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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仲自然不知道帝国生了什么样的大事,刚刚用过早饭的他,将挂在墙上的青铜短剑取下,套在腰间,再将那传自他父兄的甲胄穿在身上。
“甲却有些小了。”张母上下打量了一下,忧心忡忡的说道。“吾儿尚在长身子,以后却如何穿得?”
张仲拍了拍甲上的灰,笑着说道。“不妨事,他日,军中亦有。”
“别人着得双甲,吾儿也须得有。”
秦军制式甲胄是由军队放的,但许多军功人家有余钱,便会多打造一幅。
张母来回踱步,好一会儿才眼睛一亮,继续说道。“家中无钱,但我与你父亲时,曾有些许嫁妆,制甲却也够了。”
张仲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自己可以打猎去换。
只笑着说道。“这甲胄,尚还穿得。”
张母没有再说,只帮张仲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褶皱。“且去吧!”
张仲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家中的众人,随后笑着拍了拍张季的头。“你要好好学字。”
“是,兄长。”
“我出去了,汝要照顾好家。”说罢,张仲转过身走向屋外,走得几步,他再次转过身来,看着在阶上站着,正要送他出门的妇人。
想了想,张仲尽量让自己表情看起来轻松一些。“野菜……就不必去采了。”
“最近有亡人流窜,等过些时日再出门吧!”
“有亡人?”听得消息的濛愣了愣,杨树里地处不算偏远,离广都县也不过一日的功夫,所以,治安还算良好,几乎不会有流寇亡人。
骤然间听到这样的消息,濛很有些难以置信。
“对,我已让丑夫和大夯留于里中巡视。”
“事有异,便高呼他们。”秦朝的里,是比邻而居的,就算蜀中多丘陵,很多地方无法连在一起建房子,也隔得不甚远。
一声大吼,足够附近的人赶过来了。
“好,吾儿也须得小心。”
“放心。”
“濛,走吧!”
濛点了点头,收拾好东西,跟着张仲一起向前走去,身为隶臣,他也是要服役的。
不过,因为腿脚不便,他倒是不用去拖石头。
他是打石头的。
说起打石头这样的事情,秦国倒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国家,张仲第一次见到打石的工具时,还很有些惊讶,因为,这东西,是铁制的。
材质比他腰间配的短剑还要好。
也是看到这些他才知道,原来,在战国时,铁的冶炼技艺便已经成熟到了能大批量产出的地步。
但秦国的匠人却很有意思,他们未曾将铁用于军队,也不曾将它们铸成兵器,而是用来做了农具,不仅仅打石头用的纤,锤,甚至锄头,犁,都是为铁所铸。
而战场上所用的兵器,却大多都是青铜铸造的。
张仲不太懂是为什么,在他的想法中,对于全民好战的秦国来说,兵器才应该是第一位的,毕竟,兵刃锋利,才能杀更多的敌人。
但对于秦国的黔来说,这也算是好事,毕竟青铜太脆,并不适合用来耕地。
“我帮你。”张仲看了看濛的背上,那是一个很大的背篓,里面是一些大锤,二锤之类的工具,数量种类不少,并且,这些工具都是实心。
其分量,就算以这个世界民夫的体质来说,也算不得轻了。
“不妨事,不妨事。”濛连忙摆手,并将背篓的背带拉得更紧了一些,以防被张仲拉过去。“背得动,背得动。”
张仲看了看头已经花白的濛,最终还是没有多说。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地位的认可,对于主仆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他也没有什么想要解救天下隶臣妾的想法,便也听之任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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