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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狗舔到一无所有,说的就是我。
喜欢的女生有了男友,他很帅气,宽肩窄腰,腿长个高,还是个艺术生。
夜晚的小吃街,两人并肩走着,宛如一对金童玉女。
还穿了同样颜色的衣服,很难不让人联想到这是情侣装。
这算是官宣了吧……
苏斓,恭喜你,终于可以摆脱我这个小跟班了。
1
苏斓车祸受伤了,我被叫去她家照顾她。
她我妈在苏家干了十几年的保姆,因此两家是朋友也是主仆。
她特意打电话提醒我,苏斓是千金大小姐,饭菜不要重样。
我在厨房里边洗菜,边叹气。
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想来。
一是毕竟男女有别,我这要贴身照顾到底不方便。
二是不久前豪情万丈的跟她说以后不会再来打扰她了,现在却出现在她家做饭,还不知道要照顾她多少天,不由得心里发虚。
我在苏斓面前说过很多次不会再喜欢她的话,不过三天,又厚着脸皮找她,以至于她后来都免疫了,反反复复,每当我回来找她的时候,她都会嗤笑一声,然后淡漠地走开。
我知道,苏斓一定觉得我很卑微,一个保姆的儿子居然敢喜欢上千金大小姐。
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高岭之花的女神,被人崇拜和喜欢,这些在她眼里,似乎都是用之不竭的。
殊不知,像我这样被拒绝很多次的人,感情也是会消耗殆尽的。
现在她有了男朋友,我不能,也不想喜欢她了。
同居的这几天里,苏斓住主卧,我住次卧,说话不超过三句:吃早饭了,吃午饭了,吃晚饭了。
我忽然觉得我成了我妈。
在苏家点头哈腰,把苏家人照顾得服服帖帖的。
虽说相处了十几年,苏阿姨嘴上说着和我妈是朋友,但这中间还是存在无法超越的阶级鸿沟。
保姆怎么可能和女主人是朋友呢?
就像,大小姐不会喜欢上保姆的儿子。
仓促搬进苏斓家里,我只能让我妈给我寄一些家里的衣服。
谁知打开包裹的时候发现她给我寄的全是一尘不染的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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