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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渐深,气温也随之转凉。
回到家时,李柳已经为大家做好了晚饭。
是一顿手抓肉。
用加驼身上最肥美的部分作为原料,把肌肉纤维间的脂肪都炖得化开,嫩白油红的肉块散发着细腻的脂香,入口软烂。
细细品尝时,又能发现每一丝的加驼肉都还不失嚼劲。
加上用盐和一种枯木香料调味,让人胃口大开。
这种丰富口感和独特风味不仅归功于加驼,也和李柳的手艺是分不开的。
一边享受美食,路梦一边在心中默默总结。
上次狩猎的加驼总共出肉大概在四百公斤,今天去黑市第一波带了一百五十公斤。
其中五十公斤散卖给黑市的顾客,赚了八千开币。
剩下的一百公斤加上两把武器,一起从洪流行那赚了三万开币。
加上卖了三千五百开币的驼鞭和驼肾。
等于说光是今天一天就到账四万开币!
对比三个月前的自己,好不容易才能攒下四百开币的闲钱。
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赚钱的大头还是在于那只加驼,不属于常态收入,加驼在这个时代的价值不亚于远古的耕牛甚至战马。
这么一想还亏了。
明后两天再卖掉一百五十公斤(300斤)的肉,每斤80开币,能再赚约两万四千,最后留下一百公斤作为储备粮。
加上之前零零总总攒下来的五千开币。
也就是说路梦的预期身家已经到了七万开币!
拿这些钱如果想在黑市做长久的生意,扣除进货的启动资金,还能再盘下一个固定的店铺。
“原本还以为到达了斯昆镇之后才能有机会赚到这第一桶金。”
枢纽站地处广阔荒芜的“边境之地”,而斯昆镇还要在边境之地的南边,已经位于沙克王国的境内,正是路梦预备在离开枢纽站后前往的去处。
虽然沙克王国的繁华程度远远比不上神圣帝国,斯昆镇更是属于战争对峙前线的边陲城市,但好歹已经算是废土上难得的文明地界。
无论是资源、秩序还有发展的机会,都要比枢纽站好得多。
“我是不是有些过于谨慎了?”路梦问自己。
在他的计划中,只要赚够五万开币就可以考虑动身离开枢纽站了。
倒不是说钱在路途中多有用,而是在进入文明世界后,没有钱那是寸步难行。
如果自己是以一个逃难者的身份进入斯昆镇,那就只能露宿野外。
斯昆镇甚至没有设置贫民窟。
到时候生活说不定还不如在枢纽站呢,至少在这里多的是无主之物,还可以拾点荒。
在斯昆镇“拾荒”,就只能被警卫抓去大牢龙场悟道了。
();() ——倒是可以顺便练练开锁。
虽然开币已经足够,但路梦还是打消了现在就找机会离开枢纽站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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