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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双鞋子,虽然和她开始设想的有纪念意义不一样。
可是它很实用啊!
要是好好爱惜的话,可以穿很久。
堂姐的鞋子大多都是布鞋,布鞋虽然也很好啦,可是还是得有几双撑场面的鞋。
堂姐家也给她买了一双办婚礼的时候穿的皮鞋,她也刚好可以给堂姐买一双回力鞋。
俗话说人靠金装马靠鞍,堂姐到时候去随军的时候,就可以带上这双鞋子。
林粥粥也注意过,堂姐的脚看起来和她的差不多大。
所以要是36码的鞋子,一定能穿上。
但是保险起见,她决定买37码的。
苏大妞一看,就知道自家粥粥是看上那个回力鞋,想把它买来作为林余余的结婚礼物了。
可是这个回力鞋四块三毛一双,送起来有些心疼。
可是自家粥粥好不容易想到要送什么东西,整个人也不像前段时间那么愁了。
苏大妞决定,一定要把这双鞋子给拿下。
“同志,要,给我拿双37码的。”苏大妞赶在林粥粥之前开口。
她和林粥粥不一样,她一眼就可以看出林余余穿多大的鞋子。
这是她做了这么多年鞋子的经验。
“好嘞!”那个售货员本来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想到他们还真的要。
她直接就找了一双37码的回力鞋出来,递给了苏大妞,同时把钱拿走,并且熟练地开始给苏大妞找钱。
其实她也喜欢这个回力鞋,搭衣服肯定好看。
只是四块三毛一双,她能够买得起,只是有些舍不得买。
林粥粥拿到鞋子有一种被惊喜到的感觉,这个回力鞋居然是软底的,就用手按一按就知道这个鞋子穿起来一定很舒服。而且底部还是橡胶的。
她在后世的时候买过一双回力鞋,鞋底很硬,走起路来都有很大的声音。如果穿起来跳一跳,更是“邦邦”作响。
看林粥粥喜欢,林大顺也说了一句,“再来一双36码的。”
本来他是在看皮鞋的,现在的皮鞋材质很好,是真材实料的。
他之前说给粥粥买一双,可是却没有时间来县里。今天本来打算给粥粥买皮鞋,结果就见她那么喜欢这个回力鞋。
林大顺的意思是,自家闺女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啦!
苏大妞也注意到林粥粥的表情,她也跟着附和道:“对,再给我们来一双36码的。”
林余余有的,她的闺女也要有。
售货员羡慕的看了一眼林粥粥,她当时还没有出嫁的时候,她的爹娘对她可没有这么舍得。
至于为什么售货员觉得林粥粥是他们两个的女儿。
是因为其实林粥粥跟苏大妞还是长得蛮像的。
还有林粥粥的鼻子,像极了林大顺。
高高挺挺的,还带着一点点驼峰。
“来,这是你们的36码的回力鞋。”售货员再次拿了鞋子来。
“谢谢同志。”苏大妞再次给钱。
他们在供销社看了看,苏大妞还在这里买了一罐黄桃罐头。
这个黄桃罐头是真的很好吃,甜丝丝的。
苏大妞想着,买来给自己女儿尝一尝。
买完了东西之后,苏大妞和林大顺打算去黑市换点票,让林粥粥拿着东西等他们。
还把最后一点肉票给她,让她去国营饭店买点肉包子馒头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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