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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她第一次感觉到心脏的悸动。
而在周迈当天手持着蓝色吉他的表演结束后,他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说要寻找一个“一头长发,看上去很聪明,对人爱答不理,姓袁的女孩”,让大家帮他一起要到她的联系方式。
当时的袁苇斯头脑一片空白:偶像,也可以正大光明地谈恋爱?
但周迈却不顾众人的目光,牵起了一个寂寂无名的少女的手。
2号看着袁苇斯嘴角的笑,感
慨道:“你真的很幸运,袁苇斯。我其实还真的有几分羡慕你。在我的世界里,周迈和我遇见的时候,我们两个都已经被这个世界伤害得遍体鳞伤。对于彼此而言,我们就是对方唯一的救赎。我邀请他和我一起毁灭掉这个混蛋的世界,可他却拒绝了。他说,用他们对待我们的方式来对待世界,不仅会牺牲无辜的人,还会把我们变得和他们一样。我觉得他很傻,但也正是因为他的傻,我才会这么死心塌地地爱着他。”
爱?
要是真的爱一个人,又怎么会罔顾他的所求所望,要让周迈最后沦落到以自己的死,来劝她停下疯狂的举动呢?
2号真正爱的,不过还是她自己而已。
2号又继续回忆道:“他想要逃走,去破坏我在岛上辛苦建立的一切,逼得我只能将那一片岛屿全部烧毁,把他独独地囚禁起来,变成我唯一的玫瑰。你可能会认为我是一条毒蛇,在贪婪地吸吮他娇嫩的芳香。可有谁能够说得清楚,我和他原本,是不是一体的呢?”2号一边说着,一边自己暗暗地笑着,“只可惜啊,玫瑰虽美,最终也会有败落的时候。我看着他从悬崖上跳下去的时候,落地后晕染开了一大片鲜红的血迹。这也算是,最后的绽放了吧?就是在那一刻,更加觉得,我做的事情无比的正确,必须坚持下去。”
袁苇斯觉得毛骨悚然:这种自欺欺人的
鬼话,她还真的能自圆其说下去!2号不过是在用一个浪漫的故事,遮掩她自己扭拧和不堪的野心罢了。
“你不用觉得我可怜,也不要给我施舍任何怜悯的眼光。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2号冷笑道,“我一直就独自在一片漆黑的森林里走着,追寻着我所坚信的真理净土。周迈只不过是一只路过的萤火虫,转瞬即逝,我虽然难过,但也只是惋惜。我所想要看到的光,是你们所不能理解的。为了找到那道光,我早就把自己皮肉都撕碎了,只留下这个尚存的意识。我也把归途给堵死了,让自己无路可退。要不是遇见你……”
2号一边说着,一边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要不是遇见你……我早就赢了。算了,你也称得上一个值得我敬佩的宿敌。今天,我就让你留个全尸吧。”
说完,她走到袁苇斯身边,用手抵着袁苇斯的喉咙:“如果我的脸没有被人刮花,那应该也是长得和你一样好看的。也许,如今的一切就不会发生了。袁苇斯,你的死不能怪我。要怪,只能怪这个狼藉肮脏的世界。”
她的指甲渐渐地深入袁苇斯脖子上细嫩的皮肤,越掐越紧,让袁苇斯喘不过气来。
袁苇斯渐渐缺氧,却没有力气挣扎,只能发出微弱的嘶哑呼叫。
可她看向2号时,眼神确依然丝毫没有退后,更没有后悔。
如果说,她刚刚还对自己的选择
有过怀疑,那么此刻,她已经想清楚了。
她庆幸,自己选择了没有逃避的人生。
哪怕最后只落得个惨死的下场,那她袁苇斯,也称得上是命运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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