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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南笙宝宝好无辜
“确实是狐狸精,一只普通的妖狐,寿命即将到尽头,然后遇上了百花羞这么一个傻妞。”
傻妞
生动形象的形容啊,笙歌在心中默默的吐槽着。
“本大圣知道你对黄袍怪和百花羞的来历心知肚明,所以不必装傻。”
“本来就蠢,装傻只会让人觉得你自作聪明的样子更蠢。”
大圣毫不留情的戳着笙歌脆弱的小心脏。
“大圣,您说的是,您接着说。”
笙歌觉得以后她如果失业了,还可以想办法去做狗腿,谄媚阿谀她一定是能手,顺带抗揍能力还比较强大。
“狐妖与百花羞达成协议,共用身体。”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现在百花羞的灵魂已经几乎被吞噬干净了。”
“不得不说,百花羞确实是狐妖的及时雨,快死的时候送来了一具仙骨。”
“狐妖想方设法一辈子都没能褪去妖骨,临死实现了愿望。”
孙悟空火眼金睛把这一切早已看的清楚,若是变身他早就一棒子打死了,如果是夺舍,他也可以毫不留情的出手。
但偏偏一人一妖是心甘情愿结契的,他能如何。
自找麻烦的事情,他可不想做。
笙歌默然,她该说百花羞是幸运的还是倒霉。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狐妖之所以对小白这么心心念念更多是百花羞的意愿。”
“想染指小白,有好戏看了”
大圣双手交叉,薄唇斜撇,饶有趣味兴致勃勃。
说的好引人遐想啊
唐僧和小白是什么关系呢,明明是最纯洁的
说着说着,笙歌说不下去了。
二人确实是骑和被骑的关系,虽说此骑非彼骑,但唐僧对小白的看重有目共睹。
“干娘,没有那条小白龙,我们有这个秃和尚也行。”
“唐僧肉食之可长生不老,这是我当初偷偷在老君和诸位仙君谈话时迎来的。”
“干娘,绝对不能放过这个秃驴。”
银角大王不停的在一旁煽风点火,目光垂涎的看着唐僧,像是只要狐妖一点头他就扑上去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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