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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城的夏天,暑气熏蒸,炙热逼人,路上的车辆飞驰而过,不断涌来一股热气。a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站着一女子,身材纤细高挑,穿着一条白色连衣裙,裙角恰好遮住半截小腿,及肩的黑发随意地披散在背上。
季思桐一手捧着百合花,一手拿着保温瓶,不时抬起胳膊,抹去额上泌出的细汗,不禁在心里吐槽:a市的夏天真是越来越热了。她稍站一会儿休息,便怡怡然地朝医院内走去。
309病房,季思桐还未踏入,便听到闺密江艺报怨连连的声音:“天啊,这日子可怎么过呀,怎么还不让我出院。”她转过头,看见季思桐,急忙道:“思桐,你终于来了,赶紧给我办出院。”
季思桐放下手中的东西,白了一眼江艺,没好气地开口道:“你就消停点吧,医生还没说出院,你给我老老实实呆着。”江艺欲张口反驳,被季思桐一个冷瞪,硬生生把话噎回去。
季思桐和江艺两人是发小,从小一起长大,一路同校同班过来,感情深似海。用江艺的话来说:“我最爱不是父母男票,是我家闺密季思桐,我最怕不是病痛死亡,还是我家季思桐。”
江艺的父母是考古学家,每年四处各地飞,在家陪女儿的时间少之又少,每次江家父母前脚一走,她便收拾衣服住进季思桐家。季思桐于江艺而言,是朋友,是姐妹,更是童年记忆里一段难以磨灭的美好时光。
江艺记得,别人家的孩子生病时,身边陪着的都是父母,而她的身边,每一次都是季思桐。打吊针的时候,她的手总是冰冷冰冷的,所以季思桐每次都会用热水袋把自己的手捂热,然后再把手附在她手上,为她取暖;为她料理女孩子初潮的人也是季思桐,那时候她的肚子疼得直不起腰,季思桐总是抱着缩成一团的她,手里还拿着红糖水,一口一口喂她喝;当她被喜欢的对象拒绝时,季思桐会陪着她在天台上发泄吐槽,大冷的天,刮着风还下着雪,两人都冻得手脚冰凉。季思桐于江艺而言,不是亲人,却比亲人更为重要。
当然,江艺也少不了被季思桐毒舌的时候,每次季思桐用一张嘴把她气得跳脚的时候,江艺就在想,同样都是嘴,差别怎么那么大呢?
江艺于季思桐而言,也是她想要去呵护,去照顾的人。在知道她为了赶工作把自己折腾进医院时,气急败坏地想狠狠骂她一顿,却在看到她病恹恹时软了心。
江艺撇撇嘴,一脸委屈地望向正在盛粥的季思桐,在她眼里,季思桐不是她见过最美的女孩子,却是让人一看便移不开眼的。
此刻她正神情贯注地盛着粥,氤氲的水汽扑朔得打在她脸上,泛着些许潮红,长密卷翘睫毛闪烁着,小巧挺立的鼻子,殷红的嘴唇,白皙修长的手,让人觉得美人就该长这样。如果不是对自己的性取向有万分明确的话,江艺都该怀疑她是不是喜欢上自家闺蜜了。
季思桐抬起头,就看见江艺正一脸不怀好意地看着她,她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看什么呢,赶紧把粥喝了。”
“没看啥,看你漂亮。”她接过季思桐递的粥,趁机在她手上摸了一把,感慨道:“皮肤真好。”说完便“嘿嘿”地淫,笑。
季思桐没理她,偏过头将早上带来的百合花插在花瓶里,这端江小姐又不乐意了:“你怎么买百合啊,太俗气了,明儿给我换玫瑰,红艳妖媚的玫瑰。”
季思桐头也没回,幽幽地开口:“不喜欢啊,行,明儿我给你换菊花,你要白菊呢还是黄菊。这个时候菊花的价格也不贵,我给你多买点,放房里肯定很好看。”
病房里放菊花,季思桐你缺心眼吧。
季思桐转过头,双手交叉,嘴角上扬,看着吃瘪的江艺,格外开心。江艺看着她一脸小人得志,深深吸了一口气,咬牙切齿道:“老娘不和你一般见识。”
季思桐满意的点点头,重新低下头摆弄瓶里的百合。
吃过饭后,江艺躺在床上晃着脚玩手机,季思桐则在旁边的沙发上看书,两人都格外安静,似乎回到了她们小时候,在房间里一待就是一下午,或玩闹,或安安静静地睡觉。
时光总是如此,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某个看似熟悉的场景,把人偷偷带回过去,而那些过去,是那么美好,那么让人难以忘怀。
不多时,寂静的病房内突然传出一道清朗温润的声音,仿佛雨后翠鸟轻擦过水面荡开层层涟漪般轻灵悦耳,又如天籁之音袅袅娓娓动听。细听之下,却觉得这声音很熟悉,季思桐转过身,望向来人,惊讶的脱口而出:“苏遇?”
那人此刻正站在病床前,低声询问床上的病人,一身白袍,纯白干净,189的身高将白袍穿的高挺,犹如踏在浮云之上的仙者,不着尘泥,不染烟火,神圣伟大,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季思桐盯着他看了好几分钟,那人却依旧不出声,直到季思桐以为她是认错人了,他的脸上才浮现一缕浅浅的微笑,缓缓开口:“季思桐,你终于记住我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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