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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看着仨小孩儿肚子饿得咕咕叫,却有礼貌的迟迟不肯动筷,也不由自主地笑了。
这些粗粮是他们家进山春猎时吃剩的,他们进山的粮食都是算着日子备的,故而也没剩多少。
刚才公爹让她把最后的粗粮给煮了,刘氏还有些许不舍。
毕竟此去寒城还不知要多久,现在就把粗粮吃了,以后可怎么办呢。
然而老丘叔却坚持让她煮。
眼下看到姐弟三人一脸珍惜的表情,忽然就不心疼了,她可算明白公爹的良苦用心。
看白家三姐弟的模样,公爹定是想到小山,所以特别心疼他们罢。
事实上白家姐弟确实很久很久没吃过这样的杂粮粥,如今再喝恍如隔世。
得了刘氏的吩咐,他们才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动作虽然不大度却很快。
小山受到他们的感染,也快扒拉着碗里的稀饭。
丘二丘三推了一上午的车也很是辛苦,半大的小伙儿本来吃的就多,这么一顿走,吃得就更多了。
刘氏煮了一大锅粗粮粥,没一会儿就全见了底。
等粥吃光了,烤野猪也熟了。
丘大从腰间摸出一把锋利的小刀,这把小刀估计跟着丘大有一段时间了,所以他使得非常溜。
在手起刀落之间,那半煽野猪肉立刻变成一根根排骨。
他先把厚的肉切下来削成薄薄一片分到每个人的碗里,然后才把排骨一根根切开,大人吃一根大排,小孩分到两根小排。
那排骨肥瘦相间,酱油的卤制和柴火的熏烤让它焦黄酥脆。
白君君接过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时,口水再也控制不住。
刚才丘二腌制生肉时她还闻到浓浓的血腥味,眼下煮熟的野猪肉画风一改,腥臭味不见了,还散一种格外诱人的酱汁味道。
白君君说不出这是什么味道,只知道这是个让人一闻就身心愉悦的味道。
她捻着排骨轻轻咬了一口,眼睛登时张大。
“好好好吃”
白君君情不自禁地叹了一声。
之前她觉得白飒飒烤的田鸡和蛇已经是很好吃的食物,然而尝过加了酒和酱汁腌制的烤野猪之后,老丘家的烤野猪瞬间取代了飒飒的田鸡和蛇的地位。
关于调味品,白君君觉得很神奇。
明明是腥臭的食物,怎么加了酒和酱油就不再寡淡。
焦香中带点咸鲜,加上肉质弹牙,仔细品还能品到高粱酒浸入骨髓的香味。
总而言之,这一口味道让白君君彻底折服。
老丘叔听到白君君的夸赞忍俊不禁“这算什么,若有孜然花椒再刷点蜂蜜更好吃。”
小山听到蜂蜜二字眼睛一亮“我喜欢吃蜂蜜。”
以前爹爹进山打猎看到蜂巢总会带回来给他。
他们山里的小孩儿可喜欢吃蜂蜜了,一说起来口水就忍不住哗哗地流。
然而这种“野味”士族是不屑的,更别说第一士族白阳氏。
故而白家姐弟看到小山一说蜂蜜就笑开了花,不约而同露出迷茫的表情。
不过老丘叔误以为他们是因为逃难日子太长,才对蜂蜜没了印象。&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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