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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034章(第1页)

第三十四章

白云鹏这思绪一就不可收拾了,他家老白他敢保证是个好男人,自他妈去世后这么多年里一直都洁身自好,就连身边的蚊子都是公的。他跟他哥也绝对不会成为老白再婚的阻力。

白云鹏越想越觉得这件事情可行。他看了眼邵春娥,决定打从今天起一定要在邵春娥面前多夸夸他家老白。

对于白云鹏的想法,三人吃了饭后,邵春娥把之前就留出来的炸元宵给亲近的人家送了点,等她到家时桌子上已经摆了不少东西,都是别人家送的回礼。

丁南珍家送的是一嘟噜香蕉,有四五个。

邵春娥拿到莫莉那屋分莫莉吃“这香蕉可难买了,莉你快起来尝尝。”

合江这边不产香蕉,香蕉都是从南方运过来的,这玩意儿特别的贵,有时候都是论根卖的。

香蕉香甜的气味蹿进鼻腔,莫莉睡不着了,坐起来掰了一根递给邵春娥,邵春娥也不矫情,剥了皮就往嘴里吃,莫莉也吃了一根。这年头的香蕉味儿特别的浓,不涩口也不会像后世打了甜蜜素的那些香蕉一样甜得太过分。

“天越来越暖和了,再往后走天气就越暖和了,水果也就多了。”冻梨冻柿子跟苹果味道确实不错,但再好吃也架不住天天吃不是莫莉现在就特别馋新鲜水果,看见香蕉她十分欣喜。

一根香蕉下肚,莫莉整个人都舒爽了。

“等有机会咱问问丁婶儿香蕉是搁哪儿买的,咱们到时候也买两斤尝尝。”

“行。”吃完香蕉莫莉睡午觉去了。

晚上睡醒的时候邵春娥在擀面条,她们今天吃大骨汤面。

熬了一个下午的大骨头汤汁呈奶白色,萝卜被煮成了透明装,又鲜又浓,莫莉吃了一大碗手擀面,又喝了两大碗骨头汤,骨髓也没少吸。

白云鹏把锅里剩下的面条跟汤都吃完了,回去的路上一个劲儿的摸着肚子打嗝。

临睡前邵春娥把绿豆跟黄豆放在盆子里,撒了水盖上毛巾放到炕头去豆芽,炕上暖和,第二天早上邵春娥起来一看,豆子都在鼓包了。

风很大,裹上头纱戴上围巾,婆媳二人跟要去报道的白云鹏一起去店里,两人刚到店没多久陈大能就跟他儿子来送货了,卸了货,给了钱,陈大能父子一连笑意的走了,邵春娥开始清洗。

她们到店里时还不到七点,光洗肉就花了邵春娥一个多小时。

邵春娥拿出一挂1ooo响的鞭炮在店门口点燃,在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中,邵春娥跟莫莉的店铺正事开业了。周围的邻居都出门来看,莫莉这会儿也不着急进屋,就站在门口跟邻居们唠了一会儿磕。

卤肉是放在屋子外面卤的,二十分钟,独属于卤肉的霸道香味就传了开来,在二楼的钱爱华打开楼上的窗户看了一眼,不一会儿就哒哒哒的跑了下来。

邵春娥跟莫莉在炉子边摘菜。

钱爱华往门口卤肉的锅里看了一眼,跟婆媳二人搭话“大妹子,你们做的啥啊,咋这么香呢”

钱爱华不缺钱也不缺享受,就好一口吃。这临水县大大小小的餐馆都被她吃过了,在百货商店对面的饭店也有卤肉卖,但那味道跟她现在闻到的根本就没法比。

光闻着,就让钱爱华口齿生津了。

邵春娥从炉子边坐起来,在围裙上擦擦手“卤了点猪头跟下水,大姐你吃得惯不”

钱爱华的眼睛刷地一下就亮了,她前年跟她男人去省城,在省城的饭店里吃了一次卤肥肠以后她就一直惦念着那个味道,临水县那家饭店的卤肉还行,卤肥肠那味道简直是没法吃,钱爱华又不会做,因此哪怕再想吃,她也只能在去省城的时候吃一次打打牙祭。

这会儿听到邵春娥有卤猪下水,钱爱华高兴极了,就这会儿飘出来的这个味儿,就能知道卤肥肠的味道差不了。

“吃得惯,我最喜欢吃肥肠,我们家那口子喜欢吃猪耳朵,一会儿都给我来一斤。”还没化冻,她男人的建筑队没法干活儿,都在家猫着呢,她男人没事儿就喜欢嘬两口,有猪头肉下酒他还不知道要咋乐呢。

猪耳朵下酒,那是越过越有啊

钱爱华的目光又看向莫莉“你们家的服装店也开业了我听我儿子说你家有羽绒服卖让我瞅瞅啊”

李胜刚跟白云鹏是好朋友,白云鹏有一件羽绒服的事情早在李胜刚面前显摆好几次了。李胜刚是钱爱华唯一的一个儿子,他想要一件羽绒服咋也得满足不是钱爱华等着楼下这家店开门都等了好几天了。

“有有有,婶子过来看吧。”

穿过中间的小门,钱爱华跟莫莉来到了服装店。

啪的一生,莫莉拉着墙上的灯,五六盏5o瓦的灯泡把服装店照得亮如白昼,洁白的墙面,一件件的衣服挂在墙上,两面墙,男女分开挂,在屋子的中央是两个两米长的晾衣架,上边都挂满了衣裳。

隔断柜的角落莫莉用布围出了个试衣间出来,隔断柜边上的墙上还挂了一个穿衣镜。

这个年代的服装店还不讲究装修,很多地方都是一个小店面,店的两边的衣服挂的满满当当的,想找出一件好看的特别考验人的眼光。要么就是像以前供销社那种挂在橱窗后想要哪件拿哪件给看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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