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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儿一早起来就听见前头吵吵嚷嚷,原是宝郡王府来人了啊?”
拓跋漫漫身上穿着前些日子刚从清欢这不明分说抢了去的艳红斗篷,脑袋上带着兜帽,只余一张小脸露出来。
天太冷了,她说话都带着寒气,一个字一缕白烟的往外冒,颇有些滑稽可笑。
清欢在茼蒿服侍着穿上自个儿的另一件金丝绣线拢边的大红斗篷,也只露了张小脸在外头。
“是啊,你也快些收拾收拾同我一起走吧!不过得先委屈你当我几日婢女。”清欢冲她笑,眼角的泪痣仿佛活过来一般,妖艳得很。
拓跋漫漫心里暗暗骂了一句狐狸精,一边道:“怎的我就要成你的婢女了?”
清欢眉头微微皱,语气也是黯淡:“宝郡王府我做不得住,若是没个名头,我怕王妃……”
拓跋漫漫眼珠子一转:“世子也会回府?”
见清欢点头,拓跋漫漫立即招手让茼蒿给自己把斗篷解了:“还是清欢想的周到,给我找些你们婢女的装扮,我这就换。”
“宝郡王同王妃与你可熟识?若是他们认出了你,只怕你要被遣送回去的,王妃不大喜欢我。”清欢往脸颊上轻扫了些粉红的胭脂,转头问正在换斗篷的拓跋漫漫。
“不认得,谁都不认得我。我以前也不常出门。”主要是她原先一直被藏在山里教习,哪里见过什么人。当然,她这些是不会同清欢说的:“继母压迫,不常带我
出门结交。”
清欢颔首,也不深究。前世的拓跋漫漫也是要在几年后等她不再生长,依旧宛若幼女时才显露锋芒的。
“宫宴前头这三十多日,只能暂且委屈你了。”说着,清欢将她头上的一只属于自己的紫玉簪子取下来,换上了素净的银簪。
又拿出一份卖身契,叫她按手印,写名字。
“宝郡王妃是个心思多,难缠的。且上头写的不是你的名字,写的可是青漫,我们也就是做给王妃瞧个放心。”
拓跋漫漫把那份身契看了,觉着没什么,就潇洒的写下了青漫两个字,还颇为嫌弃的按了一个红手印。
反正她又不是青漫,只要能找着和那小世子相处的机会,这点小事,她完全不放在心上。
且就清欢这些时日对她的纵容以及将自己当做她闺中密友的蠢样来瞧,拓跋漫漫一点都不怕她会给自己使什么绊子。
在拓跋漫漫心里,自己是被精心教养过的,以后那可是要成为人上人的。自然与清欢这样的一般闺阁蠢货不一样。
她翘着嘴角,好心情的把身契递给茼蒿,很快就入了自己如今扮演的角色:“小姐,走吧,奴婢给您拿个手炉来。”
清欢笑眯眯的瞧着,眉眼弯弯像新月:“那就劳烦了,青漫。”
春笋将拓跋漫漫那里收拾来的物件还有方才取下来的那些,仔仔细细包好,单独放了几个箱子。
自然,也没忘记带上那个清欢之前安排给拓跋
漫漫的小丫头,“走吧,彩花。往后你私底下还是帮郡主瞧着些拓跋小姐。”
“好的,春笋姐姐。”彩花脆生生答了春笋一声,眼眸里带着些感激。
彩花是这个庄子上一户佃农家的小孙女,家中父母早逝,只余了个弟弟与她相依为命。
那日她姐弟二人差一些就被大伯娘卖给了城里楼子里的老妈妈,若不是清欢听见吵闹,救了她们,她都不敢想象自己个儿如今是何种光景。
后来,彩花就改了这个名儿,同弟弟福宝一起成了清欢的家奴。清欢心善,将福宝送到了桐邬小少爷身边,说是让福宝跟着一起念书习字,给小少爷当个近身小厮。
彩花质朴,对清欢的感情,那简直就是犹如再生父母。要彩花说,等以后自己和弟弟攒了银子,一定要去寺里给清欢点盏长明灯,保佑她一生安康。
*
有些出乎人意料之外的是,这次竟是王府内府管家陈密亲自来接人。
“世子,方才我打听说,我那不成器的妻儿竟是偷了两位小主子的东西跑了?”
这是陈桂花走的那天,清欢同楚清淮就做好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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