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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大脑袋说了一路。
我不由感叹:真是一段可割可弃的“爱情”故事!
回家后,我烧水泡上了脚,问他:
“还想和她过?”
“不过了,够了!”他把大脑袋靠在沙上,咬牙切齿,“我他妈早就够够够够的了!”
他太嫩了,根本不了解雪城这些人。
大部分团伙里的女贼,几乎没有守身如玉的,今天和他好,明天又钻了另一个人的被窝,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我没劝他。
有经历才有成长,就像脚下的泡,磨破了再结痂。
因为伤口不深,痂掉了,一切如初。
擦完脚,我又兑了一点儿热水,把盆踢给他。
看着他脱掉破袜子,我说:“以后别和猪打架,把自己弄得脏不拉几的,猪却乐够呛……”
他没反应过来,小眼睛瞅着我直眨巴。
我说:“这句话是送给金腰燕的!”
他说:“操!”
第二天。
我开始琢磨,怎么把这八万块钱给大老张合适呢?
直接给肯定不行,他能把我屎骂出来!
给张婶也不行,她不敢要。
偷着塞他兜里、扔家里……通通不行,那个死心眼儿,肯定得把钱上交到派出所,自己不是白折腾了嘛!
唐大脑袋说出去走走。
昨晚我就看出来了,他是想回那个家取东西,这是彻底不想和金腰燕过了。
来去自由,我没拦着。
他走以后,我穿上军大衣,沿街溜达,满脑子想的还是那个问题。
其实上次去大老张家吃完饺子,我就想过这个问题,此时一个主意已经渐渐成形。
拉开永红仓买的门,撩开棉门帘,“老板,来条红梅!”
李大嘴弯腰拿烟,“去看了?”
“嗯呐,没啥大事儿,小刀片划了几个口儿!”我说。
“要我说呀,”他把烟放在了柜台上,挠了挠贴在头皮上的几根头,“还不如当个小片警,起码没啥危险!”
接着又絮絮叨叨:“他就是个死心眼子,看人家二胖,干得是一样的活儿,吃的溜肥……”
二胖,大名许剑修,以前是大老张的徒弟。
三年前调去了道外分局,虽说还是干反扒,可与道上人物处得极好。
像什么南岗的赵老黑,道外的李灿森等等,走得都很近。
大老张早就不和这个徒弟来往了。
我点了根烟,“李叔,知道附近谁家饭店往出兑吗?”
“你要干饭店?”他惊讶起来。
“帮朋友问问。”
他想了想,“上周吧?对,是上周,我听“味美居”的老齐说他不想干了,我帮你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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