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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差不多是晚上六点多钟,天已经黑了大半。路上的行人不算多,但每一个脸上都喜气洋洋,手里大包小包。我把手兜在羽绒服口袋里慢慢地踱步,不知怎么地就想起前年在99度面包店遇见林戬时的场面。回想起来,只觉得时间如水,转瞬即逝。那时的我也是穿着这件白色的羽绒服,屁股上印着什么先进性教育去买面包。林戬那时比起如今不知傲娇几多,口气也是拽毛得要命。现在想起,我还是忍不住噗地笑出来声来。

“郝炯,你笑什么?”林栩与我并排走着,此时侧着脑袋看过来,“在想什么有趣的事?”

我毫无戒备,“没什么,就是想起你二哥……哎,正巧你在,我就问你好了。前年我第一次见你二哥的时候他还挺白净的么,第二次见他就变成黑炭块了,他是不是被烤过啊。”

“前年,”林栩的脸上浮起一丝诧异,“你前年就见过他?”

“是啊,蛮不愉快的第一次见面。”我坚决不承认那次的起因是我搞乌龙,“后来再见的时候,就因为肤色不对,我过了好一阵子才记起来呢。”

林栩的口气不知道为何变得有些淡,“哦,我记得去年夏天二哥去了一趟非洲,好像是考察什么项目。大概那里的太阳特别毒,就晒成这样了。他回来的时候就连大哥都吓了一跳呢,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难怪。”

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三岔口,我不自觉地停下脚步,怔怔地看着那一片被清得差不多的空地。原来熟悉的建筑早已经消失,只砖片瓦都没有留下。明亮的路灯下是一片空荡荡,冷风呼呼地刮过地面,卷起细小的沙土,好像飞到眼睛里,所以觉得无比刺痛。

我忍不住扭过头去,鼻子翕动了几下。不要哭,不能哭,一切都过去了。一直伤心是没用的,得往前看,朝前走,继续生活,继续过着平庸但有意义的日子。

我还可以重新开始。

在书店的原址站了一会儿,我带着林栩继续往前走。往前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地摊夜市,这里除了卖些物美价廉的小零碎外还汇聚了各地的风味小吃,即便宜又饱肚。不过现在是过年期间,所以夜市街黑灯瞎火。看看,同样是做生意,小商贩们倒是比大商人们有人情味的多。就算是再赚钱的节日,小商贩们也会关摊停业回去和家人过节。而大商人们有许多在这个时候或许在还飞机上飞来飞去的谈生意,谈业务。

不过各有各的坚持,各也有各的幸福罢了。

看林栩兴致蛮高,绝口不提说要回家,我也不好以时间太晚打发他。到麦当劳里打包了两份套餐后,我们一边吃一边溜跶着绕回到三岔口。林栩停了下来,长长地叹了口气,“郝炯,我喜欢这里。我喜欢你的店,在那里看书是件很享受的事。”他眼睫微垂,“好可惜,真的好可惜。”

“留不住啊,可惜也没用。”我再不敢看那一处,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下来。

“你想不想再开店?”林栩陪我坐下来,掏出薯条一根接一根地嚼。

我摇摇头,“短时间内不想。以后嘛,看我能攒多少钱。”

林栩突然起了兴趣,“那开店要多少钱?”

我瞅了他一眼,“几万块吧,不过,在开店前我得先把欠款还上,所以肯定要先打工啦。”

林栩的肩膀塌了塌,连手里捏着的薯条都没了精神,恹恹地弯了下来,“这样啊……”那丧气的模样就和没吃饱的小兔子似的,耳朵耷拉下来,瞬间萌态丛生。

我刚抬手要拍他肩膀让他他打起精神来,冷不防一道黑影和一声的问话一齐压了过来,“喂,三岔口是不是这里?”

对于没礼貌的家伙,我素来懒得应付。但该死就该死在我抬头看了对方一眼,更该死的是我是个标准的颜控。看到帅哥虽不至于走不动道,但也会忍不住多粘几秒的眼球。

眼前的问路人看起来和林栩差不多大,但气质却是天差地别。利落的寸发竖起,显得他脸形瘦削。五官比较起林栩不遑多让,可眼睛却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一双——不知道他是否有混血,瞳仁的颜色看起来有些特别。虽然也是个精致少年,但要我来形容的话,林栩是只小兔子,而他却是只小山猫。

大概是我打量太久了,小山猫开始不耐烦起来,“喂,我问你三岔口是不是这里?”

“是啊。”

“不是说这里很热闹吗?怎么乌漆抹黑还光秃秃的?”来人把一个硕大的背包往地上一砸,开始掏出手机打电话。但看他连着打了几个对方似乎都没回应,小山猫抓狂了,一把把手机掼在地上,哼哼地,“居然不接电话,有本事就让我一辈子找不到你。”

手机就砸在我脚边,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脚,整个人都往林栩的方向靠。

林栩皱起眉头,“请不要这样,会吓到人的。”

小山猫看看他,再看看我,眼睛都眯起了一条缝。我觉得这只小山猫好像想起了什么,果然,他很快就看了过来,“喂,这里是不是有间成人书店?”

“成人书店没有,漫画书店倒是有一间,不过你也看到了,都被烧光了。”我挺不爽快地回答道,“啥都没了。”

“切,什么漫画,不过是挂羊头卖牛肉罢了。”小山猫歪了歪脑袋,“你是住在这里的吗?”

“不,我在这里开过店。”

“哦。”小山猫眼中精光一闪,“该不是那个成人漫画店吧。”

我闭紧嘴巴,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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