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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标记(第3页)

画面猛然冲进脑海。

深夜,街头,她和照看的阿姨走失,踉踉跄跄进了一家珠宝店,想要寻求帮助。

大雨,怒吼,扣动扳机的枪声。

十岁的小路栀僵在原地,震惊到无法动弹,清清楚楚地与死神擦肩而过,子弹崩响的瞬间,她落入一个温热怀抱。

那枚致命的子弹与她擦肩而过,却打入身侧少年的皮肉,她听见极低的一声闷哼,抬头,看见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帽下的五官深邃,却看不清晰。

枪响让所有人开始尖叫,人群四下奔走,她也想跑得更快,但双腿仿佛死死锁住般无法操控,她在这一瞬间同时腿软和僵直,看到血像雪花一样从面前少年的衣服上绽出,他脱了外套盖在她身上,将那顶黑色的帽子盖在她脸颊。

风声呼啸而过,她被抱起,恐惧后知后觉倾袭而来,眼泪一串接着一串,仿佛本能。

白色的衬衫,红色的血,洇开仿佛朱砂,清晰到打眼,她呜咽着抬起帽檐,试图用手按住渗血的中央,然而无济于事,血从她指缝流出,砸在地面上,仿佛冷漠的宣告。

她无措,眼泪包不住地滚下来,哭着害怕:“哥哥,你流了好多血……”

少年怔了下,那年的脸还没有出落得严峻,青涩又无谓地,笑一下,没看她,仍旧跑得很快:“放心,死不了。”

死这个字眼让她更加害怕,被养在温室里的小孩儿,在枪响时已经透支所有勇气,她更大声地哭起来,一旁短的男孩子跟着说:“你怎么吓小孩儿啊你。”

“别说话了,”少年说,“真挺疼。”

她身子被人颠一下,眼前的人问她:“住在哪里,知道吗?”

她愣愣地举起手中的手环,那里有路屿在她离开时一定要她绑在手上的记号,她听到少年嘶一声,大概在强忍痛感,然后叫了声朋友的名字:“把她手环摘下来。”

井池摘下来,松了口气说:“很近!对面就是医院,你千万别死,求你了。”

第二声死顺利击破她的最后一道防线,她被吓晕过去,视线的最后一秒,仍旧是昏聩的夜,更远处刺眼的灯,淅淅沥沥的小雨能见度极低,包裹住他的脸,无法看得清晰。

可又觉得不能忘记,该怎么记住呢,她口袋里,最后一个随身携带的信物,一只弹钢琴的小兔子,她最爱的玩具。

塞进身上衣服的口袋,她彻底晕过去。

……

路栀跌坐在侧,眼泪滚滚而出,不可置信地捏住自己脉搏,然而是真的,面前的场景是真的,回忆也是真的。

到底应该庆幸我们会再次遇见,还是要祈祷宁可没有那一枪穿过皮肉的子弹。

她捂住脸,沉默地颤抖,没出一丝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眼眶干涩地放下手,好在没有吵醒他,他因药效睡得很沉,路栀抬起手,轻轻揭开他的衣摆。

那里是一团清晰的火焰,包裹住陈年的伤口。

她小心翼翼地探出指尖,轻轻触碰,轻柔捂住。

只是颤抖,无法掩饰的颤抖。

一瞬间,像回到十年前的那个雨夜。

枪声撕破夜空。

警车鸣笛,混乱交织,叫骂、哭喊、哀嚎,她额头紧紧贴着一方温热胸膛,近到能听清骨骼里的心跳,十七岁的少年抱着她飞奔在帕伦克街头,穿过拥挤和血腥,恐惧与死亡。

她手掌微动,那团蛰伏的火焰有如实质,毫无阻隔地灼烧着她脆弱的掌心。

窗外钟楼敲出沉默的十二声钝响,歌颂即将到来的晨曦。

——原来我们早就相遇过了,在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之前。

作者有话说:

这就是独属于甜栀泡芙的宿命感。

其实这文是个双向救赎文来着,栀栀那时候还知道叫哥哥歪歪扭扭

明天双更,六点一更八点一更。

两百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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