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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适合什么都能接受的读者,我也说不清是不是1v1,等写完才知道,大概率是1v2
记忆的最开始,是一栋五层的红砖楼房。
由石砖搭成的楼梯没有扶手,台阶的水泥铺得坑坑洼洼,连正在上幼儿园的小孩都觉得窄小。楼房没有门,楼梯底下住着流浪汉。
参商在这栋红砖楼房里生活了五年,五岁后搬家到了另一个区。搬家是人生的重启,她的人生重启了两次,次次都躲不开林云上。
阴魂不散。
自从参商学会这个成语后,阴魂不散就成了她的口头禅。她每次见到林云上都要这么说上一句,然后挨一下她姑姑的揍。
参商没有林云上的联系方式。
即使她父母双亡不得不跟着姑姑暂住在他家,即使按辈分她算是他没有血缘关系的表妹,即使她每周六晚上都会借着问作业的理由进他房间跟他做爱,但参商还是没有林云上的联系方式。
参商没跟他要,林云上也不想给。
林云上将照顾继母的侄女照顾到了床上这件事归于青春期的性冲动,除此之外他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理由。毕竟参商刚到他家那会黑黢黢瘦巴巴的,鼻尖两侧有着明显的雀斑,皮肤完全是细腻光滑的反义词,没有一点符合他的审美取向。
林云上也十分不理解自己的好友为什么会喜欢上参商,他一直都觉得参商长得很普通性格很不好,张牙舞爪的。哪有人做爱会把对方的背抓成那样,穿上衣服一碰就疼,做一场下来背后胸前没一处好肉。
“你是在跟我炫耀吗?”司杭垂在身侧的手紧握成拳。
林云上似乎嫌天热,漫不经心地扯开领口露出锁骨上的红痕和牙印,道:“实话实说,算不上炫耀。”
也没什么好炫耀的,参商又不爱他。
她说无论是什么关系到最后都会变得无聊单调,所以从一开始他们就是纯粹的打炮关系。参商之所以会选择林云上,是因为那天自慰时被他撞见了。
参商从不觉得自慰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既没有伤害自己也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反而还从中获得了快乐。没有任何人可以说自慰是一桩罪行。
所以当林云上没有礼貌地推门而入时,参商只有瞬间的慌乱,然后很镇定地拉过被子盖住赤裸的身体。
林云上忘记了自己推开她房门的目的是什么,眼睛不受控制地放在了参商裸露的肩膀上。十几岁的少年满脑子黄色废料,涨大的性器被内裤裹得发疼。
参商身后竖起一个枕头靠在床边,她斜靠着枕头坐起身来。少女的身躯就这么直白地出现在眼前,林云上这下才彻底清醒,猛地转过身把房门关紧。
而后冲入浴室,衣服都没脱就站到花洒下。冷水淋在身上,林云上咬着唇在冷水里想着自己曾经瞧不起的女孩疯狂地自慰。
早上起床会不可避免地看见参商晾在阳台上的吊带和内衣,吃饭时会瞥见她短裤之下的双腿,晚上会撞见她带着一身水汽从浴室里出来,单薄的睡裙遮不住胸前的凸起,再进到那间浴室时闻到的全是她身上沐浴露的味道。
林云上快要被她折磨疯了,每晚都控制不住地想着她自慰。想着在那扇紧闭的房门后,参商敞开腿自慰的场景。
事情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林云上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只是坐在客厅打游戏,然后参商来了,拿掉他的游戏手柄坐在了他腿上。林云上没拒绝。
他们坐在沙发里,参商跨坐在他身上,整个人都被他的身影包住。林云上垂着眼,目光全被她脸上的小雀斑勾走。人一紧张就容易胡思乱想,林云上开始思考她的雀斑之前有没有这么明显。手腕被抓住,参商抓着他的手放到肚子上。他们从未如此亲密过。
接着参商把林云上的手放在她的腿间。她的手迭在他的手上,轻轻地压着移动。林云上始终清楚地记得那天指尖的湿润,还有她呼吸的样子,她发出的声音。
那天林云上没有高潮。参商似乎对于他有没有高潮一点兴趣也没有,他的快感于她而言毫无意义。
林云上觉得他们正在做一件“不正常”的事,他们不应该这样做。可参商达到高潮时呼吸变得很急促,湿热的穴紧紧夹住他的手指,双臂搂抱着他。
林云上觉得那种感觉还不错。
其实他很难从其中得到快感,参商从不管他,爽完就毫不留情地离开。可当参商来找他时,林云上一次都没有拒绝过她。
他们第一次做爱是在一个雨天。
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将边缘性行为玩了很多次,最疯狂的时候每个晚上林云山都会握着她的乳儿入睡,早上醒来会看见参商撩开他的衣服,坐在腹肌上磨穴。他身上的每一处地方几乎都被参商玩过了,就连手臂都是她的性玩具。
那天参商是淋雨回来的。
她一言不发,进浴室胡乱洗了个澡后就把他压在了床上。衣服被扯开,白皙的肌肤上是她昨夜咬出的痕迹。林云上很白,身上很容易留下痕迹,每隔几天就要骂骂咧咧说她是属狗的。
参商动作很重地加深那些痕迹,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噬咬。林云上掐住她的脸,皱着眉问她发生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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