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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母子亲情送温暖(第1页)

一个紫面钢髯,双目炯炯,身高过八尺,神华内敛,护卫打扮的人,走到了刘林宗的身边,轻声道:“爷,杨公已经休息了,安歇之前,他还问您去哪儿了。”

刘林宗点了点头:“骨子里他还是看不上这些京口人,唉,我们世家子弟,如果都跟他一样的想法,那国家可就危险了。”

紫面大汉垂手恭立,默不作声。

刘林宗勾了勾嘴角,平静地说道:“牢之,在你看来,那刘裕怎么样?”

这个名唤牢之的紫面大汉的眉头微微一挑:“是块好钢,不过,还需要好好磨炼一下,老实说,这一辈的京口人,比起二十年前的那批,已经差远了。刘裕虽然也可称英豪,但不经锤炼,难堪大用。”

刘林宗微微一笑:“哦,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刘裕应该也是此地数一数二的好汉了吧,就如此不堪?”

紫面大汉牢之的眼中冷芒一闪:“因为,他就算在京口再厉害,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场,没有经过那种生与死的考验,只有经历了这些,才是真正的男人。”

刘林宗转过了头,月光映着牢之的脸,两道长长的刀疤,挂在他的侧脸之上,被那络腮虬髯所隐瞒,但仍然可以看到这痕迹。刘林宗叹了口气:“牢之,你南下进入我们家的时候,记得还是冉魏败亡的时候吧。”

牢之的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他闭上了眼睛,摇了摇头:“那是我这辈子也不愿意回忆的往事。尽管在胡人的马刀之下,我有了兵王之称。”

“但这个兵王,是无数敌人和同伴的尸骨所铸就的,直到今天,我还不时地会梦到那些可怕的战场景象,爷,那种百战余生的滋味,真的不好受。”

说到这里,牢之睁开了眼睛,冷芒一闪:“所以,在刘裕真正碰到胡人的马刀之前,他谈不上是一个真正的兵,更不用说兵王!”

刘林宗默默地看着刘裕的身影终于消失在夜色之中,喃喃地说道:“那也得先把他变成一个兵再说。刁逵,你会让我失望吗?”

刘裕轻轻地推开了家里的柴门,这是一座方圆十余步的小院,典型的江南特色,和这个小村里的其他家,都几乎一模一样,茅草顶盖着的正屋里亮着昏暗的灯光,不用看就知道,那是母亲还在等着自己,而两个弟弟所住的左侧厢房,已经是一片黑灯瞎火,显然,刘道怜和刘道规这两位异母弟弟已经睡下了。

刘裕轻轻地关上了柴门,走近了堂屋,他在门外脱掉了鞋子,赤脚走了进去。轻轻跳跃着的火苗映照下,一个四十左右,慈眉善母的妇人,正跪坐在矮棍之上,做着针线活儿,正是刘裕的继母萧文寿。

在她的手中,绣花针穿梭如飞,一件布制夹袄,已经快地完工,她没...

,她没有抬头,轻轻地说道:“大郎,回来了啊。”

刘裕的脸上闪过一丝愧色:“对不起,娘,今天孩儿又闯祸了。”

萧文寿停下了手中的针线活儿,抬起了头,平静地说道:“事情我听羡之说了,他今天一直在旁观的,你打跑刁弘时,他也先溜了回来报信。这事你做的很好,没给你爹丢人!娘很高兴!”

刘裕的眼圈一热,泪光闪闪:“娘从小就教育孩儿要有侠义之心,要乐于助人,尤其是助我们的乡里乡亲,孩儿不敢一日或忘。只是今天这回,是孩儿第一次惹上世家子弟,可能,可能以后会给娘,还有弟弟们带来祸事。”

萧文寿摇了摇头,正色道:“娘从小就教导你,咱刘家可以穷,但是有三股气,是不能丢的,你说,是哪三股气?”

刘裕挺直了腰板,正色道:“骨气,义气,勇气,这三样不能丢!”

萧文寿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人穷不能志短,要有骨气;面对强横之人不能畏惧,要有勇气;强大之后不能欺软怕硬,横行霸道,要讲义气。你爹在时,成天就跟我说这些,说这些是咱老刘家的传家祖训,万不可丢!”

刘裕奇道:“这些是爹说的吗?他活着的时候怎么从来不跟我讲?”

萧文寿勾了勾嘴角:“天底下哪有不爱自己儿子的父亲呢?你爹在世的时候,他天天都会去我妹妹家偷偷地看你!”

刘裕转过了身,不信地摇着头:“可为什么他天天来看我,却要把我送到别人家?这是一个父亲应该做的事吗?”

萧文寿长叹一声:“当时你爹家徒四壁,还要借钱给你娘办丧事,他为官清正,不收贿赂,所以家无余财,更没钱雇佣乳母来喂你。”

“我们这京口镇,虽是侨置州郡,但也有良田沃野,你爹官居郡功曹,主管选荐乡贤之职,如果跟现在的不少官吏一样,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何至于此呢?一个尽忠职守,效忠朝廷的好官,又怎么可能没有骨肉亲情,抛弃儿子呢?”

刘裕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他喃喃地说道:“难道,真的是我错怪了他吗?”

萧文寿点了点头,上前拉住了刘裕的手,正色道:“小裕,其实你也知道,你父亲是个好官,即使他离世了这么多年,在京口这里仍然是人人交口称赞。”

“从小到大,你拳脚无情,打伤了很多人,那些人后来没来找你麻烦,不是因为你有多能打,而是因为顾念着你爹的名声。”

“我之所以肯嫁给你爹,不是图你家的权势,而是因为敬佩你刘家的家风。你父亲那种忧国忧民,廉洁奉公的品德,在你的身上,也一直有体现,即使你这两年当这个里正,不也是颇有好名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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