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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我的食指停留在某本书脊的文字上,《letterfroanunknownwoan》,“很喜欢茨威格吗?”

“不敢用‘喜欢’这样世俗的文字,怕会玷污那种神圣的心情。”lilith忽然一挑眉,“你也?”

我抽出来,“随便挑一句,我可以接着背下去。”

她接过去,“真的?虽然我也看了无数遍,可是都不至于能背得呢。”

“自然而然的事情,我并没有刻意去背。”

lilith目光扫过书的封面,然后定格在我脸上,“……我好像知道你为什么写作了——你一直都这样吗?”

我盯着天花板思索,“没有注意到,但是我妈倒是提起过,我三年级的时候,新学期拿到语文课本,一个晚上就全部看完了。我妈想给我预习课文,就是那篇讲一颗豆瓣进入口腔然后到食道再到胃的课文,介绍消化系统的——她刚说开头,我就给她背了出来。”

lilith下意识地点着头,“的确,很多人幼年时期表现出来的天赋真是让成人惊叹。可是一般到十三四岁,与生俱来的才华就慢慢消失了。”

我雀跃不已,“这么说我还真是幸运。”

她看我一眼,笑容浮现,“你应该庆幸。也许你一辈子就该为了写作而活着。”

“这简直是毫无疑问的事情。”我笑着跟她说。

lilith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如果用我的圆形说来形容她——她至少是一个极接近整圆的大半圆。绝不盲目追逐潮流,更不轻易浪费时间在没必要的事情上。她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那类女孩——比雪敏感知性,比茜伶温柔聪慧,虽然和阿槿一样都是留学生,但没有阿槿那样西洋化,相反极具中国古典气质。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书、想自己的心事,不必担心怠慢了她。

第83节:一直不说永远(83)

这大概就是学心理学的人的魅力,理解和容忍的程度总是比一般人更远更深。

可她从不写日记,甚至很少谈论自己的过去,她个性内敛、沉默,似乎不愿意被人探询秘密,在内心隐藏得很多很多,比表达出来的事情多出几倍。

我们道别时,我问她:“小时候有没有玩过捉迷藏?”

她说:“当然有啊。”

我又问:“是不是别人都很难找到你?”

她一笑,“是的,总得我自己肯出来。”

我握了握她的手,“流浪快乐。”她第二天就上飞机去巴黎。

我感到她的那只手紧了紧,“satoyou”。

我们平静地分别,她回家收拾行李,而我打算去下一个地方前,先爬一下峨眉山。

金顶是峨眉山的最高峰,非常冷,明明是夏天,还需要穿棉袄。

我搓着手,给正在飞机上的lilith写了一封e-ail,谢谢她这十来天的款待。

亲爱的lilith:

有时候,没办法不痛恨地域的差别。地球的博大辽阔,对于某些想要相见的人来说实在是奢侈得很。有时候也特别痛恨现实和梦想之间苍白的无力感,以及痛恨我们这个年纪,为什么一定要经历某些事情。

我的家已经很难再留住我了——从很久以前我就试图走出去,哪怕用流浪的方式。初三的时候,我中考失利,没有考到妈妈希望的学校里去,并且一下子从全市最好的四所中学之一,险些掉到一所职业中专里去,可是因为我“师出名门”,我老师就用了一句话来形容我,“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言下之意,我是死掉的骆驼,在考试这样茫茫的沙漠中,是被淘汰的一员。

于是不甘于沉溺平庸的我出走了,在那个炎热的夏天的晚上。带着我妈妈抽屉里五十个准备用来买菜的钢釴儿——那时的五十块对我可是个大数目,因为妈妈第一次投资上的失败,我家处于一种经济上的黑洞,而且那次贫穷几乎整个扭转了我们的消费观念。当时,我很努力地对自己讲,我不是在偷她的钱,我会用零花钱慢慢还上的。

我的打算是,在离家不远的市民广场,通宵达旦地坐着。我不知道自己会离开家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性质的出走是否算抗议,我当时的心态真是很茫然,我只想离开家而已。那个广场很美丽,灯火总是通明,还有纳凉的石凳。平时,我爱去那里,也总是一坐就记不起来回去的时间。可是那个出走的夜里,我坐在空旷的广场上,冰凉的石凳上,看着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的街灯,第一次觉得这里真是荒凉,可是我又不能回去,所以那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无家可归。

白天,我徘徊在广场,或者骑着破旧的自行车到处逛,为了翻新我的心情,或者说为了体现自己的独特处,我拿那五十块钱在附近的二手市场买了一个半旧的随身听,戴着它,以区别那些真正意义上的流浪儿。我根本没想过没有钱,我接下来的一个星期要怎么过,也许在我心底深处,还是惦记着那个并不怎么温暖的家,还是觉得在万不得已的时刻,我还可以一下子从那些可怜的流浪者行列,跻身到这个城市里的正牌居民。

现在想起来,我这种思维真是对那些流浪者的侮辱。

现在,距离那时已经过去了整整八年,要不是因为有日记在身,我已经忘记了那时的心情。

事情总是螺旋形地周而复始,去年大学毕业后,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流浪。

真正意义上的流浪,这次,再没有回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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