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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文打个广告:《作古》是相爱相杀年上师徒,这本会更偏感情流,主角是厌世装弱攻x阴暗疯批受,想试试一些虚弱娇气攻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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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后记天涯
三月底开文的时候,我压根没想到时隔八个多月,会顺利地写下《天地》的后记。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算起来是处女作,也是我第一次写古耽权谋和群像。虽然不在我的舒适区,写的也很费脑子,但我还是非常喜欢它。
从前写过很多短篇,最长也只有三万字,没想到这一次竟然坚持到了最后,甚至写了快六十万字而我一开始只打算写三十万的。
我以前认为自己不是一个能坚持的人,但是很意外,这次竟然咬着牙挺下来了,虽然前十五万字一直在单机,在精选盲盒摸爬滚打,因为初来乍到不熟悉而错过了很多榜单,也没有什么人看我的文,一度连破百收都很困难。
陪我走过那段时间的评论区,大家的Id我恐怕这辈子都会记得。
关于作者的部分就到这里,我更想说说他们。
写《天地》的契机,是某天突然想到的一个脑洞:
两个人师出同门,是在山上一起修行的同窗,一开始互看不顺眼,但又在相处的日常和危机中慢慢了解彼此。受是将门之子,被家里送来习武,攻下决心要表明心意的那天,受被家里召回不辞而别,之后两个人很多年没有交集。后来攻奉师令下山,忽然想起了受,不经意提起受的名字,却被告知受一年前就已经战死了。
这是《天地》最早的雏形,后来在不断地修改中变得跟原来的设想有些偏离,世界观也更加丰满,人物也更加丰富。随后,我无意中听到了黄钧泽的《风夜行》,那段时间我闭上眼,眼前总会浮现出一个画面:天色乌沉,苍山负雪,两人一黑一白,骑马并肩而行,身形渐渐隐没于风雪中,只剩一轮明月映照雪地上留下的马蹄行迹。
于是这歌成了整本书的基调,两个人历经万般坎坷,摆脱宿命枷锁,最终往事随风去,我自天地逍遥。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设了三个国家,并画了一个地图。燕陵参考了蜀地,多山多水,地险,易守难攻;旧秦位于中原腹地,原型是秦国;代国靠海,地大物博,是最强盛的国家。最后统一称为大秦,也是受到了秦朝的影响,此外秦始皇曾派人出海寻长生不老之术,也是后文引入“仙术”的一个灵感来源。
在此基础上,我又设计了两种势力分布,分别是:复辟燕陵的萧琢派和萧覃派;以及争夺皇位的摄政王派、梁王派和保皇派。因此《天地》的重心就在旧秦和燕陵这两个国家上,牵扯出前尘往事和权力纠纷,代国则一笔带过,只写了我最想写的宗政彦部分。
楚晋的人设是我最早想好的,也是最符合整本书的基调的。他生来无父无母,寄人篱下,因为两袋粮食被卖给人|贩子,又被送入地宫,千辛万苦逃出来后,成为了旧秦世子的“魄”。他一开始想要活着,而只有权力才能让他活下去,所以他取代了真世子,成为了摄政王。或许大多数人以为他最后会选择做皇帝,其实他不想,他见过太多为权力而疯魔的人,皇位对他而言只是束缚。他有了沈孟枝,扶持了楚听夏,平定四海安顿朝廷,他对大秦已经问心无愧,所以他选择了放手。
而那位真正的世子公子,其实是楚晋一生中最大的敌人,也是对他影响最大的人。在这本书里他早早就死了,但是楚晋的很多选择,比如治理大秦、扶持听夏,都跟他有关。两个人理应有很多碰撞,但是失策,没来得及写出来,之后如果有机会应该会在番外提一下。
关于宗政彦,在地宫的那个雨夜,她有没有认出自己的孩子?看到他成为祭品的那一刻,这位圣后的心里又在想什么?这些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随后是我很喜欢的枝枝,沈孟枝,其实他的故事我一开始没有敲定,而是慢慢细化出来的。他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一个温柔又很有距离感的人,但是温柔往往是有代价的。他被养在沈府里好多年,因为父亲和哥哥的宠爱,他有可爱的一面(比如一害羞就钻进被子里),同时由于不接触外人,所以有点自闭和单纯。他的世界是一点一点崩塌的,被迫离开沈家,离开至亲,从熟悉的家孤身到了陌生的书院,他会惶恐无措,会刻意避着人。所以戴上了不近人情的面具。
但是楚晋来后慢慢打破了这一切,把他从封闭的世界拉了出来,让他学会了拥抱世界。所以沈孟枝注定会喜欢上楚晋,也注定会对楚晋敞开心扉。
听夏是我喜欢的小可爱!活泼开朗、古灵精怪、靠谱负责又带点傲娇的小少年,明明很喜欢很依赖摄政王嘴上还要说反话,每次和枝楚两人在一起就会变成爹妈疼爱的小狗(?)
楚晋其实从全文最开始就一直在有意识地磨练他,这一路上所经历的一切都让听夏有所成长,他和李启、后面未提及的唐肆、同样被摄政王扶持的6青一样,是大秦的“新生代”,会有属于他们的下一个故事。不过众所周知,纸片人是不会老的,枝和楚的故事也从未结束!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角色,弟控沈云言、疯批绿茶苏愁、老父亲沈恪、榆木脑袋齐钰和有口难开宋思凡、萧覃、楚戎……其实在落笔写下他们的时候,我都会下意识为他们设计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有的写了出来,有的却没有。
我希望他们在这本书里是活生生的人,他们的每一个选择都出于各自的性格有自己的理由,但我的笔力不足,可能有些地方处理的并不很好,再接再厉吧(●?●)
话说这本书为什么叫天地为臣呢?因为我认为:愈是掠得,愈是失去。从前我以人君之身事天地,头戴冠冕,身为权奴。如今我拂去满身枷锁,于是天地为臣,万道从之。
当然写到结局回头来看,《天地》还是有遗憾的。我一直致力于写出干净的文字,这种干净是指读起来流畅、剧情不乱、轻而易举能读懂。但是难以避免地还是没有达到我心中预期的效果。此外很多人提到的书院生活的情感线进展偏快,这一点的确是节奏没把握好,因为当时给这篇文存稿的时候正好在这段中断了几个月,有些没衔接上。但我一开始的设想里,两个人之所以会对彼此敞开心扉,一是不知道彼此的身份,楚以为枝是不问世事的普通人,枝也不知道楚的野心;二是他们心里都埋了太多事,又是年纪轻轻的时候,遇到一个了解自己的人,解了自己的心结,真的很难不动心啊。
还有一些剧情没写到,比如成亲,之后应该会丢进番外里。
唉,我真的好舍不得他们啊。
写完大结局的时候,看着满屏密密麻麻的文字,心里却很空落。就好像是送别了一对多年的老朋友,看着他们骑马并肩,渐行渐远,直至身形隐没在群山之后。下一本,下下一本,可能都不会有这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了。
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他们会走过春秋,行过山海,楚楚牵着马问接下来要去哪里,而枝枝捧着地图,笑着指向下一个目的地。
虽然我们的故事结束了,但他们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万丈红尘三杯酒,千秋大业一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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