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确实没能再见到刘朝。
这天晚上同样的时间,他还是去了医院,想和刘朝见一面,但病床已经空掉了。
他妈大概是料到了他会来,故意提前了一天就带着刘朝走了。
以前他只想着要逃离这个家,根本不关心父母,连他们打工的城市都不知道,追也不知道该追向哪里。
护士推着躺着新病人的床绕开他,将床搁置在了刘朝躺过的地方,忙碌地朝他看了一眼,嘴里喊了句“闲杂人等请尽快出去”。
他怔了怔,茫然地掉头回家了,像一只失去方向的鸟,在绿灯面前站定,看人群和他擦肩而过,绿灯变红,又由红转绿,再变红。
他看着一辆辆出租车从他的眼前驶过,黑乎乎的玻璃映不出里面坐着的人,他用力睁大眼睛,也看不清里面人的轮廓。
家里空荡荡的,从前的饭菜香成了如今别人家反进屋里难闻又呛人的油烟味。
原本空旷的桌子上放着他去年冬天给刘朝买的那双手套和围巾,雪白又温柔的静静置在那里,旁边放着一束向日葵,有一点枯萎了,花瓣向外卷起边。
他的呼吸滞了滞,茫然的表情变得更加苍白。
刘朝回来过,也许就在刚才,他们完美地错过了,就好像命运的安排。
他走过去,看见桌子上还搁着一张边缘被撕得锯齿状的纸,上面写有歪歪扭扭的字:
“弟弟,我新买了一束花送给你。”
他拿起那张纸条,目光落在旁边卷起边的花瓣上。
——新买的吗?什么时候买的?它明明快要枯萎了,骗子。
他漫无边际地想着,就好像是在和刘朝对话。
“妈妈说要带我一起走,我很高兴,弟弟也很高兴吧,我走了的话就不会再拖累弟弟了。”
再往下看到这一句,刘墓面无表情地扬了扬嘴角。
他不用想都能猜到刘朝写这些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一定是笑得眼睛弯起来,嘴角的酒窝陷下去。
刘朝在哪里写的呢?在家里,还是在病房里?回家没有看见他,是失望还是松了一口气?
那些幼稚又生疏的字,像种在纸上的花,后来刘墓每次打开这张纸,都用眼泪浇灌它。
——是啊,没了你这个拖油瓶,我当然高兴。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弟弟想我了可以打给我。”
刘墓看着那串陌生的、又下午才刚刚见过的一串数字,嘴唇颤了颤,那强硬装出来的冷漠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缝。
他的眼睛像渐暗的天空蒙起乌云和雾,那些数字开始像星星一样在他的眼前忽闪忽闪。
他不知道刘朝的电话号码,因为刘朝一直在他的身边,随叫随到,以至于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找不到刘朝,从没有想过要记下刘朝的联系方式。
现在突然就有机会了。
“毕业快乐,妈妈把钱收走了,我没有钱给弟弟买礼物,冬天很冷,手套和围巾都留给弟弟,还很新,弟弟不要嫌弃。”
刘朝还画了个很丑的笑脸。
他将短短几行字从头看到尾,最后沉默地看了很久纸上的那串数字,随即毫不留情地把它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里。
——傻逼,怎么可能会想你。
成绩出来了,他如预期一般考得非常好,但他最终还是掀翻了他十几年来的想法,报了当地的大学。不过也不算近,总之是逃离了这个破旧不堪的老巷子。
他在大学认识了很多新面孔,没有人知道他有一个贫穷的家庭,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傻子哥哥,他在大学的人设很好,和善绅士,谦恭有礼。
他的自负、自私、自以为是,好像和刘朝一起被带走了,和那束花一起萎焉,和那团纸一起扔进了垃圾桶里。
他不再会收获到异样的目光,那些掺杂着鄙夷怜悯和同情的目光;他不需要再想方设法躲藏,甩开傻子的跟随;他摆脱了那个令他自卑、令他在同龄人里抬不起头的家庭。
他进入了学生会,参加各种社团,去团建,去爬山,偶尔也去酒池里蹦一蹦。
没有刘朝,他的生活好像确实变得很好,和想象中一样。
之后的半年他一直蜗居在学校宿舍,从未回过这个家,就好像真的从不想念刘朝一样。
直到放了寒假,他不得不回到这个空无一人的家——这个小小的、全是和刘朝一起生活的痕迹的家。
于是所有回忆都蜂拥而至。
简介关于永生我掌永生之门方韩,穿越到永生世界,却没有金手指,也没有系统加持!方韩既然穿越到永生世界,我就不会屈服于任何人!就算是诸天第一神器,也只能为我所用!...
赵德柱重生了。他不知道炒国库券,不知道炒股票,不记得中奖彩票号,也不懂怎么做生意赚钱他只有一个念头我要自力更生!再也不做那个混吃等死的拆二代...
苏锦时无意中玩了一个恋爱养成游戏,男主逼真又帅气,喘的还好听。苏锦时戳戳沈拾琅的脸这就是养帅哥的快乐吗?沈拾琅什么人装神弄鬼!苏锦时不礼貌,叫我主人。沈拾琅呵。沈拾琅受伤要买药。苏锦时买!给他擦药顺便摸一把胸肌。沈拾琅饭食没营养。苏锦时买!顺便摸一下他的嘴角。沈拾琅没有新衣。苏锦时买!顺便看他更衣,摸一下腹肌。直到她在商城花重金买了一扇传送门,直接传送到了沈拾琅怀里。沈拾琅解开衣襟摸啊,你怎么不摸了?沈拾琅生平最恨鬼神之说,偏身负灭族之仇,寄人篱下,只有一女鬼陪伴左右。被人污蔑时信他,被人围攻时护他,被人下毒时救他。他自己都不相信有一天他会跪遍大熙寺庙,不惜以己身血祭只为见她一面。...
吞天食地,问鼎苍穹!...
简介关于没病吧?你和食人魔谈什么善良?(拥有百万字完结小说,请大家放心追)食人魔一般怎么吃饭?第一步,找到一个人类或者其他生物。第二步,打他。第三步,暴打他。第四步,丢进锅里。第五步,小火慢炖两个小时。戈尔金穿越到这个无尽荒漠世界已经二十年了,但是却是一头膀大腰圆的食人魔。好不容易当上了酋长,蓝星全民降临了?需要在土着和残酷的荒漠环境下求生?别闹了。戈尔金躺在自己打造的风情馆里瞧着二郎腿活着很难吗?老子做个大宝剑都有一排各个种族的妞子!又名...
重生回归末世相爱相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