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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太多。”爱米丽·维森和他一边走向实验室,一边介绍道:“验尸官们正在分析厨房里找到的骨头,血迹的化验也正在做,查理还在努力恢复那台电脑上的数据。我想你一定愿意看看已经出来的结果吧。”
“当然。”
他们先去了解剖室,马克西姆·米勒医生正在那里摆弄几根碎骨头。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显然已经熟悉了阿莱克斯的性格,对他的突然出现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老验尸官很了解这个案子的重要性,就连他自己也是来不及休息一下就从混乱的现场回到了解剖台前面。
“你胃里没有东西,这是好事,因为等会儿我说什么你都不会觉得恶心了。”米勒医生站在惨白的灯光下,给阿莱克斯看了看一块小小的骨头,“这是我们在厨房里发现的,那口锅被炸翻以后,里面的东西溅得到处都是,可怜的实习生们趴在地上足足找了一个小时才凑齐了这么几块。”
阿莱克斯眯起眼睛看着那块有些泛黄的骨头:“维森探员告诉我你认为这是人的骨头。”
“是的。虽然它们被烹煮过以后没办法做可溶性蛋白的沉淀环实验,但是任何一只猩猩的中指都不会长成这样,而且我把这几块骨头放在一起发现它们能拼成半个手掌,如果以此计算死者的身高,将近五英尺十英寸了。我可不知道纽约有快六英尺高的猴子。”
“不能检验dna吗?”
“它们都熬过汤了,孩子,也许得花点时间。”
阿莱克斯叹了口气:“也就是说短时间内无法确认受害者的身份?”
“哦,我们现在还在找受害人别的部分。”爱米丽·维森补充道,“但是现在看来,彼得·帕尔默的身高就是五英尺十英寸,死者是他的可能性很大。我已经让警员在附近调查。如果是杀人碎尸,很可能周围的垃圾桶和下水道里还有残骸。”
老验尸官也表示同意:“对,崇尚艺术的‘汉尼拔医生’一定忍受不了汤里有眼球、牙齿什么的。希望我们能拣到他丢掉的下水。”
阿莱克斯厌恶地皱起眉头:“哇呃……”
花白头发的老人拍拍他的肩膀:“我想也许佩蒂那边的进展要好很多,至少今天中午在公寓里发现的东西都基本上出来了。”
阿莱克斯和爱米丽·维森把安静的工作空间还给米勒医生,然后又走进了外面的一间化验室,金发的佩蒂·福兰克林从小型的无影灯下抬起头,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迷人的红色嘴唇翘起来,无奈地笑了笑:“我想你一定以为自己是个超人,阿莱克斯。”
黑发的男人走到桌子旁边,点点头:“是的,佩蒂,你得明白其实我刚刚才在顶楼脱下斗篷。”
化验员把灯朝旁边歪了一下,指着那些分类的透明塑料口袋:“喏,现在我们手里的活儿多得可以干到明天早上。你想先知道哪一个?”
“今天在42街公寓里找到的线索。”
佩蒂·福兰克林拿起其中的几个袋子看了一下:“哦,那个邋遢的摄影师彼得·帕尔默吗?屋子里提取到的指纹是属于他本人的,此外还有带毛囊的头发和精液。不过我们在公寓里发现了两个人的血迹,其中一个是野外摄影师的,还有一个则是‘神秘先生’。”
“男性?”
“男性。”金发女人又从旁边找到几份化验单,“啊,看看另一件有趣的事。我们在爆炸现场也发现了血迹,这次更加复杂,除了摄影师和‘神秘先生’,还有一个人。你知道是谁吗?”
阿莱克斯疑惑地望了望身边的爱米丽·维森,漂亮的女fbi探员歪着头,好象也在期待他的答案。黑发的男人笑起来:“天哪,难道我是诺查·丹玛斯吗?”
佩蒂·福兰克林把两张化验单和现场照片放在阿莱克斯的手里:“瞧,是丹尼斯·肖恩。”
阿莱克斯脸上有一瞬间的惊愕,随即深深地皱起了眉头,他看着照片中大片的血迹,苦笑道:“看来这里是丹尼斯·肖恩的遇害现场,他在这个地方被支解了。”
爱米丽·维森点点头:“是可以这样推测,而且还有彼得·帕尔默的血迹,所以我觉得那儿说不定是他们‘两个人’的遇害地点。”
“如果是这样,凶手就不是摄影师,而是那个‘神秘先生’。他能够进入彼得·帕尔默的公寓和暗室,说明他们的关系应该非常亲密。”阿莱克斯把化验单和照片放下,用揣测的口气说到,“而且我有一个疑问,这个人如果是在布鲁克林区杀死了丹尼斯·肖恩,为什么要到皇后区抛尸?假设是厨房中的骨头真是彼得·帕尔默的,那就更奇怪了。”
“是的,凶手为什么不这样对戴丹尼斯·肖恩呢?”褐色头发的女探员赞同他的观点,“很明显在房间里煮熟之后分开丢掉会比带尸体跑那么远要安全得多。”
佩蒂·福兰克林摇摇头:“事实上我怀疑凶手杀死丹尼斯·肖恩的时候,彼得·帕尔默还活着。我们测过公寓中的室温和湿度,非常适合细菌生长,所以就分析了那些霉变的干果,上面黄曲霉霉菌大多是黄绿色,呈半绒毛状,而这说明它们至少生长了10到14天。”
“也就是说,凶手也许就在近半个月中杀死了彼得·帕尔默,并且逐步处理他的尸体?”
“绝对有可能。”
“如果是同一个凶手,他为什么没有采用‘莎乐美’断头仪式的方法来干呢?”
爱米丽·维森解释道:“阿莱克斯,你如果看看我们走访彼得·帕尔默的朋友而得到笔录就明白了,这个男人可不是清教徒。他热爱冒险,追求刺激,而且是个双性恋,唯一的优点是对动物和弱者比较仁慈,但是怎么看也不是‘莎乐美’会爱上的类型。”
黑发的男人觉得饥饿和不适让他的腿发软,而现在面临的新情况更令他疲惫。他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下来,咽了口唾沫。
“好吧,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着手。”阿莱克斯对爱米丽·维森说,“首先可以去调查彼得·帕尔默的出境记录,确认一下他是否又出国拍照了;再继续询问他的男朋友和女朋友,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这段时间他跟谁走得比较近;还要去检查他的车,找找里面看有没有丹尼斯·肖恩的dna,如果凶手从暗室抛尸到阿斯托里亚公园,那么肯定得使用车辆,他也很有嫌疑。”
“剩下的就得等骨骸的身份确认了,对吗?”
“是的,最有用的现场是摄影师的暗室。”黑发的男人烦恼地揉了揉脑袋,“该死,如果可以用gps定位嫌疑犯的手机,我们会省很多力气。”
“一直没有信号。”褐色头发的女探员对此也很遗憾,“从送出十字架开始他就越来越小心了。”
“狡猾的混蛋。”阿莱克斯低声咒骂了一句,拍了一下桌子。
爱米丽·维森把手放在他的肩上,轻轻地安慰道:“别着急,阿莱克斯,你去休息一下比较好。”
简介关于氪金爆宠男人,我重生干翻全家(偏执有点病的男主vs宠男人的颜控女主)修仙界的晏如卿被雷劈死后,穿到了现代,重度颜控的她沉迷(重生之我氪金养男人)养成系恋爱app,被里面五官精致的俊美男人,迷得神魂颠倒,倾家荡产的疯狂氪金。越接触游戏,就现游戏世界有很多熟悉的东西,诶,这不是她穿越前的修仙界吗?生命进入倒计时,她只想放纵氪金,死之前替原主报仇还带走渣爹一家子。司言之刚带着一众魔族自爆毁掉整个大6,一睁眼就回到少年期。幻觉?秘境?他现身边有个看不见的人,总是给他送东西高级丹药?修行功法?司言之觉得这些都是砒霜,怎么会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后来那个人消失了,他一夜白。重逢那日,昔日俊美无双的少年蜕变成白青年,他嗓音暗哑卿卿,我们是什么关系?晏如卿最好的道友?白青年哭红双眼,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不会缠着你,我这就走晏如卿慌了我不是,我没有,我喜欢,你别哭我说错话了。她扑到白青年怀里,认真表白,却没看见他嘴角勾起的得意笑容。卿卿,你逃不掉了。死过两次的颜狗女主重生后变成绿茶恋爱脑男主前面现代文,后面修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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