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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因为2005年,我们曾遇见。

所以2005年,我开始写字。

我以为我写字了,我就可以离他的生活更近一些,更近一些,再近一些,就是“在一起”了。这就好像现在年轻的你们一样,为了更接近那个自己喜欢的篮球队的帅帅的小队长,穿着肥大的t恤衫到篮球场上,挥着汗水练习篮球,只希望他能注意到自己。

哪怕只有一个眼神的交会。

也不辜负我们最初的情生意动。

五我曾这样执拗地为你而来

现在离2005年夏天,已经好久。

单恋总是不快乐的。所以,我怀着卑微的心情希望自己是快乐的,期冀哪怕米粒大小的幸福都能让我快乐,所以我就给自己取了一个看似很快乐的名字作笔名。

你们总是会问我,小米啊,为什么会写那么多悲伤结尾的故事呢?

哦。我好像一直都没有回答过你们。

因为我爱上一个叫做骆以歌的男子,这种单恋就好像插入骨髓的针一样,总是随着心的跳动、血的奔涌,疼痛不休。

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结尾,所以我窃以为,天下的爱情都悲伤得不着边际,且没有结尾。

我还以为,有那么一天,这个叫骆以歌的男子,终于在抬眉时,发现了我卑微的存在,微笑着,给我幸福了。那么亲爱的,我就再也不写悲伤的故事。我只写满树的繁花似锦,满眼的河山锦绣,满眼玲珑少年小小新娘。绝不让你们再同我落泪,不让你们再同我纠结。

无休无止。

骆以歌,你知道么?

无休无止的,还有我喜欢你这件事情。

2005年冬天,我曾抱着一个大大的行囊独自流浪在北京的街头。整整的一个夜晚,我都在北京的灯光下做孤单的影子。哦,好像并不孤单,因为还有那个大大的行囊与我为伴。

那天,北京的雪好大,一层一层,落在我的肩膀上,它们的样子,那样的悄然,就好像你的微笑一样。一直以来,你在我的眼中,都是这样的静默,哪怕微笑的时候。

从海淀区,到通州区,原来是这样的远。

就好像,从我的心,走到你的心,是这样的远。

那天夜里,梨园小镇,一栋楼下,我孤单地坐了一个晚上。雪飘在头发上、眉毛上,我想那个时候,我一定很难看。我一边听雪落的声音,一边告诉自己,这里,我坐的这个地方,是全世界所有我可以到达的位置中,离你最近的地方。我妄想听你的声音,听你的手指落在键盘上的声音,甚至听到你因抽烟而顿起的咳嗽声。

我到现在都怀疑自己当时的智商,我怎么就那么肯定,你就在这栋楼里;而且就算你住这栋楼,怎么就一定你会在家,而不是在继续你的旅程呢?

哦,我记起来了。我记得读你的文字的时候,你说过,冬天是最不合适旅行的季节。你说冬季是属于家的季节,所以,我想你一定在家中。我还想,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会在冬季的每一天你回家的时候,为你亲手送上暖暖的棉拖鞋,然后为你扫掉一身落雪。

“小心翼翼”这个词真好。就好像是我对我喜欢的你,小心翼翼而来。

好巧,真的好巧。那天早晨你居然出现了,刚从外面归来,手里还拎着早餐。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你突然犹豫住了步子。当然,你肯定记不得我们曾经遇见过。你奇怪的是,从哪里来的一个流浪小孩,这么傻乎乎地坐在这栋楼下呢?

当时我的样子一定很傻。整夜的风一定让我的卷发变得乱七八糟,像一个小疯子。冷冷的空气将我的鼻子和脸颊冻得红红的,感觉上有些麻木。所以,亲爱的王子殿下,我不知道,当时我是不是流了鼻涕,这样会让我看起来像一个小乞丐。

骆以歌,事实证明,你是个好人,你将你手里的油条如数递给了我。我的手当时就像小冰块一样吧,令你温暖的手指一阵战栗。你离开之后又折回,将两张百元的钞票放在我的手里。你说,找个暖和的地方,然后赶紧跟家人联系吧。

骆以歌。

你怎么会知道,我来到这里,不是为了这份油条和两张百元的钞票,我是为了你整个的人。我有足够的钱,可以让我在这个冬季的夜晚住在最暖的旅馆里。

我很想鼓起勇气问你,亲爱的王子殿下,你还记得么,有个傻姑娘写过的“绿了樱桃红了芭蕉”?

当然,我会把你问傻了的。因为,你肯定记不得。

后来的两年,因为同样是写字,因为在同一个圈子里,我们在网上熟络起来,彼此问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说一些没多少营养的话题。偶尔路过彼此的城市,见见面,吃吃饭,相互赠送一些不起眼的小玩意。

渐渐地,我知道,你抽烟很凶,喜欢白沙烟,很少沾酒。

青豆知道,我跟着你的语言,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你说你当初为了戒烟,独自在楼顶上连续不停地抽了一条烟,整个人都抽傻了。所以,我也买了一条白沙烟,想找一下当时你的感觉,我想看看自己能不能抽傻了,傻了后就会将你忘记……那天,青豆将我背去医院,我在医院里对着她傻笑,把她吓哭了。

骆以歌,若你知道,我是这样纠结地爱过你,爱到成伤,你会为我落一滴泪吗?只一滴。

从2005年到2007年,两年时光。改变了很多东西。比如短发的青豆,她留起了长头发,然后做了杂志编辑,然后每天同我一起讨论骆以歌写的爱情故事,是不是都和亲身经历有关;比如聂小松,他不再爱我,有了一个长发如瀑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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