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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起大雨来,看着泥泞的道路,罗桑只能宣布继续休整。
阿奴找到古戈,他们一起去找那些买来的奴隶们。
他们跟着卓玛的娃子(农奴仆人)住在一起,即使昨天洗过澡,衣服鞋袜还是散发着怪味,帐篷里很脏,臭烘烘的。
阿奴忍不住歪头朝外吸了一口气,,见他们都跪在地上行礼,忙摆摆手:“都起来吧。”想来这样行礼是卓玛的娃子们教他们的。这样也好,他们还要在吐蕃的土地上走一个多月。
阿奴摆好自认为严肃的脸色,用汉语说道:“我们还有三个月的远路要走。”据她观察,害怕的大多是汉人,吐蕃人习惯了高原,他们中有的人之前就过着迁徙的游牧生活,四处为家,倒不觉得行路辛苦。
底下的人们嘤嘤嗡嗡的议论起来。
阿奴继续说道:“如果生病了,最好跟古戈大叔说,我们有郎中,有病要早治。”她环视了一圈,见众人表情各异,她加重语气:“只要你们活着,我就不会丢下你们。”
底下议论的声音一直继续,阿奴懊恼地想:“我还是太小了些,古戈大叔或者沈嘉木来说会不会更好?”
有一个叫三娃的汉人站起来,他壮着胆子吱吱唔唔的说:“我能不能不走了?”
阿奴皱皱眉,三娃一脸渴望的看着她。
阿奴问:“为什么?”
“我实在是走不动了。”他脱下鞋子,脚上都是磨破结痂的血泡,还有鸡眼。
阿奴低下头,阿依族人走了快一年,已经习惯了,现在有时候还有马可以代步。奴隶们都是用双脚走路,虽然他们以前都穷苦人家出身,但是谁也没有走过这么远这么难走的路。
阿奴沉吟片刻,很严肃的对三娃说:“吐蕃有句话‘地上没有无主的人’,你要留在这里,只能永远做奴隶,卓玛家的奴隶算是很好过的,有的人家的奴隶过的日子连狗都不如,动辄挨打,每天只有一顿稀汤,而且子子孙孙都是奴才。”
见他们的脸色都变了,阿奴趁热打铁:“他们还有一种奴隶叫‘朗生’,意思是会说话的畜生。”她抿紧了唇:“你们不想做人,要做畜生吗?”
鸦雀无声。
三娃低下头咕哝:“跟着你们,我们也是奴隶。”
阿奴有些激动:“我不会打你们!不会饿着你们!不会把你们当畜生一样看!我们那里人少土地多,只要你们勤劳肯干,努力开荒,就会有自己的土地,每年只要交一点点粮食给寨子里。路虽难走,我都走过来了。你们都比我大,难道还不如我吗?”
“你也是用脚走的?”三娃问。
“不用脚,难道用手吗?”阿奴好气又好笑:“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再走三个月就可以到家了。有田有地的日子只要熬三个月就可以实现了,那里没有地主,没有当官的,没有头人。。。。。。”
一个汉女叫秀秀的打断阿奴的话,兴奋的问道:“我开的荒,地就是我的?”
“对。只要交一点点粮食给寨子里就行了。”
“那我们,我们还是不是奴才?”另外一个问。
阿奴尽量微笑,低声说道:“还没有走出吐蕃的时候,你们就是奴隶身份。我们进出各位头人的领地的时候,需要你们的卖身文书,不然你们会被当成没有主人的奴隶。”
那走出吐蕃以后就不是了,人人面露喜色。
“还有,这些不能告诉别人。”阿奴告诫,众人鸡啄米似的点头。
阿奴对三娃说:“你过来,脚要治一下。还有谁的脚烂了?”几个人站起来,阿奴把他们交给古戈,古戈带他们去纳达岩那里。
阿奴转身吐了口气,抬眼看见刘仲歪在帐篷边上,皱眉骂道:“走路都要人扶,下雨到处乱跑做什么?”
刘仲嘿嘿一笑:“我看你到这里来,跟过来看看有什么事。”
他瘦了很多,已经找不到两个月前小地主似的又憨又傻的模样,脸上蜈蚣疤让他看起来有些可怖。只是天天被阿奴洗脑,加上比大象腿还粗的神经(阿奴说的),他现在顶着那条疤已经习以为常,别人的异样眼光对他而言如同隔靴搔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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