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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孤
雷霆人如其名,一张脸刀削斧凿,硬朗得不行,两撇英挺的眉一皱,就仿佛酝酿着一场声势浩荡的狂风暴雨,一双眼睛不怒自威,一眼瞥过来仿佛天穹绽开的烈烈雷霆。
出生在军人之家,又从小被爷爷带在身边管教,除了十岁之前皮一点闹一点有些孩子气,此后这十几年来真的是规规矩矩,一举一动像是拿圆规画出来的,是整个云城大小世家有口皆碑的“别人家的孩子”。
正是因为雷霆名声在外,他三叔雷隐才一点不见外地带着陆雨找上了门。
说是三叔,其实比雷霆大不了几岁,雷霆门刚开了道缝,他三叔就把一个小孩给塞进来了,仗着辈分摆出一副托孤的架势,劈里啪啦就是一通话。
“那什么,小风这阵子赶稿累坏了,我想带他出去放松放松,他弟弟还小,扔给别人也不放心,就巴巴地给你送来了。三叔可把话说在前头,小风的弟弟就是我的亲弟弟,我的亲弟弟也就是你的亲弟弟,可得把人给我照看好了。”
然后也不等雷霆答话就这么厚颜无耻地主动伸手把门一拉,挥挥手潇洒地走了。
雷霆知道他说的“小风”是陆风。
三年前,雷隐突然就跟家里出了柜,说自己爱上一个写小说的小青年,差点被爷爷打断了腿。
可既然没打断,他三叔到底是身残志坚,带着陆风远走高飞了,爷爷平日里也不许提。
三叔今天这么突然找上门来,估计也是真的没有别的人好拜托了。
忽视了自家三叔嘴里那乱七八糟的辈分,雷霆把门口的小男孩仔细看了看。
眉眼形貌什么的,雷霆自己平时浑不在意,对他人的样貌自然也甚少上心,人来人往在他眼里不过是菜园子里杵着的白萝卜或者红萝卜罢了。
但是眼前这个小男孩,即便雷霆目中无人惯了,也忍不住看了一眼又看了第二眼,脑子里不可遏制地就蹦出来两个词,“冷冰冰”和“好看”。
这个叫陆雨的小男孩,是一种冷冰冰的好看。
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雷霆初时还担心,毕竟最近十来年来他已经没什么和小孩子打交道的经历了,到底有些不知所措,很怕孩子万一哭起来闹起来,他应该怎么办?把人打一顿?
很快,陆雨就打消了他的顾虑。
做好了饭坐到桌前,他就安安静静开始吃。
洗完澡收拾好带他去客房,他就安安静静地躺下睡。
十分的安静,十分的乖巧,十分的省心,忆及左邻右舍正值叛逆期的熊崽子们,雷霆看着安安静静的陆雨,真的是一百个满意。
第二天起床,雷霆发现自己满意得太早了……
雷霆的作息一向规律,每天五点钟准时起床,所以下楼看见陆雨在客厅,老实讲雷霆很意外,现在已经很少有小孩儿能早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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