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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唇相讥:“你不也几个礼拜不换衣服?”
“那不一样,我是男生呀,而且我这衣服裤子都是好几百呢,当然得穿够本才行。倒是女人这种生物,居然能几个礼拜不换衣服那也算少见了。周月年你承认不?”
“少见也不代表没有。”
虽然我对丢手机这样的事看得很开,但不方便的时候还是难免悔恨自己的马虎。比如急着打电话却非得到处找公用电话亭,找到了还得排队这样的情况下,我对手机的思念和爱就愈加浓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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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一直不说永远(32)
虽然只是不足1000块面临下市的诺基亚淘汰款……但是发起短信来实在没有比它更快更爽的了。
我要赶快交稿,混一部手机钱!
叹息之余,我握拳狠狠地发誓。
当我在家里疯狂地把一部手机钱赶出来时,接到一个电话。
“喂?”
“喂,你是谁?”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电话,“你打过来的,还问我是谁?”我说,“你好,你找谁?”
那边继续说:“我不知道我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
我想那你怎么不打到派出所去呀,正打算挂电话,那头说:“这样吧,你认识齐浩吗?”
“原来是齐浩的朋友。”我说,“认识啊,不过你找我干吗?”
他说:“鬼才认识齐浩,只是这部手机里有他发的信息——你们有没有人丢了手机?”
我这才有点头绪,立刻“呸”的一声:“你早说谁丢手机不就得了!”
“kao,你还横了你!”
那头破口大骂。
我们约在市中心的麦当劳见面,电话里他告诉我说他穿黑色皮裤、咖啡色夹克,把我吓了一跳,不会是不良青年吧?
我刚要告诉他我什么打扮时他说:“没关系,我知道你什么样,你的手机上不是有大头贴吗?”
我只好在麦当劳里等穿黑色皮裤、咖啡色夹克的不良青年,我忽然想他会不会向我要钱?
权衡了一下,决定如果不是多到足够我重新买一部手机的话,给就给吧。
正在想这个问题,忽然听到服务生响亮地说:“欢迎光临麦当劳!”我慌忙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咖啡色的硕大肚子出现,一愣之下才发现那是个孕妇,穿了咖啡色的背带裤。
我发现我已经对咖啡色敏感起来,摇摇头继续盯着窗外,冷不丁目光落到孕妇身边的男人身上。他扶着她,一只手撑着弹簧门,等她进来后,让她坐在靠近窗口的位子上,自己到柜台排队。我不禁感叹真是个模范的好丈夫,可是为什么穿着黑色的皮裤,而且上身偏偏是咖啡色的夹克?
里面很热,他脱下了夹克系在腰上,挽起的t恤袖管下露出半截刺青,腕骨挂一条黄铜手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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