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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这一脚倒踢醒了明芝,她缓缓睁开眼。看出去是天,周围是草,头边嗡嗡飞着一圈黑压压的蚊子。

“怎么了?”明芝摸了摸头,头部被撞出一个大包,也许不止一个,血倒是止了。

“土匪抢劫。”徐仲九简短地告诉她,他的鞋在逃命中丢了一只,现在大脚趾钻心地痛。他顾不得仪态,一屁股坐在草丛里,脱了袜子查看。大概碰在石头上,大脚趾的整个指甲不翼而飞,留下血肉模糊的甲床。

徐仲九扯了点草叶,放在嘴里嚼烂,然后把嚼出来的渣糊在脚趾上。套上袜子,他问,“能走吗?”

明芝半张脸糊满血污,人不人鬼不鬼地点点头,“走吧。”

徐仲九对她一扯手上和脚上的链条,没好气地说,“帮我解了。”奔跑中他哪顾得了其他,手腕和脚踝的皮都磨破了,又红又肿,活像戴着四个肉做的圈。

明芝东张西望片刻,没找到行李箱,摇头说,“钥匙不在身上。”

徐仲九也知道。他想了想,觉得还是没胆子回去找行李,只能找到集市再想办法。

“走吧。”他没精打采地走在前面。

明芝走了几步又开始吐,徐仲九听到呃呃的声音就难受,“能不能忍着点?没吃东西,能有什么吐出来?”

明芝每走一步都觉得脚下的地在摇晃,跟船上似的,晃得她晕头转向直反胃。她倒希望此刻胃里能有点食物,干呕更难受,喉咙口一阵阵酸溜溜的刺痛。

徐仲九用手搭在额头,视线所及之处没有丁点人家的迹象。只有东倒西歪的杂树,齐腰高的野草,连飞过的小鸟都纤瘦得很袖珍。

他们落到了穷山恶水。

徐仲九深深叹了口气,“对不起。”越是这种时候,越是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度过。他一拐一拐走过去把明芝拥入怀中,“对不起,我刚才语气很差。”

徐仲九骂骂咧咧,明芝不觉得什么,反而有点高兴-早知道你不是好人,瞧,露出真面目了吧。然而他这么过来和声细语,她莫名其妙地鼻子一酸,热泪冲进眼眶。她拼命睁大眼睛,妄图收回那些泪,但只是徒劳,两行泪爬到睫毛尖,扑簌簌掉下来,几乎没在面颊上停留。

她硬着声音,“没事,我们快走。”

漫无边际地走,没有人烟,继续走。

前方一阵悉悉声,徐仲九停下脚步,一把拉住明芝挡在她前面。

从草丛里钻出来的人也是同样想法,瞬间两边无声对峙。

也就是数秒,两边的人同时放下心,“你们是……?”

对方的三个人是正规军的打扮,正是刚才逃出来的卫士。

徐仲九告诉他们,他是江南一个小县的代理县长,和明芝无意中落入歹徒手中,被挟持到这里。对方听完互相看了眼,“沈团长从前是不是在那边做县长?”“那地方好像叫梅城?”

“对对对!”徐仲九大喜过望,“你们认识他?他是我上司。”

对方一拍大腿,“啊哟,怎么错过了?他留在长沙没过来,否则你们就能遇上。”

明芝已经确定,那天不是她一时眼花,在大雨街头独行的就是沈凤书,只是不知道何以他放下公务,跑来了这里。而吴啸雄死后处理城中乱相的手笔,可不就是他一贯的作风,强硬而理性。不管他此来目的,明芝很肯定地知道,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沈凤书生气之余还会加以惩戒。

她沉下脸,气鼓鼓地想,哼!我怕他什么。

一时之间,明芝镇定地想出十条八条办法,条条办法的尽头都是:谁也别想管住我。

徐仲九几乎能听到明芝磨着后槽牙的声音,他若无其事继续跟对方寒暄,顺利摸清对方的身份。原来他们是一位老督办的卫士,这位姓谢的老督办是讲武堂的出身,少年时是北洋新军的什长,后来加入革命军,屡建战功,任某部第二军军长。谢督办也是沈凤书的长官,对这名心腹爱将大力提拔,更在沈凤书受伤后再三动用关系,替他谋了政府一职。

卫士苦着脸,“老将军被土匪掳了去,我们也不知道如何才好。”

按理抛下长官遁逃是犯了军纪,但徐仲九劝道,“己方势单力薄,你们不逃出来岂不是白白送在里面,连个传送消息的人也没有。”

听君一番话,样样有道理。卫士们顿时放下包袱,“对,我们赶紧报信通知人来救。”

明芝见他们说得热闹,微微好笑,也不知道多久才能走出去。想必匪徒抓人去也不是白养着,该换钱的换钱,换不到钱的斩了,如果等他们通知人来救,恐怕老将军早没了。

徐仲九眼里扫到明芝的冷笑,就当没看见,跟卫士们依旧有说有笑。等傍晚找到一处地方休息时,他笑眯眯凑到明芝那里,“你细心,帮我看看背上,总有点痛。”

明芝原以为他来说救人的事,心里防着他,但又觉得哪怕说了也没关系,回他不行就是,没想到他提都没提。

徐仲九撩起衣服露出背脊。

明芝吓了一跳,他背上密密地扎了无数个血洞,有的仍嵌着小石子,也不知道这一路他怎么忍下来的。

这个人哪……她百味杂陈,简直不知道如何说他才好。

一边是留恋着不肯离开的夕阳,另一边月亮无声无息爬上天际,是蓝色背景上一圈半透明的白。

明芝蹲在山涧边洗手。她在徐仲九背上取出七八枚小石子,沾了两手血。

涧水很浅,也算不上清澈,但经过半天的跋涉,一行五人包括明芝在内已经多次数落过这荒山野岭,所以此刻也没有特别的嫌弃。她饿,要是来头狼,更应该担心生存问题的是狼,因为它面对的是五个饥肠辘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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