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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猫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凑了过来,“真是这样,那我还只能管你打听了——你认识季风吧。”
季风?小季姐!
“你找她?”
小山猫点点头,“她人呢?”
“搬走了,她住的房子也被烧了,虽然没烧那么厉害,不过暂时是不能住人。”我回忆着,“好像是搬到别的住处去了,我只知道这些。”
“手机呢?”
“我,我的店烧了,号码都记在本子里。”我仍然是撒谎了,因为小季姐是老顾客,我不能泄露人家,“我是不记得的。”
小山猫非常满意地直起身,双手抱拳掰得咯咯响,非常温和地说道,“谢谢,你可帮我大忙了。”说着就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可隐约能听见他的自言自语,“看找到了我不打折你的腿,我叫你给我跑!”
一道冷汗顺着脸颊滑了下来:小季姐,h书a漫乱看没关系,萌年上攻年下受什么的也无妨,喜欢女大男小的配对也是大龄未婚女青年的正常人生渴望。但是,像这种性情不稳定的青少年,可千万不能随便乱上啊。
一个不慎,后患无穷。
八点多的时候我把林栩送到巷口,巷子口那里林栩的车子的旁边紧紧靠着的那辆车子意外地眼熟。我停下脚步,尚不及犹豫。那车子的车门便打开,林戬从驾驶座下来了。
跟在我身后的林栩停下脚步,唤道,“哥哥。”
林戬淡淡地扫过来一眼,目光我在脸上略为停留了一下,便转向林栩,微笑,“冷不冷?”
我下意识地避开身,不让自己挡在林栩面前。只是突然有种被忽略的感觉,这种感觉挺讨厌的。
“我不冷,哥,你怎么来了。”林栩的口气蛮热络地,但眼睛却是看向我,“包裹我已经给送来了呢。”
林戬按了按他的脑袋,很宠惯的口吻,“我知道了。”
林栩还想要说些什么,林戬却是温和地打断,“太晚了,外面很冷。你先上车,我已经让老汤开好暖气了。”
林栩笑了笑,“不,我要坐你的车,我很久没坐你的车了。哥,我们一起回家嘛。”
林戬没有意见。
互相道别后,我目送着他们离去。
真好啊。
以后我要是有钱,我也买两辆车,自己坐一辆,后面再跟一辆。
回到屋子里才觉得温度低,我打了盆热水泡脚。水的温度颇高,很快就把脚丫子烫得红乎乎地和烧猪蹄似地。很喜欢这种有些自虐的取暧方式,双脚浸在热水里,整个人就和虾似地蜷起来,舒服惬意地直哼哼。过了十几分钟后,水温慢慢降了下来,但全身却是微微地出汗。我心满意足地把洗脚水倒了,正准备洗脸洗手,门铃突兀地响了起来。
透过猫眼看了来人,我有些犹豫地开了门,“你有事?”
门外,林戬站得笔直,驼色的大衣下摆还闪着银色的细碎光芒,那是小水珠的反光。他或许有些匆忙,连手套也不及取下。楼道的灯光明亮,照现他的眉宇间略有些烦躁不安。但是他的口气依然是沉稳的,“我可以进来吗?”
说真的,不乐意。
因为我都打算洗好脸后去睡觉了。但是他的表情严肃,很郑重其事的模样,我有预感就算是拒绝他,他依然会固执地站在这里不愠不火地看着我。所以我让开身,请他进来。
他进来后先是脱下手套,捏在手里。也不坐下,就这么站着,笔挺地像橱窗里的模特一样。他的目光直接,毫不避讳地看着我。而我呢,却是穿着洗了不知几百水的棉质睡裙,上面还印着一堆吹着喇叭的小天使。脚还好套在毛拖鞋里,但脚后跟却光溜溜地露在外面。
莫名地,我居然有种狼狈的感觉。
沉默在彼此时盘桓了许久后,他终于开口了,“郝炯,我上次的提议虽然很唐突,可并不是儿戏。你,考虑好了吗?”
嗄~
房间里很安静,安静到能听得见卫生间热水器里水循环的声音。我多希望这会儿突然来个电话来打破沉默,哪怕是骚扰电话也好,至少能让我的处境不那么尴尬。很可惜,电话没有响起。
在长达五分钟的沉默对视期间,我想了许多许多。首先,我必然是震惊的。为啥?咱没犯公主病玛丽苏,自然不会觉得自己天姿国色摇曳生姿,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除了咱是个女的长得还算过得去外,有别的长处没?
我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刚上初中的时候曾经收到一张夹在书里的不具名示爱小纸条。虽然心里有暗恋的人,但是出于小女孩某种不可言说的虚荣心,我还是很十分忐忑且欢喜地收下了,并且暗暗地猜测着是谁给咱塞了这张纸条。仗着自己是小组长,咱在一个月内不仅翻遍了全班男生的作业本,连别班的都翻遍了。最后发现这张纸条是文艺委员给体育委员告白用的,她太紧张塞错了课本。我很庆幸,庆幸自己当时没有被虚荣冲昏脑袋傻乎乎地大声嚷嚷当炫耀党。那次乌龙事件让我彻底认清了自己的路人属性,也再不敢对那种突如其来的告白与什么风云人物心存绮念。
上次林戬提议说的试交往,我不是没放在心上。即使知道是他生病烧糊涂了说的,但句简单的话还是在我脑子里炸雷似地滚了几百遍,骚扰得我好几个晚上睡不好。后来他再没提起这事儿,我也就淡忘了。然而现在他不仅找上门来,还旧事重提——敢情他先前都是在等消息等答案?我该说他是耐性好还是装淡定装过头了。
他是影视圈硬汉,荒野达人,功夫一流。他是情歌王子,声如天籁。他还是一位文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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