觉得应该找些话来说。

“你经常学习到这时候吗?”

“嗯。顺便接一杯热水。”她对他扬了扬手中的水杯,“虽然不是好习惯,但我习惯在睡觉前喝点热水。”

“喝点水好,就是要多喝热水!”一时又没了话,大概走得太快,倏忽竟到了楼下。于是他向她道别,各自朝相反的方向而去。

自此他会时不时想起那个夜晚,他不知道是她灯光下瘦小的背影吸引了他还是她给他的热水温暖了他,总之他对这个只知埋头学习的女孩产生了好感。

有次无意听同学说校园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变态,职校里就抓到过一个暴露狂,好友说应该特别注意那些看起来很普通的人,最不可能的人可能就是变态,他竟很自然想起看门的大爷。

那天以后,晚自习结束后他会故意在教室待着,看见她站起来收拾东西了,他才快步下楼,在大楼另一侧看她离开之后再离开。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多久,现在他也想不起了,再见萧愉,当初的感觉又回来了,犹如春归回暖。

巷口一个手握一把雪哭泣的男孩切断了他的回忆,孩子的母亲站在“刘记牛肉面”的店门前大吼:“你来不来,再不来我不要你了!”

这句话很管用,孩子立马扔掉手中的雪,两步踉跄三步摇晃地跟了上去。凌楼苦笑,要是他也能对萧愉随便说出一句“我不要你了”就好了!

整条街弥漫着过年的喜庆颗粒,店门前或挂了灯笼,或贴了对联,或挂了灯笼还贴了对联。人们扎在一堆说话,店门前的音箱播放着流行音乐。

凌楼跑了起来,他沿着府门路一路向西跑,就像当年习惯性地去田径场跑几圈一样,他要把这些喜庆都甩在身后,得找个地方认真想一想:如果回到那时候,自己会明确说出对萧愉的那份喜欢吗?如果说出口了,会有什么不同吗?他又不想去想了,从这段时间的相处来看,她是铁了心要嫁给覃涛的,多想无意。既然如此,就找个地方把这份喜欢埋掉吧!

姐姐要出嫁

一辆大巴车的高度对患有恐高症的方寸久来说还在承受范围内,溜下去也不成问题,不过此刻他觉得车顶在这样天气晴好的清晨是个绝佳的存在,可惜的是他的书落在了车里。他干脆躺下,双臂枕着头看天。

“方寸久?”

方寸久翻身向下看,一脸笑意的凌穹正抬头看着他,他是他们这条巷子里公认的最聪明的孩子,也是最老实的孩子。他的老实和通常意义上普遍认为的老实不同,他现在话不多,喜欢把自己交给书本,他的脾气很好,温温和和的,所以很多人都认为这是种老实。

萧望是巷子里的侠客,爱看武侠小说,是金庸老先生的铁杆粉丝。数月前他在学校和巷子里还是个“混世小魔王”,动不动就跟人比划,遇见方寸久后安分了不少,用光头强的话来说是一物降一物,只有萧望知道,他也是一个渴望被认可的人,不是他妈周金枝那种明显的偏心,他明明可以和萧愉好好相处的,可是被生生制造出了很多隔阂,在萧愉眼中,或许他就是一坨永远不会风干的大便。他很想努力又害怕伤害了周愉,看了那么优秀的周愉又很想努力,真是糟糕透了。

所以每当他说自己要努力的时候,除了周金枝,其他人都会嗤之以鼻,当作一句玩笑话。当他彻底放下决定得过且过的时候,除了周金枝,周边人又会一遍遍提醒周愉多么优秀,相比之下他是如此不堪。除了武侠小说,他还喜欢画画,当然这也被认为不务正业,他只好偷偷地画,悄悄地话,时间一长,他觉得那样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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