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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丁剑直接问道。
“我们现在就去最大最繁华的城市,看看这花花世界大千红尘。”沈凤书手指向东一指:“让你们领略一下什么叫声色犬马!”
一尘小和尚一脸的期待和兴奋,丁剑也是脸色微动,只有小蛮觉得很不好意思。什么叫领略声色犬马?一个女孩子,合适吗?
这个世界修士的比例还是十分低的,在灵气充溢的地方,宗门众多,修士们聚集的也多,但在普通的人类城市中,除了一些修为实在不怎么样的初级修士,或者是类似沈真夫妇这样只想在红尘中享福的,基本上看不到什么厉害的角色。
沈凤书等人不那么高调,四个人融入人类世界中,就如同四滴水融入了大海,几乎很难被人现。
托沈凤书的福,丁剑一尘和小蛮这次是真的享受到了那种富贵之家的待遇。
没动用家族的人手,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城市中,沈凤书在人市上买了一个十分有经验的犯官的管家,大把银子洒出去,管家用最快的度在城里买了一座豪宅,组建了一个豪门服务团队,大小丫鬟仆役小厮嬷嬷厨师园丁马夫护卫一应俱全。
四个人接下来也没赶路,就在豪宅中享受了三个月,宅子里一百多人全都是为四个人服务,三个少爷一个小姐,伺候的无微不至。
除了沈凤书之外,其他三个人全都是贫困出身。丁剑跟着他师父,穷的都快当裤子了。一尘小和尚从小到大生活在寺庙里,还是内院,等闲富贵点的香客都见不到,自己生活更是简朴。至于小蛮,在修行之前,她还在村里放过一段时间的羊,后来生活才好了点,但也不是这种豪奢的生活。
就连沈凤书,其实也只是记忆中享受过,自己真正享受并没有几天,正好一并习惯。
一开始,三个人都十分的别扭。特别是一尘小和尚,毕竟是出家人,被丫鬟贴身服侍的时候简直就像上刑一样。
丁剑和小蛮也没好到哪里去,习惯了一切自己动手,自己解决,现在连穿衣服这种简单的事情都要别人服侍,简直别扭到了极点。
“这就是修行!”沈凤书比他们看的开,主动找大家谈心:“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而你们要做的,就是习惯这种由俭入奢的生活,然后还要能从容的放弃,再次回到简朴,最后要达到的目的是从心所欲,能随时接受奢侈的享受,更能随时摆脱却又心境不变,这是比简单的提升灵气修为要难很多的红尘历练中的一种形式。”
众人听着都是点头。虽然他们听到过很多次红尘历练,但什么是红尘历练,并没有具体的概念。现在沈凤书很明确的为他们指明了一条,大家都觉得有道理。
“不管什么形式,最重要的是要保持本心,知道你要的是什么。其他的一切都只是形式,去体验,去观察,去感悟,最终还是为了找到方向。”沈凤书笑着给大家上课:“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一句地球上的金句让众人全都陷入了沉思,等到大家都思索过之后,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
众人都是很有悟性的修士,迈过自己的本心这一关后,很快就轻松的接受了这个大宅子当中的一切,在不耽搁自己修行的情况下,尽量的适应感受。
足足三个月的时间,众人的气质都大不同。居移气,养移体,每天在这种氛围中,很自然的培养出了一股富贵气质。当然,目前来看,只是富气,还没有那种身居高位的贵气。
三个月之后,四个人再次出门,小蛮都女扮男装,一尘也戴上了假,四个人摇身一变,成了四个游学的士子,风度翩翩,从容赶往京师。
一路上都是游山玩水,沈凤书还多了一个的爱好,就是看到什么美景,就当场支起画板,将美景画下来。……
一路上都是游山玩水,沈凤书还多了一个的爱好,就是看到什么美景,就当场支起画板,将美景画下来。
自然,众人也少不得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参观名胜古迹,品尝特色美食。
除此之外,沈凤书可记得地球上看过的《鹿鼎记》,天下最虚伪最奸诈的所在,一个是皇宫,另一个就是妓院。所以,路上每到一处,沈凤书都会带着他们游玩最大最有名的青楼。
见过婚丧嫁娶,见过鳏寡孤独,见过纸醉金迷,见过粗茶淡饭,见过闲情逸致,也见过艰难生存。
眼见耳听,四个人全都觉得获益良多。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沈凤书也是感慨:“诚不我欺啊!”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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