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初火的恢复速度远远跟不上多个文明的消耗和使用速度。
同样,初火好似一盏明灯,吸引飞蛾扑火,越是明亮,虫儿越是繁多。
但经过不计代价的使用,初火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葛温王意图交还火焰的力量,显然他是意识到了这一点。
但很明显,他并没有计算过如今各个文明延续所需的本源,远比他要归还的多。
也是因此,初火即将熄灭,传火才会一直持续下去,但这依旧不够。
如今,维持火之时代的办法也就只有,杀死世界上所有的生物,慢慢等待初火自行恢复本源。”
喜欢乱逛的快递员:“归根结底,还是竭泽而渔啊,等最后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其实已经来不及了。”
苏千叹息一声,任何世界,智慧生物都会本能的寻求生存和延续。
这无关对与错,只是本能的寻求。
水之执政·芙卡洛斯:“@无火的余灰,既然这并不是第一次传火,你是把自已世界的所有人都烧了吗?”
喜欢乱逛的快递员:“惊!??”
永远迟到的黄色闪光:“惊!??”
大古熬成汤:“惊!??”
芙卡洛斯发现了盲点。
无火的余灰:“并非如此,初火的一部分本源已经与薪王融为一体。
他们无法像葛温王一般彻底归还火焰。
每一次传火,众薪王就会凭借初火的力量再一次复活。
这无关他们是否愿意。
而我一次次的斩杀他们,也是试图尝试打破轮回。
我想让初火慢慢自我恢复变得如同远古时一般。
而要这么做,就需要一次次斩杀消耗初火力量最多的薪王。
他们最为强大,单是存活,对初火而言,延续他们的生命,就是巨大的负担。
一次次的轮回,即使我斩杀薪王的速度一步步提高,但初火已经等不到自我恢复可以与消耗画等号或是大于号的时候了。
如今,初火已不知何时便会熄灭,可能是一年,可能是明天,亦或者,在下一个瞬间……”
灰烬语气平淡,但群中众人皆是感到心中被堵住一般。
灰烬尝试过,不止一次,甚至他已经找到了延续火之时代的希望,但已经来不及了。
绝望后的漠然,远比面临绝望要更加绝望。
面临绝望,心中或许依旧期冀奇迹的发生。
但注定的绝望,看不到一丝希望的未来,剩下的只有淡漠。
哀莫大于心死。
水之执政·芙卡洛斯:“@喜欢乱逛的快递员,老登,快想想办法!”
群里的平静最终被芙卡洛斯打破。
无火的余灰:“???”
大古熬成汤:“@喜欢乱逛的快递员,千君,看来又要麻烦你了。”
永远迟到的黄色闪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群里能够超越世界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也就只有千君了。”
水之执政·芙卡洛斯:“@喜欢乱逛的快递员,不行就算了,大不了把灰烬和防火女接过来,我用律偿混能养他俩。”
无火的余灰:“感谢各位的关心,事到如今,其实我已经……”
灰烬的话未说完,便被苏千打断。
喜欢乱逛的快递员:“@无火的余灰,我有一计,可使汉室,幽而复明!”
简介关于七零历劫狠戾军痞偏执宠神界小殿下被老爹忽悠着下凡历劫,结果意外陡生,被附身在一个刚被人害死的7o年代小村姑身上。醒来后的小村姑,性情大变,从此开启了虐渣打怪的高光之路。狼王见了她,直接匍匐在地奉她为主。敌特见了她恨不得眼瞎原地消失。渣渣们见了她,更是吓得瑟瑟抖。手欠救的那个谁,更像一块强力18o的牛皮糖一样粘着她甩都甩不掉。吓得她想上天找亲爹告状。...
本王错了,爱妃回个头吧...
规则怪谈降临现实,被选中者承担国家国运,进入怪谈世界直面诡异。过去连败只在勉强吊命的龙国终于得来好运,新的选中者秦秋月似乎得到了了不得的天赋,可这位被视为龙国希望的选中者,却好像是一个疯女人?先不说病历上写着的精神分裂症,就是她清醒时脑子好像也不太正常。别人都在好好分析规则,考虑如何逃出副本的时候,她居然拿着一把水规则怪谈我本疯批,何惧诡异...
简介关于红幔囚桑作品更名一朝穿越成了清贫农家女。更糟的是,穿来的她不带系统,无绝美容颜,还各种状况频。为了还债,阴差阳错和学堂俊俏的夫子扯上了关系。不过这夫子的朋友好像精神有点不正常命运对她苛责,那她就自己努力开启人生新篇章。她本打算在村子里寻一良人,自力更生,过上理想的种田生活,无奈老天就是不给她机会,总让她四处颠沛流离村子里那个总爱生气的小娃娃,说长大后娶她。她本以为是玩笑话,谁知多年后,他真的站在她面前,神情温柔我来娶你了他本打算寻个无人知晓得地方死去,却机缘巧合重获新生既然老天让他不死,那他便要这天翻地覆那个来历神秘,容貌清秀的女人让他干涸苦涩的心多了一丝清甜。但她却不爱他,眼里也看不见他正当他准备陪她玩玩猫追老鼠的追赶游戏时,居然还有人在打她主意即使不爱他,那他也要先娶到手,她只能属于他命运和自我,早就跟她原本的想像样子没有任何关系作者有话此文不是纯正种田文...
简介关于精灵我,真实与理想之王常的天才,将成为改变世界的公式…穿越与等离子之王n所融合,化作全新的n,造就最强之名本书又名...
简介关于执法律师小说讲述了一名生活在西南一隅的底层新手律师,因缘际会习得玄门道术,而后以玄门道术和法律为武器,一路披荆斩棘,涤荡魑魅魍魉,守护自己本心和正义的故事。与同类小说迥异的是,故事中涉及的法学知识皆为法律实务之经验总结,可供读者悉之鉴之。再者,所选案例并非离奇夸张,而是身边随处可闻可见,然一沙一粟,可观大千世界,作者借此说案说法,画狐画妖,也写人心写人性,继而提出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的人生感悟,愿与读者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